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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曲第一章挽歌(1) 张小娴 1 教堂祭坛前面的一口棺木里,躺着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夏绿萍,年仅五十一岁。曾经姣好的容颜苍白,合上的眼皮轻轻勾销了前尘往事。她瘦小的身躯被一张缎质的白色被子覆盖着,双手垂在身旁,怀中有满抱的白玫瑰,开得翻腾灿烂。 夏绿萍的朋友不多,唯一的亲人是弟弟一家。偌大的教堂里,疏疏落落的坐了几十个人。最
前排
,两个穿黑色丧服的女孩子并肩而坐,低声啜泣,两个人的背景看上去有些相似。靠近走道的是李瑶,李瑶旁边的是夏绿萍的侄女夏薇。 起立唱《奇异求恩》的时候,李瑶不时回头朝教堂那道圆拱门望去。 “他不会来的了。”夏薇说。 “他会不会收不到消息?”带着一脸的失望,她说。 “我通知了他舅舅,但他舅舅也只有他三年前的地址。他要来的话,已经来了。” “你有见过他吗?” 夏薇摇了摇头,说:“都不知道他变成什么样子了。” 唱完了圣诗,人们重又坐下来,教堂里悄然无声。 李瑶步上祭坛,坐在那台黑亮亮的钢琴前面,她身上的黑色裙子散开来轻轻地落在一边。外面的曙色穿过教堂穹顶的彩绘玻璃,投影在她脸上,她看上去竟有着她老师夏绿萍年轻时的影子。她送给老师的最后一曲,是萧邦的《离别曲》。 她的手指在琴键上错落地弹奏,像风在树叶间吹拂,生命在树叶下面茁壮成长,然后衰败,是那样缠绵,那样激动,又那样破碎,那音乐,竟奏出了尘土的味道。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琴键上轻轻地熄灭,李瑶抬起头朝那道圆拱门再看一眼,它终究没有打开。 2 在送葬的车上,夏薇把一个小包包交给李瑶,说: “是姑母留给你的,韩坡也有一个。” 李瑶打开那个小包包,里面是一个小小的糖果罐,已经有点锈蚀了。她望了望身边的夏薇,两个相视微笑。 “已经很久没吃过这种果汁糖了。”夏薇说,然后笑笑问:“里面有糖吗?” 李瑶摇了摇那个糖果罐,罐里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她打开盖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掌心里,是两个十法郎的铜板。 李瑶眼里盈满了泪水,那两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铜板,把她送回去很久很久以前的时光。 3 李瑶那双稚嫩的小手在琴键上欢快地奔腾。 “不!不是这样!我说过多少遍了?是用十根手指弹琴,手腕不要动。”夏绿萍用一把尺劈劈啪啪的打了那双手腕几下。 她缩了缩手,嘟起嘴巴。 夏绿萍撇下她,走进书房里。 李瑶听到夏绿萍在房间里翻东西的声音。然后,她从房间里走出来,吩咐李瑶:“把手伸出来。” 李瑶以为又要捱打了,战战兢兢地伸出双手。 夏绿萍把两个铜板轻轻地放在李瑶两边手腕上,说: “现在把双手放在琴键上,我们来弹下一首歌,记着,不能让铜板掉下来。” 李瑶小心翼翼地把双手放到琴键上,学着只用手指去抚触。她摆动手腕的坏习惯是从那时开始慢慢矫正过来的。 那年她三岁。 每个星期有四天,她会到夏绿萍位于薄扶林道的公寓学琴。 夏绿萍总爱穿一身黑,冬天时是黑色高领毛衣,夏天时是V领的棉衣或衬衣。无论什么季节,她的裤子都是七分长的,露出她那双小巧的脚踝。 钢琴旁边,放着一罐美味的果汁糖,李瑶弹得好的时候,夏绿萍会奖她吃一颗糖。李瑶最爱柠檬味,韩坡喜欢薄荷。 韩坡是后来才出现的。 那天,练完了琴,夏绿萍奖了李瑶一颗糖。她奖给自己的,是一支名唤“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夏湾拿雪茄。她有时会吸雪茄,所以房子里常常弥漫着烟叶的味道。 她坐在阳台旁边的一张红色布沙发里,小心地撕走雪茄烟的标牌纸环,用一把小剪刀把烟口剪开,然后用一根长火柴点燃了那支雪茄。 她悠悠呼出一个烟圈,告诉李瑶,要弹最好的琴,吸最好的雪茄,穿最好的鞋子,吃最好的东西。为了支付这种生活,她便不能只挑最好的学生。她扫扫李瑶的头: “我不是说你啊!你将来会很出色的!” 然后,她补充说,“罗密欧与朱丽叶”不至于最好,但她喜欢它的名字和味道。 