〓08月06日〓【转贴】杰尼斯"十不"原则~~
泷泽秀明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
这个应该大家都看过了,为了人气再看看吧!!!1。不准结婚:结了婚还能当偶像,唯一例外的就是娶了工藤静香的日本天王木村括哉。不过已婚的木村括哉 因此被经纪公 司严厉处罚,大副减速的分红比例,使他的年收入派名在日本演艺圈中狂降。
2006年08月06日 13点08分 1
level 1
2。不准谈恋爱:虽然谈恋爱是人的天性很难禁止,不过偶像谈恋爱就像小偷作案一样,只能偷偷摸摸的,打死都不能承认,像泷泽秀明 如此大方地承认自己于铃木亚美是一对,只能说他大概是嫌自己太红了。
2006年08月06日 13点08分 2
level 1
3。在公共场合严禁于异性朋友走在一起:被公认是极不人道的偶像条款,不过也有演艺圈人士解读为,禁令只限于公开场合,私底下只要没被媒体抓包,卿卿我我又何妨?
2006年08月06日 13点08分 3
level 1
4。不准起摩托车:摩托车是肉包铁,万一跌伤了偶像最买钱的脸蛋,经纪公司数以千万计的投资可就血本无归了,当然不准骑!
2006年08月06日 13点08分 4
level 1
5。不准发福:你看过体重过重的偶像吗?偶像第一要件就是随时保持上镜的完美体态,万一不慎吃多,经纪公司会要偶像没饭吃,好让 偶像在最短的时间里瘦回来。
2006年08月06日 13点08分 5
level 1
6。不准不听话:胆敢与经纪公司斗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不乖的木村括哉,经纪公司让他一周休5天,让木村闲得发疯,而铃木亚美更是被日本演艺圈全面封杀,等同于被迫退出日本演艺圈。
2006年08月06日 13点08分 6
level 1
7。不准收礼物:说好听是为了避免Fans互比礼物大小,说实在话则是礼物直接送到偶像手里,经纪公司没的抽成,还不如鼓励Fa ns购买偶像的各种周边产品,经纪公司才有赚头嘛!
2006年08月06日 13点08分 7
level 1
8。不准休息:偶像做的越多经纪公司赚得越多,偶像累坏了身体,经纪公司也不管,V6在7天开了1 1场演唱会,都是在挑战体能极限。
2006年08月06日 13点08分 8
level 1
9。不准签名:偶像全身上下都可以卖钱,签名当然也不例外。签名一旦泛滥,就显得偶像本人没什么价值,所以TOKIO到台湾时给 某日系媒体留念签名,当媒体打算作为给读者抽奖的赠品时,马上被日方经纪公司要求追回签名。
2006年08月06日 13点08分 9
level 1
10。不准抽烟喝酒:偶像是青少年的典范,抽烟喝酒能免就免,小杰尼斯的大阪俊介,滨田一男及尾身和村等人就是因为未成年抽烟喝 酒被媒体逮个正着,由小杰尼斯领队泷泽秀明代表公开道歉后被逐出经纪公司。
2006年08月06日 13点08分 10
level 1
好严苛的条款啊!做J家的艺人真是不简单啊! 可怜的泷宝贝,表面光鲜的他们,私下的痛楚谁能真正理解?不许恋爱,结婚?BT!
2006年08月06日 13点08分 11
level 9
这个看过的说喜多川真素 为了挖钱 搞的这么残忍一看到中国的明星都能左右这左右那的 就好想宝贝到中国来(汗~~偶这素虾米想法
2006年08月06日 14点08分 12
level 1
谢谢你的发言` 非常有意义
2006年08月06日 14点08分 13
level 7
偶是第一次看,受教育了,想想宝贝当领队真是很苦呢,很多事不得不做
2006年08月06日 15点08分 14
level 9
这就是商业经济下的局面。在法律上,两方面签署合约是“你情我愿”的。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没办法!只盼望宝贝的知名高,老爷子还不敢对宝贝怎么样吧。。。。泷泽秀明万岁!
2006年08月06日 15点08分 15
level 9
像晓轩亲说的那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呀,商业经济下有些事是没有办法的。只希望宝贝在那么严酷的规定下还能过的开心就好了
2006年08月06日 15点08分 16
level 0
之前就看见过的,最最愤懑的是说泷是嫌自己太红那句话,这叫什么,这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才具有的勇气与责任心,比起那些遮遮掩掩的地下工作者,或是利用绯闻炒作自己的人,泷的坦率与真诚是他们怎么也比不上的!哼,我诅咒写这句话的衰人(是不是恶毒了点),宝贝泷泽秀明最高!
2006年08月06日 16点08分 17
level 7
对不起,匿名的是我,打完字才发现掉线了,对不起
2006年08月06日 16点08分 1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