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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这个名词也许是属于我们这种国情而发明的吧,没有研究过.我所理解的”第三者”是指婚姻内忽然冒出的和婚内无关而直接威胁婚姻的想分享其成果的人物. 我是一个已婚的女人,所以从内心来说我是惧怕和厌恶这种角色存在的. 按所有正常人的情感来分析,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爱情乃至婚姻能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特别是女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婚姻和子女就是她的全部. 在感情中,每个人都有选择它的权利.你可以选择爱谁,也可以选择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可那只局限于婚前.当那纸婚约被你心甘情愿的领了来,领来的不只仅仅是一句承诺,也是一份责任.当你随着那庄严的<婚礼进行曲>牵过由其父母交过来的双手,牵着的不仅仅是一双手,是对方一生的希望,是对方甘辱与共的决心. 婚姻是平实而乏味的,你可以当着妻子或丈夫剔牙,放屁,顶着蓬松的乱发,因为孩子的任性大发雷霆而旁若无人.可以当着对方显示你最真最丑陋的一面,因为这里是家,是你最放松的地方.没有哪个妻子或丈夫会因为你这些毛病而厌恶或抛弃你,因为他(她)知道接受一个人就得连他(她)这些不为人知的毛病也要照单全收. 可是这个世界到处充满着诱惑,即使你不去招惹旁人,也会有无尽的诱惑在远方象你招手. 没有哪个人生来就想掠夺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除非你甘愿被掠夺. 倦乏不是借口.猎艳没有代价也不会有所谓的”第三者”产生. 在现代生活中每个人都崇尚自我,渴望自我.没有人可以阻止你寻求真爱.但如果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也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婚姻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疏是疏非,个种滋味,不是用语言可以描述的清的. 人都会老的,这是自然规律.但每个人都有最灿烂的时候,如同每朵花都有它的花期.色衰爱弛是最悲哀的事情.谁可以保证自己永保青春?如果婚姻只是建立在某种外在条件之上真是件另人嘲讽的事情. ”相儒以沫”何等另人向往,鱼与水的爱情都渴望发生在自己身上.很多事情需要当事人去经营,很多事情需要去坚守,如果还有希望. 放弃也是一种否定,假如有足够的勇气.每个人都有重生的机会,如果你可以肯定. ”骑马找马”最终伤害的不只是自己
2006年07月22日 0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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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不错!为了爱而结婚在一起的朋友,请珍惜婚姻,珍爱家庭。不要为了不可能永恒的“爱情”而葬送了一生的幸福!
2006年07月22日 0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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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这里很多关于婚姻的帖子想对自己也对婚姻里的朋友说一句话很多时候,人是需要自律的
2006年07月22日 0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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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的确!婚外恋到底是享受“真爱”还是享受那份刺激?呵呵~~~~谁说得清呢?
2006年07月22日 0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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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的有多伤心、多不舍、多放不下,但没有福分的缘分和感情都必须得放弃、必须得忘记。机关是多么的心痛,但人生要好好的走下去,要让自己过的快乐就必须学会去放弃,学会去忘记
2006年07月22日 0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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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情和理智出现冲突的时侯,我也曾经以为理智是一件残忍的事。
2006年07月22日 0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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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之所以刻骨铭心,因我们一次次回味、诉说。把那段经历当做人生的一个美好片段,不刻意记着或忘却,那个背影将渐行渐远,故事,也将模糊,如遥远的梦!放下,才能获得重生,别计较谁对谁错、有缘无份。
2006年07月22日 09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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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所留给我们的是一种思想,经过了磨和互相的理解,有些不适合的就走入婚姻的死胡同,可在经历时间所给予的相互的理解过程中,当初的海誓山盟,形影不离的日子,被家庭琐事孩子所代替,到了这时我们应该思考的是那份我们口中所一在声明,比生命还要重的爱情给予了谁?是孩子,还是事业,还是一天的柴米油盐,都希望自己的婚姻是美好的,但是多少在围城里的人都会有少许的无奈,这才是我们要在婚姻中思考的问题!
2006年07月22日 1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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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遭遇第三者的争夺,这是普通的社会现象,而不能称之为社会问题。为什么呢?因为第三者带来的负面作用更多的是个人的,而不是社会的;第三者现象不像随地吐痰、闯红灯等带来的是对社会、集体、他人(与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的危害。因此,我个人认为大家讨论第三者现象是可以,而且本帖中吧友的讨论也是积极的,文明的、健康的。本帖的氛围是近来婚吧中难得一见的。
2006年07月23日 0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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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然地说,我的婚姻有人插足过,有情人的日子,那是一段至今都令我心有余悸的日子。为了那一段婚外情,为了那个和我前期争夺婚姻的第三者,我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作为招引第三者的一方来说,当初我是在和妻子两地分居的情况下,遇到了她,由于工作关系,和她来往密切,渐渐地被她的温柔、贤惠所吸引。(至于我哪里吸引了她,让她不惜声名去找我妻子谈判,我至今都不明白)当时我的心态是出于好奇、占有、享受。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也确实是快乐的。但我忘记了自己的责任,自己的身份。有一天,当我还沉浸在温柔乡里时,我的妻子赶回来,找到我,和我摊牌:要么和她分手,要么离婚。我当时才一下子吓醒了——我怎么能和妻子离婚去娶她呢?于是一场风波也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她服毒自杀,妻子煤气中毒。那时,我恨不得带个鬼脸!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往事不堪回首!
2006年07月23日 0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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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希望大家能够以理智的眼光来看待,以平和、积极的心态来探讨。第三者现象包括的最基本对象有三方:第三者,招引者,保卫者。如果你曾经是其中的一方,而且你愿意的话,请你现身说法,说说当时自己的切身感受,以及处理的方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前车之鉴,可以引路。朋友,走进此帖,请你不要嘲笑,不要指责,不要发泄。因为无论第三者、招引者、保卫者,在遭遇这样的婚姻戏剧时,他们都是痛苦的!!!
2006年07月23日 0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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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有3年了,对于第三者这个角色是深恶痛绝,但我身边却充满了这样的角色。面对诱惑,我不知道我老公会不会离开我和我们辛苦建立的家庭,只是告诉他,结婚前两人之间是爱情,结婚后不单是爱情,还多了一份责任。
2006年07月25日 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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