一通电话打进来,夏绿萍去接电话回来之后,很兴奋的告诉李瑶: “下次你来,我给你介绍一个小男孩。” “他是谁?” “他叫韩坡,年纪跟你差不多。” “他是来学琴的吗?” “嗯,他很有天分!”夏绿萍回到沙发里,吮吸着那支跟随她清秀脸庞毫不相称的雪茄。她呼出一个烟圈,说:“他是个孤儿。”一种微笑的凄凉。 4 那天放学后,司机把李瑶送到夏绿萍薄扶林道的公寓,她连跑带跳的爬上楼梯。 门打开了,一个小男孩羞怯地立在那台史坦威钢琴旁边。她身上穿着校服,脚上那双皮鞋已经磨得有点破旧了。比李瑶高出一点点的他,搓揉着手指头,小小的眼眸里透着一点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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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艳舞吧!”/突然拐个弯去,说。 “哪有钱?”*跟在他身后说。 “我请客!” “我来
巴黎
大半年了,还没有看过艳舞!”*的手搭在/肩上,一边走一边说。 两个人来到舞厅,在舞台前面找了个位子。 /点了一瓶红酒,然后又叫侍者送雪茄来。 侍者把一个雪茄盒捧到/面前,里面放着几种雪茄。/挑了两支“罗密欧与朱丽叶”。 *笨拙地吸着雪茄,摇摇头,说:“真不敢相信我们刚刚还在厨房里洗盘子!” 裸露上身的艳女郎随着音乐在台上跳着诱惑的舞步。/深深吸了一口雪茄,缓缓吐出一个烟圈。这一支烟燃亮了往昔的时光,一种愁思从他心头升起,那些日子,竟已在年华虚度中消逝。 那天,/的妈妈把他抱在膝盖,将他那双小手放在自己手背上,在钢琴前面弹着她喜欢的歌。当他还是个婴儿,妈妈就喜欢弹琴时把他拥在怀里,鼓励他伸出小手去摸索那些发亮的黑白琴键。她弹琴的时候也唱歌,歌声温柔而迷人。那一刻,母亲、孩子和钢琴亲密地融为一体。 直到琴音的残响完全消失之后,妈妈把他放下来,告诉他,她和爸爸要出去一会,很快便会回来。 外面大雨纷飞,他们开车出去,回程的时候在一条山路上突然加速时撞坏了,翻到陡峭的山坡下,两个人的身躯摔成了肉酱,再也回不了家。 当天晚上,舅舅来把他接走。 第二天,是/四岁的生日。 很长一段日子,他没有再碰那台钢琴,他的世界变得寂静无声。 后来的一天,工人来把他家里的东西统统搬走。他爸爸妈妈欠了一笔债,那是用来抵债的。 舅舅拉着他的手,两个人站在公寓的楼底下。昏天暗地,雨沉沉地落下。两个工人把那台钢琴扛到楼底下,准备待会再抬到货车上。/挣脱了舅舅的手,冲到那台钢琴前面,扯开了盖着钢琴的那条布。雨淅沥淅沥地滴下,他的手指在琴键上弹着妈妈以前喜欢的歌。工人重又用一条布把钢琴遮着,然后抬上了车。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黑衣黑裤的女人,撑着一把红伞从雨中跑来,问他舅舅徐义雄:“这个孩子有学钢琴吗?” “没有。”徐义雄冷冷地说。 +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交给徐义雄,说:“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有兴趣让他学琴的话,可以找我。” “我们没钱。”徐义雄说。 “我可以不收学费。”+说。 徐义雄没回答,随手把那张名片放在口袋里,拉着/走。 /跟在他舅舅后面。走了几步,他往回望,看到+优雅地站在雨中,一种说不出的温柔。 他在舅舅家里没说过一句话。三个月后,徐义雄找出+的名片,打了一通电话给她,表示愿意让/去学琴。 在+的公寓里,他第一次弹了妈妈常常弹的《遗忘》。那天,+叨着一支雪茄,站在钢琴旁边,雪茄的味道在房子里流曳,醺着他的脸。 7 /和*喝了不少酒,摇摇晃晃地走在长满栗树的长街上。 *突然很机警地跳过一条狗粪,一边走一边咒骂:“巴黎就是狗屎多!” /走在前头,暗夜里,远处不知什么地方一盏灯还高高地亮着,像灵堂里的一盏长明灯。 8 窗外,漫漫长夜缓缓的月光,/坐在他那间小公寓的地上,啃着从餐厅带回来的卖剩猪脚,这是他在潦倒日子里最丰盛的食物。 那个雨天,+无意中从阳台上用望远镜看到他在对面一幢公寓的楼底下歇斯底里地弹琴。虽然琴声被雨声盖过了,但他的动作和音感震撼了+。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手指每一下落在琴键上,竟好像与那淅淅沥沥的雨声同歌。