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解散前的报道!!!我一直到现在都还很迷茫~~~~~
energy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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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rgy出道一年,人气鼎旺,每一名成员都被“折腾”得又累又满身伤,但他们说,他们一人只赚80万台币(约新元4万)!    经理人黄振轩却说,他们每人至少有200万元台币(约新元10万),形成了各说各的话。   台湾媒体报道,Energy中的4名成员,包括:牛奶、书伟、阿弟和坤达与经理人黄振轩发生经纪纠纷,金钱是主因之一,更爆出Energy辛苦一年仅80万元台币落袋。4人也曾私下抱怨账单不清,账单中出现不属于他们本人的扣款。他们也认为经理人抽佣不当,他未依合约先扣管销费再以三七分账,他是拿整数的3成后,额扣掉管销费再由Energy5名成员来平分.另外,1万元台币(约新元500)以下费用,出现不当抽成,甚至连350元台币(约新元17)快递费都要艺人自付。 账目不清失信任.Energy表示,这一年来辛苦工作,练舞到凌晨、天亮赶通告,即使阿弟、坤达和Toro都因此受伤,只要想到努力的成果受到歌迷肯定,再辛苦也甘愿做,问题是,赚了多少钱大家心里有底,账目不清让人心里不舒畅,也瓦解了信任基础.对此,经理人黄振轩表示,他们绝对不只拿80万元台币,公司还替每人寄存61万元台币(约新元3万),不知他们为什么不来签收,算一算,每个人至少赚200万元台币,他说:“每笔钱都有汇款记录、签收单据。”有些则是环球唱片的版税尚未和他结清。 经理人黄振轩也说,一般新人只拿5成,但体恤Energy有5人,合约载明三七分账,自然是先扣管销费后再分账,他没有占便宜,也否认连快递费都由Energy自付,合约中载明1350元台币(约新元67)的车马费一天合计超过1万元台币时才抽,上《小燕有约》是单场3000元台币(约新元150),自然可以抽佣。 经理人表示,他有信心所有账目经得起检验,他说:“我投资在他们身上达250万元台币(约新元12万),我一年都还没赚到200万台币呢,他们不能这样博取同情。” 
2004年05月01日 15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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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幾年前的新聞啦`````
2004年05月01日 15点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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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拉
2004年05月02日 01点05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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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都不会解散
2004年05月02日 03点05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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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TORO不留下呢?
2004年05月03日 01点05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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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5月03日 02点05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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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他们得不到该得的钱,所以才闹纠纷!!TORO就是这场和约纠纷的牺牲者!!——琳
2004年05月03日 11点05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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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说来说去都是那个经理人拉
2004年05月03日 12点05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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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4不过现在这个社会真是的,黑暗啊金钱至上啊
2004年05月03日 13点05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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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2004年05月04日 02点05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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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O好可怜啊,他还会回来吗 `作者 TASA 2004-5-4 15;00
2004年05月04日 06点05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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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O是不会回来的。11楼的朋友,不管TORO是否单飞发展,你都要支持TORO,给他鼓励!!因为他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要理解他!!——琳
2004年05月04日 09点05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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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阿~~~~想了几年都想不通.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2004年05月06日 14点05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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