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
1:召集相关违法广告证据,比如流水广告(应急广告除外)2:召集相关线路不流畅,但迟迟得不到有效维护的证据,比如长时间雪花,跳动3:召集相关法律顾问(自愿免费)共同维护消费者的权利,还消费者权益提高法律意识,告别法盲有意者将证据链接发至本贴,共同联名,向消费者协会上书!!
2006年07月27日 15点07分
1
level 0
广电总局有明文规定:绝对不允许在中央电视台的任何节目中走流水广告。请汾阳广播局全体人员好好学习一下“八荣八耻”吧,如此明目张胆地违反纪律,还是党的宣传机构呢?太不应该了,好好反思反思吧
2006年07月29日 14点07分
4
level 0
顶,咱们都花了收视费的,还要播广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2006年07月31日 03点07分
8
level 0
汾阳台从来不报告有价值的新闻,一般就说领导去哪里哪里了,政府门口聚集那么多人怎么从来不说那?有问题.
2006年08月02日 13点08分
11
level 0
是的,最讨厌电视屏幕底下的流水线广告啦.李局长每天看不看电视咧?
2006年08月03日 15点08分
17
level 0
专权的结果就是这样。领导高兴就不会管!永远不会好!
2006年08月06日 02点08分
20
level 0
回17楼的,谁说李局长不看了,他天天看了开心呢,因为流水字母就是给他创收呢
2006年08月08日 14点08分
21
level 0
流水字幕就好比你正看电视时前面有人晃来晃去,真讨厌. 你收费并没有说明.属于乱用公共资源,面对全市人民你就公开侵权.你宣传一种什么!!!请问利润很大吗?谁装了?没人管吗?
2006年08月08日 15点08分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