她吃了一惊,告诉自己,一定要教这个学生。 然后,她撑着雨伞跑来,在最苍茫的时刻,救赎了他。 9 /走到楼下拍*的门。 *朦朦胧胧的来开门。 “你有没有钱?”/问。 “你要多少?” “你有多少?” *在床垫下面翻出一叠钞票,那里有几百法郎。 “我现在只有这么多。你要钱来干什么?” “回香港。” “你刚刚那样花钱,现在又问我借钱回香港?早知道不用你请去看艳舞!”他咕哝。 “你只有这么多吗?”/一边数钞票一边说。 “你还想怎样?” “我回去送一个人。”/说。 “又要交租,又要交学费,我哪来这么多钱?真是怕了你!我明天去银行拿好了,我户口里还有点钱。” “不用了,我找以前的女朋友想想办法,每个人借一点,应该可以凑够钱买一张机票的。”他说。 *笑了:“那你不只买到一张机票,大概可以环游世界了。” 10 /靠在甲板的栏杆上,遥望岸上那座教堂的圆顶。他是回来送葬的,此刻却在渡轮上。 就在推开教堂那道圆拱门的短短一瞬间,他听到萧邦的《离别曲》,他的手僵住了,立刻缩了回去。虽然隔了这许多年,他马上听出是谁在弹。只有她才能够把《离别曲》弹得那样诗意而破碎,宛若在风中翻飞而终究埋于尘土的落叶。这些年来,她进步了不少,已经不可以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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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颓然坐在教堂外面的石阶上,再没有走进去的勇气。 11 一晃眼十六年了。八岁那一年,他和李瑶都已经是八级钢琴的身手。+替他们报了名参加少年钢琴家选拔赛,首奖是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的奖学金。 那是个冬日的夜晚,天气异常寒冷,钢琴比赛的会场外面,陆陆续续有参赛者由家长带来。/跟在舅舅后面,他身上穿着一套租来的黑色礼服,脚上踩着那双舅母前一晚帮他擦得乌黑亮亮的皮鞋,一副神气的样子。然而,他冻僵了的手却在弹大腿,把大腿当成了琴,一边走一边紧张兮兮地练习待会要比赛的那支曲。 前一天晚上,他听到舅舅跟舅母说,要是他输了这个比赛,便不要再学钢琴了。 “弹琴又不能混饭吃!”他舅舅说。 徐义雄是个脚踏实地、办事牢靠、属尽职守的邮差,还拿过几次模范邮差奖。/的父母死后,他把/接回来抚养。他是不情不愿的让/去跟+学琴的。他压根儿不相信艺术可以糊口,只想/努力读书,有个光明的前途。那么,他也就是尽了做舅舅的责任。 /的爷爷是个二世祖,靠着父亲留下来的一点祖业,一辈子从没做过任何工作。/的妈妈中学一毕业就嫁了给他爸爸,从没上过一天班。 这两夫妇很恩爱,婚后住在薄扶林道一幢布置得很有品味的房子里,过着优越而附庸风雅的生活。/四岁之前,身上穿的是质料最好的名牌童装,生日会不是在麦当劳而是在乡村俱乐部举行。三岁那年,他已经去过巴黎,虽然他事后完全没有印象。 直到这对夫妇交通意外身故之后,大家才发现他们因为挥霍和不擅理财,早已债台高筑。 徐义雄很疼他姐姐,但他无法认同她过生活的方式。他觉得他有责任保护/,不让他走父母的旧路。 这次输了的话,就证明他不是最捧的,那又何必再浪费光阴?世上有千千万万的人在学钢琴,成名的有几人? 会场外面,有人在/背上戳了一下,他知道是两条手臂于是立刻垂了下来,装着一副很轻松的样子。-走到他身旁,朝他淘气地微笑,脱下手套,伸出双手,说: “漂亮吗?” 她那十片小指甲涂上了鲜红色的寇丹,宛若玫瑰花瓣。 “妈妈帮我涂的!她说她每次涂这个寇丹都会有好运气。” 这天晚上,-穿了一袭象牙白色的丝缎裙子,领口和裙摆缀满同色的蝴蝶结,侧分界的头发贴贴服服的在脑后束成一条马尾,随着她的身体摇曳。 陪着来的是她妈妈傅芳仪。 她温柔地摸摸/的头,问: “紧不紧张?” /抿着嘴,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他可没-那么轻松。-的爸爸是个白手与家的建筑家,家境富裕,即使拿不到奖学金也没关系,她依然可以去外国深造。但/输不起。 +在大堂里等着他们。她
捏
