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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渔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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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为科学引导城市建设,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发展要求,根据临沂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依据《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临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开展临沂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
第二条 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
规划期限:2011—2015年。
规划范围:《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共包括北城新区、兰山/罗庄片区、河东区、经济开发区和机场共5个区块,具体范围为:北起北外环,南到南外环路;西起京沪高速,东达临东路,总用地范围面积约287.58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临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6、《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8、 建设部等国务院九部委建规<2002>20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9、 建设部建规<2002>218号《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
10、 建设部、山东省其它相关编制城市规划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布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近期发展战略,在总结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解决城市问题、正确引导城市发展。
2、充分发掘临沂在苏鲁地区的区位交通和产业经济等方面的产业优势,做大做强商贸物流业,发挥临沂在苏鲁地区的经济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地位。
3、贯彻集约利用土地和资源的思想,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防止土地的无序开发和资源的无度利用。
4、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改善民生,注重社会公平,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成果。
5、坚持生态优先,实现可持续发展。统筹考虑生产生活需求与资源承载、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规模
第五条 近期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临沂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为:以“一个中心城市、两个示范区”为重点,打造鲁南经济文化中心。至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达到42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达到230亿元;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合、扩容、提升为重点,着力提高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水平、运营管理水平和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打造设施齐全、门类完整、管理一流、全国最大的现代专业市场集群和国际性商品集散中心。
第六条 近期发展规模
1、人口发展规模
综合考虑临沂城区商贸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以及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因素,以上位规划为重要依据,运用定性和定量等方法进行分析,预测至2015年临沂城区城市人口规模达到205万。
2、用地发展规模
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重点,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综合考虑未来五年城市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土地宏观调控的双重因素,规划2015年临沂市城市建设用地按照人均110平方米计算,城市用地规模达到226.07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36.75平方公里。
第七条 用地控制与引导
2011年08月12日 07点08分
1
第一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为科学引导城市建设,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发展要求,根据临沂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依据《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临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开展临沂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
第二条 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
规划期限:2011—2015年。
规划范围:《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共包括北城新区、兰山/罗庄片区、河东区、经济开发区和机场共5个区块,具体范围为:北起北外环,南到南外环路;西起京沪高速,东达临东路,总用地范围面积约287.58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临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6、《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8、 建设部等国务院九部委建规<2002>20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9、 建设部建规<2002>218号《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
10、 建设部、山东省其它相关编制城市规划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布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近期发展战略,在总结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解决城市问题、正确引导城市发展。
2、充分发掘临沂在苏鲁地区的区位交通和产业经济等方面的产业优势,做大做强商贸物流业,发挥临沂在苏鲁地区的经济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地位。
3、贯彻集约利用土地和资源的思想,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防止土地的无序开发和资源的无度利用。
4、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改善民生,注重社会公平,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成果。
5、坚持生态优先,实现可持续发展。统筹考虑生产生活需求与资源承载、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规模
第五条 近期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临沂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为:以“一个中心城市、两个示范区”为重点,打造鲁南经济文化中心。至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达到42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达到230亿元;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合、扩容、提升为重点,着力提高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水平、运营管理水平和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打造设施齐全、门类完整、管理一流、全国最大的现代专业市场集群和国际性商品集散中心。
第六条 近期发展规模
1、人口发展规模
综合考虑临沂城区商贸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以及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因素,以上位规划为重要依据,运用定性和定量等方法进行分析,预测至2015年临沂城区城市人口规模达到205万。
2、用地发展规模
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重点,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综合考虑未来五年城市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土地宏观调控的双重因素,规划2015年临沂市城市建设用地按照人均110平方米计算,城市用地规模达到226.07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36.75平方公里。
第七条 用地控制与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