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2
本人曾经比较系统的学习过法律知识,但决不是法律专家,我想利用现有的能力为公众做一些服务,首先说明是无偿奉献,不收分文,也许不能满足所有的人,却可抛砖引玉,解决一部分大众的疑惑,也可以说是共同学习,相互促进吧,敢叫小有所为吧,有兴趣的不妨来试一试,服务不到之处可不要见怪呀,挨骂可是太不值得啊。
2011年09月13日 10点09分
1
level 12
我想问问,老百姓怎么才能在拆迁中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
2011年09月13日 10点09分
4
level 12
这位朋友刚伸完大拇哥就索要回报啦,答复是要依法,有理、有利、有节地去与有关方面据理力争,不达底线目标不罢休。
2011年09月13日 10点09分
5
level 12
依法,有理、有利、有节地去与有关方面据理力争,不达底线目标不罢休。这些也没什么经验呀
2011年09月13日 10点09分
6
level 12
看来你是急于寻找应对拆迁的经验,这个经验我还真的没有,因为我的楼房还没有被拆过,对不起了。
2011年09月13日 14点09分
8
level 12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
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
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011年09月13日 14点09分
9
level 12
此贴被百度列为最为新鲜之事,但是好象人们并没有多少需要求解的法律困惑,大概是人们对中国的各种法都比较精通哟。
2011年09月17日 01点09分
10
level 12
法律是比较理智的,但现实中人们大多是感情用事,但凡老实人都是很理智,也叫做凡事三思而行吧,冲动的人一般最易做后悔之事,但世间偏偏没有制造后悔药的工厂。
2011年09月17日 01点09分
11
level 12
做为一个普通的人,可以不做什么好事,也可以做什么坏事,但是绝对不能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法律是悬崖边上的最后一道栏杆,跨过去就会掉进万丈深渊。
2011年09月18日 10点09分
13
level 12
你这一辈子不论是做了多少人欢迎的好事,尽管是成为人们仰望的英雄人物,但是一定不要做出触犯刑法的仅仅一件事,那样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
2011年09月18日 10点09分
14
level 12
如果你违反的道德规范,会有人给你白眼,如果你违反了纪律,可能得到的是处分,如果你干了一些规定不许做的事,人们要说你素质太低,这些还都无关大局,可是犯罪进了监狱,再想在亲朋好友中抬起你的头可就难啦。
2011年09月19日 00点09分
15
level 12
新修改的刑法已经生效,第264条其中一条规定对掏包的小偷捉住就要判刑,以前抓着只能拘留十天半个月的,今后会从严查办.
2011年09月20日 14点09分
17
level 12
酒后开车行为列入刑法之后,喝了酒再想驾机动车,其后果是:失去开车的权力,丢掉心爱的职业,赔偿大量金钱,步入监狱失去人身自由.
2011年09月20日 14点09分
18
level 12
从今年的年中开始,全国开展了抓逃犯活动,多年来的在逃犯罪人员上百万,一直消遥法外,但是仅仅几个月的功夫,就有百分之六十的犯罪分子被抓获而落入法网,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大量的在逃的社会毒瘤被铲除,其余的也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真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奉劝那些仍然在逃的,不如及早投案自首,以获得宽大处理.
2011年09月21日 01点09分
19
@葡萄庄主💖 真真的要谢谢你了。因为你充满正能量。
2015年12月07日 08点12分
level 12
有人说要守法,必须学精通法律,可是中国法律条文就有一百多部,怎么可能都弄明白了呢,即使是律师也记不住的呀,这话不错,但是每当我们做一件事的时候,还是要有对法律有敬畏的心理,凡事三思而行,不能因为一时的头脑发热就做出悔不当初的蠢事.
2011年09月21日 10点09分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