住/的手,责备他:“为什么不戴手套?你双手很冷!”她一边说一边搓揉那双因为紧张和寒冷而哆嗦的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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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和-一起在后台待着,前面的几个参赛者都弹得很好,/又再偷偷弹自己的大腿。 -首先出场。她站在台中央鞠了个躬,然后缓缓走到那台钢琴前面坐下来,双手轻柔地抬起,像花瓣散落在琴键上。 她弹得像个天使,那台庞然巨物比她小小的身躯何止重百倍?却臣服在她十指之下。她把+为她挑的萧邦《雨滴》前奏曲弹得像天籁,靠着她,凡人得以一窥那脱俗而神圣的境界,片片花瓣从天堂洒落。 /在后台看得目瞪口呆,-比平日练习时发挥得更淋漓尽至,这是她弹得最好的一次《雨滴》。他肩头的石块更重了。 掌声此起彼落,-进去后台时,兴奋地戳了戳他的肩头,在他耳边说:“你也要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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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坐在钢琴前面,就在这一刻,他心头好像有几十只小鸟乱飞乱撞。+为他选的是《离别曲》。 他双手温柔地抚触琴键,好像在弹一首即兴创作的诗,每一个音节都以惊心的韵律获得了醉人的色彩。就在这时, 一颗汗珠从他额头滚下,缓缓流过他的眼眉和眼睑,刚好停在他的睫毛上。由于聚光灯的折射,那颗汗珠成了一个五彩幻影,挡住他的视线,/觉得有点涩,眨了眨眼,就在那一瞬间,他的手指错过了一个键。他仓皇地想去补救,结果却只有更加慌乱。像一盘走错了的棋,他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草草弹完了最后一个音符,他的头发全湿了,心头的小鸟都折了翅膀,惨然地飞堕。 -在后台看到失手的/,她难过得哭了。 /呆呆地望着琴键,只希望可以重来一次,只要一次就好了,但这是永不可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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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那个晚上,-拿了首奖。这个奖,把他们从此分隔天涯。 回家的路上,舅舅跟他说: “不要再学了。” 他默默地走着,没抗议,也没哭。 直到-上飞机的那天,他坐在校车上,因为修路的缘故,校车走了另一条路。那条路上有一家琴行,橱窗里放着一台擦得亮晶晶的黑色三角琴,在阳光的滤洗下,闪耀出一道灿烂的光华。就在那刻,他的脸贴住车窗,明白了这是他和钢琴永远的永别,所有辛酸都忽然涌上眼睛,他抽抽噎噎地哭了。如果爸爸妈妈还在,那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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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从台阶上站了起来,在怀中掏出一小包巧克力,松开丝带,把里面两颗松露巧克力埋在教堂前面的一株白兰树下。这是他带回来给+的。 有一次,+从巴黎带回了这种圆圆胖胖的松露巧克力给他和-,每一颗都有一种丝绒般的 光泽,融在舌头的一刹那,留下了甜蜜的滋味。 “像一个完美的C大调!”+叹喟。 她告诉他们,将来有机会到巴黎的话,千万别忘记尝尝这个巧克力,她自己是每一趟到巴黎都不肯错过的。 他猜想+当天那盒巧克力是在名震巴黎的“巧克力之屋”买的,他带来了,用两个C大调代替灵前的一束白花。
2006年08月02日 05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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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十六年后的《离别曲》弹完了,十六年前的《离别曲》却依然回响于他的记忆里。弹琴的那个人还是像个天使吗? 他离开了教堂,毫无意识地走上一艘渡轮,横渡往事的潮涨潮落。教堂上的钟楼遥遥在望,这个老去的孩子,只能在船上为+唱一支挽歌。滔滔流逝的时光,化作白日下的一掬清泪。
