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交通事故致残被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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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宣化 楼主
今年4月,四川籍农民工张某来宣打工,万万没想到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他的右腿被截肢,并得不到工伤赔偿。7月6日,宣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张某属于工伤的认定。     翻车致使农民工截肢 4月25日,四川籍农民工老张承揽了宣化县某矿山公司打矿洞的工程,随即组织同乡张某等8人到矿山施工。5月23日下午2时左右,张某等三人乘坐邵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
下山
取生产用水和柴油,当车行至宣化县深井镇样田庄村口时,不慎发生翻车事故,致使张某右大腿远端外伤而被截肢。     矿方拒绝工伤赔付 事故发生后,虽然矿山公司为张某支付了医疗费用,但他们提出此举只是出于人道,不愿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矿山公司认为:张某受雇于老张,与他们不存在雇佣关系;事故不是发生在矿区,不具备工伤性质;司机邵某和农用三轮车均系老张雇佣,与矿山公司也没有雇佣关系。虽然张某多次与矿方交涉,但毫无结果。 无奈之下,6月6日,张某的弟弟走进宣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替兄讨要说法。      被认定为工伤 宣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过调查取证,认为承揽打矿洞的老张作为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张某与矿山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7月6日,宣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张某属于工伤的认定,宣化县某矿山公司应承担张某的工伤赔偿责任。 目前,宣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正就赔偿一事在双方间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进入仲裁程序。
2006年07月26日 00点07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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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了
2006年07月26日 12点07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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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 ,我们那的事
2007年11月14日 15点11分 3
level 7
ding
2007年11月14日 16点1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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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的事呀顶
2007年12月18日 12点12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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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等三人乘坐邵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下山取生产用水和柴油,当车行至宣化县深井镇样田庄村口时,不慎发生翻车事故,致使张某右大腿远端外伤而被截肢。 邵某需要承担赔偿!
2007年12月18日 12点12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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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运输协议!
2007年12月18日 12点12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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