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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讨厌=喜欢? 我是个习惯于把不讨厌当作喜欢的人,例如许多人都有一个自己喜欢的偶像,而每当别人问我的偶像是谁时,我便常常有些不知所措。于是便有了我qq上的那段自白: 我时动时静,偶尔犯犯公主病。 我喜欢陶吉吉的动人声音, rain的强劲舞姿, 薛之谦的王子气质。 还有最近力捧师洋的搞笑天分和太子的绝对好人品。 其实,更确切的描述应该再在后面加上个“……”。 像这样的我,被黑痴和小孩常常叫做“花痴”,只是我痴的是男生,而我是个女生。 这样的个性,放在这样一个未谙世事的孩子身上,总要会发生些什么,就这样的一场伤害,伤了好多人,也包括自己。 我们都是些不懂爱情的孩子,所有的期待和幻想,都只有电视中的浪漫和快乐。 于是,周围的人开始多得数不清,也从未把他们当作爱情,因为我们都分不清。这样暧昧不清的关系,太多的时候,总要会发生些什么,来作为我们无知的代价。终于有一天,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受伤了,改变了…… 包括自己。在只剩我一个的时候,我发现自己长大了。因为我发现,原来不讨厌不等于喜欢,喜欢也不等于爱情。 孩子们,我们,长大了。
2006年08月05日 08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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