2006年08月02日 05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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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遥远(1) 张小娴 在那个浩大而高远的寒夜里,她眼里溢满了泪水,蜷缩在他怀中,想着遥遥远远的未来。人生是个过程,自有其前进的齿轮,但她何其幸福?她深爱的人愿意成为她背后的动力。
2006年08月02日 05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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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从那天开始,-在伦敦不再是形单影只。两年的日子里,她和顾青经常结伴去看歌剧、逛博物馆,或者到湖区去度假。他们也一起游过了罗马、佛罗伦斯和巴黎。顾青有时会陪她练琴,他是个很好的听众。 正在剑桥念金融财务硕士的顾青在朋友间是个很受欢迎的人。他有人情味,正直,幽默,读书成绩好,人又聪明。顾青在家里排行第三,有两上姐和一个妹妹。顾青出身自香港一个名门望族,家里是开银行的。虽然家境富裕,顾青过生活却很俭朴。他课余在学校里当助教,赚点生活费。为了省点房租,他还帮忙年老的房东溜狗。他溜狗很用心,他会陪那条缺少运动的哈巴狗跑步,让它四条腿都练得结结实实,结果,那条街上大半的狗主都雇他溜狗。 第一次请-吃饭的那个圣诞夜,他笑笑跟她说: “感谢一条斑点狗和两条老虎狗,这顿饭是它们请客的。” 那以后,-常常陪他溜狗。 顾青穿衣服也很简朴,他冬天常穿的那件蓝色呢绒拉练外套,都穿了六年。他的头发是自己剪的,也帮朋友剪。 有一年,傅芳仪去米兰看时装展,回程的时候来伦敦探望-。顾青陪-去接机,傅芳仪一看见顾青就喜欢了,但她提醒她女儿: “千万别那么年轻便结婚,婚姻会扼杀一个女人的梦想。”
2006年08月02日 05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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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离婚是傅芳仪提出的。 这个拥有美满家庭的幸福女人,有天独个儿逛街,突然很想吃一片蓝莓乳酪蛋糕,于是,她带着无比的渴望走进一家咖啡店,点了一片蛋糕和一杯牛奶咖啡。 待者端来一片蓝莓乳酪蛋糕,蛋糕旁边放着一球香草冰淇淋。当她尝到第一口蛋糕的滋味时,全身突然一阵战溧,记忆里骤然一响,把她送回去遥遥远远的青春岁月。 中学毕业晚会结束之后,她跟几个要好的同学去了咖啡店。她们都点了那里最美味的蓝莓乳酪蛋糕,蛋糕旁边放着一球香草冰淇淋,那是个怎么吃也不会胖的年纪。她用手指沾了点蛋糕放在嘴里品尝。同学们热烈地讨论着自己的将来。每个人都有梦想。她们问: “芳仪,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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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要成为时装设计师。 她从小说喜欢时装。她那个美丽而端庄的妈妈在友戚间是以会穿衣服出名的,虽然生活紧绌,而且不过是个家庭主妇,但傅芳仪的妈妈总是把自己和孩子打扮得漂亮和得体,她还会自己做衣服。 带着这种遗传长大的傅芳仪,自然也很会穿衣服,她中学时的零用钱大部分都花在时装杂志上。她本来想念时装设计,为了前途,选了英国文学。妈妈说,念英国文学,毕业后起码可以当教师,生活比较稳定。 大学第二年,她认识了比她年长七岁的李存厚,毕业之前,她意外怀了-,只得匆匆披上婚纱去。 婚后,丈夫的事业愈来愈成功,女儿在八岁那年拿到奖学金上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现在十一岁了,她将会有一个灿烂的未来。 傅芳仪突然有点炉忌自己的女儿,-面前有一片壮阔的梦想,可是,她自己呢?除了一段已经消逝的爱情和一段平淡的婚姻,她一无所有,而她已经不年轻了。幸福,到底是她所过的生活,还是那些她曾热切地向往却失落了的生活? 她望着面前那一球融掉在蛋糕旁边的冰淇淋怔怔发呆。 那个晚上,她告诉李存厚,她要离婚。无论这个跟她共同生活了十一年的男人怎样哀求,她也不肯回心转意。她已经不爱他了,这个男人只是她的亲人,是她的热土旧地,埋葬了她诗意的青春和梦想,而且已经无能力再提供她需要的爱了。她不怪他,但她告诉他,生命会在某个时刻召唤我们;召唤她的,是一片乳酪蛋糕。 那个可怜的男人以为他妻子疯了。
2006年08月02日 06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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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傅芒俯用赡养费开了一家高级时装店。她那几个最有野心的同学都赶在生物时钟敲响之前结婚生孩子,只有她,重寻失落了的梦想。她要成为时装女王。 李存厚在离婚后把香港的生意统统结束了,一个人去了加拿大魁北克,整整两年陷在悲伤之中。两年后,他在街上碰到一个中学时的女同学,这个女人从前很仰慕他。李存厚跟她结了婚,生了个男孩,留在那边生活,不打算回来了。 跟傅芳仪由相识到结婚十三年之后分离,然后在异乡遇上一个故人,过着另一种人生。他终于相信,生命会在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而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回应这种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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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十年之间,傅芳仪已经建立起她那个小小的王国。她的眼光得到不少顾客的赞赏,时装店一再扩充,还开了两家分店。每年的时装节,她穿梭于巴黎、伦敦、米兰和纽约,亲自去见设计师,亲自买货,像个大学女生那样,提着沉甸甸的笔记簿在各个时装展上努力做功课。 时光是否永难唤回?永远失落?那得要看你肯付出什么代价。 傅芳仪找到真正属于她的舞台,她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快乐,虽然这种快乐有时候伴随着异国长夜的孤单。 由于爽朗迷人的个性,她有过两段罗曼史,但她早就决定不向爱情效忠,只效忠于自己。 她对时装充满热情,对数字却一塌糊涂。由于不擅理财,加上汹涌的经济风暴,她债台高筑,两家分店先后关闭,欠下银行一大笔债,连前夫留给她的那幢房子都抵押了。
2006年08月02日 06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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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当外婆在长途电话里把消息告诉-的时候,她才知道妈妈两年来都在还债。 一个星期后,傅芳仪来伦敦看时装展。-去旅馆找她时,她头发蓬松,房间的床上放满了衣服。看到了-,她把她拉到一面椭圆形的镜子前面,将衣服一件一件披在-身上,兴奋地向-缕述这些设计的每一个细节是多么令人赞叹。然后,她喜孜孜地告诉-,她刚刚拿到这个品牌的代理权。 还是-首先提起欠债的事。 傅芳仪满不在乎地说: “只是个小数目。” “那到底欠多少?”-问。 傅芳仪耸耸肩,说: “我不知道。” 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户口里有多少钱,和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欠债多少,都是同一个理由,就是太多了。 -毫无办法地看着她妈妈,她背朝着-,蹲在地上收拾散落一地的衣服。就在那一瞬间,-看到她曾经年轻美丽的妈妈头顶上有了一绺白发,一种悲伤忽然淹没了她,妈妈变成了她的孩子,她不理她,她就灭亡了。 “我不要去德国了。”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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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回到香港的第二天,接到+的死讯。+患的是肺癌。她并没有告诉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做手术切除体内癌细胞的那天,她是一个人进去医院的。主诊医生苏景志是她的老同学。进去手术室之前,苏景志很认真的问+,要不要通知什么人。 “如果我没有醒过来的话——”她疲倦地微笑。 +在手术后醒来,拒绝了随后的化疗。 “我不希望弹琴的时候,我的头发会一大把一大把的掉在琴键上。”她虚弱地说。然后,她又说:“而且,你和我都知道这是没有用的。” 出院的那天,苏景志坚持开车送+回去。下车的时候,她问: “还有多少时间?” 他黯然地告诉了她一个非常短暂的时间。 她凄凉地笑了: “还可以吸雪茄吗?” 苏景志笑了笑,说: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放弃这种好东西。” 回家之后,她一如往常地生活。一天夜里,疼痛折磨着她。她爬起床,走出客厅,拧亮了钢琴旁边一盏昏黄的灯,坐在那里,点起一支雪茄。 她颤抖着吐出一个烟圈,这支烟像吗啡一样,暂时麻醉了她的痛楚。五十年的时光一晃而过,她手里夹着烟,用琴键抚爱回忆。同样一支小夜曲,二十年前有人为她弹过,她曾经撕心裂肺地爱过那个男人,此刻都成为往事。时间伟大而漫不经心地重新安排人与地,她曾经以为,当她年老,有一天,她和他会在这个城市重逢,他温柔地问起她的近况,就在那一瞬间,所有的微笑和痛苦都盈盈在眼前,却又流转如飞。惟有爱情,始终如此的兴奋与渴望,又终于如此的挫败与荒凉。 她那双枯瘦的手在琴键上散落如雨,最后,她倒在那台她心爱的钢琴前面,没掉过一根头发。她手里的烟还没烧完,像那支低迥了二十年的小夜曲,萦绕在她身畔。
2006年08月02日 06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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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陪着+的灵柩到墓地去。送葬的行列中,一个穿黑色大衣的年轻女人不时朝她微笑。 离开墓地的时候,这个女人走到-身边,自我介绍说,她名叫林孟如,是+以前的学生,算起来是-的师姐了。林孟如现在是一家跨国唱片公司的高级职员。-知道这家唱片公司,他们做的音乐很有水准。 林孟如称赞-在教堂里弹的那支《离别曲》实在弹得太好了,然后,她问-会不会有兴趣作曲。 -现在跟妈妈住在一幢租来的小公寓里。爸爸留下来的那间大屋已经卖掉了,用来还债。她正需要一份工作。 她用家里那台她八岁之前用的山叶钢琴写了两首歌。那天,她带着曲谱去找林孟如。林孟如刚好搬到新的办公大楼去。搬运工人在外面团团转,林孟如从一堆乱糟糟的东西里找出一部电子琴,横放在两排叠得高高的唱片上,跟着曲谱试着弹她写的歌。 她紧张地望着林孟如,虽然她以前在学校学过作曲,但作的都是古典曲,浒曲还是头一遭。写得好的话,她说不定可以拿到一点钱,以后的生活也有个着落。 一边弹的时候,林孟如望着-,满意地笑了。 -松了一口气,她从林孟如的笑容里看到了一种肯定。 林孟如挪开了琴,跟-坐在办公桌上喝咖啡,然后,她问-会不会有兴趣自己来唱那两首歌。 “相信我,你会成名的。”她跟-说,她的语气是那么肯定和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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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是一定要成名的,林孟如在心里跟自己的。她以前在一家规模比现在小的唱片公司工作,但她还是做出了很不错的成绩。一年前,她被高薪挖过来。一向高傲的她,以为可以更上层楼。可是,一
年下
来,她连一张像样的成绩单都交不出来。跟她同级的另外两个人,手上都有一、两张皇牌,帮公司赚了大钱。老板虽然没说什么,但她的前途是押在这里的。-的出现,是她的希望。她很相信自己的眼光,以-的条件,要窜红是毫无困难的。 -的命运同时也是她自己的命运。她要不惜一切把她捧成一颗闪耀的明星。唯一令她担心的,是这个女孩子对于当歌手这件事看来并不很热衷。她了解这些学古典音乐的人。她们心里有太多复杂的情结。于是,她换了一种方式跟-说: “我们一起来做一些好音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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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并不像一些学古典音乐的人那样抗拒流行,流行音乐有个好处,就是普及。音乐是个旅程,每个人也许都曾经被一支流行曲深深地感动过。这支歌陪着他们成长,也陪着他们老去,然后,在人生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同一支歌会唤回了所有的往事。 在伦敦的时候,她和望月经常躲在宿舍房间里偷偷听“辣妹”,两个人还学着辣妹的唱腔,把睡裙撩到大腿上,跳着性感的热舞。她只是没想过会站在舞台上唱歌。 这个女孩子从来不需要选择自己的命运。三岁那年,妈妈发现了她的音乐天分,把她送到+那里学琴。八岁那年,她拿了奖学金去英国。在她年轻的生命里,最沉痛的打击是父母离婚,那也不是她可以控制的。 然后有天,命运把她送回来她出生的地方,童年那些无忧的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可回了。 此刻,命运又向她招手,而且是在她老师的墓地里。她从未了解命运的奥秘,然而,当机缘之鸟翩然降落在她的肩头上,她不禁再三回首。或许,她可以做一些好音乐,这些音乐将来会成为别人的回忆,唤回生命中美好的时光。而且,她还能赚一点钱,救救她那个太任性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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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林孟如带着-写的歌去找一个人。她走进一间位于一幢大厦二十楼的录音室。录音室里,有个男人蜷缩在一张短沙发上睡觉,身上穿着一件黑色毛衣。林孟如坐到他脚边,拍了拍他的大腿。男人朦朦胧胧地醒转过来。林孟如把曲谱递给他,说: “这两首歌写得怎么样?” 男人坐直身子,揉了揉疲倦的眼睛,一边看歌谱一边伸出手去拿那杯放在旁边的,凉了的咖啡。 “谁写的?写得不错。”他呷了一口咖啡,说。 “是个女孩子。”她回答。 “她是什么人?” “我的师妹,英国皇家音乐学院钢琴系毕业。她的嗓子不错,我想你捧红她。” “她长什么样子?” “很快你便知道。”她一边说一边帮他扣好毛衣上松开了的三颗钮扣。 她和他之间有一种暖昧的余情。 这个双眼布满血丝,头发乱糟糟,胡子没刮,看来已经几天没离开过录音室的男人名叫胡桑,在德国学音乐。他是她的旧情人。他监制过许多出色的唱片,名字一度炙手可热。曾几何时,她为他的才华倾倒,他们深深地相爱过。 七年前,他为她离开了
太太
和儿子。那时,她才二十三岁,他三十三。她终于得到她想望的男人;可是,得到了,又是另一回事。爱在生命里流逝,在期待落空的每一个瞬间流逝,也随着她的成长而流逝。 他不再是她心中那个神圣而高大的形象,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情人。从前,她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她得不断进步以免跟他距离太远。后来支发现,不进取的那个人是他。终于她明白,她需要的,是这个男人的缺席,而不是他的在场。 她知道惟有胡桑能帮-,-需要他,他也需要-。他的事业已经今非昔比了。
2006年08月02日 06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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