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冒死反抗强奸是耻辱行为
四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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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将全文转载知名女作家陈岚的帖子《面对强奸犯 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欢迎大家就此发表议论.
2006年07月21日 11点07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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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强奸,生命与贞操究竟谁更重要?这个问题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难以决择。当受害者反抗强奸失去性命时,我们回头评说已然抱着同情,心里容不得谁再怪罪受害者“冒死反抗”。其实,在网上争论中,很多人并不赞同食人的“烈女论”,女作家陈岚的“保命论”之所以遭痛批谩骂,与其说有原理上的不是,不如说是“耻辱”一词挑战了太多人心底的贞节牌坊……但谁知道呢,也许“大家都来看,大家都来讲,大家都来骂”,正是陈岚想要的?
2006年07月21日 11点07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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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选择一些网友的评论
2006年07月21日 11点07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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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32.144.  我就是女生,要是碰到这样的事情当然会反抗,凭什么人家侵犯你还无动于衷,凭什么让别人碰你的身体,就算明知不是对手也会反抗,这是我的态度。但是,作家说的什么男人的看法,什么传统观念根本没关系,自己不愿反抗就算了,不值得到处宣扬你的观点。
2006年07月21日 11点07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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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219.133.77.  文明社会始终伴随着法律、监狱、法庭、警察而发展,人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活动范围来行动,超越戒条就会有牢狱和杀身之灾。人类同野兽的另一个区别就是法律面前人人要遵守。
2006年07月21日 11点07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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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58.61.65.  生命诚可贵,但软弱带来的代价会更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一些人更想需要更原始的冲动带来愉悦的快感,用生命去抵抗是值得的,告诫这些人我们是不屈的。女作家对生命是第一,但谁又不是呢,面对陌生人你真的那么从容吗,打死我就不相信,你的发言会带来犯罪率上升,从你内心来说你高兴得起来吗?
2006年07月21日 11点07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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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87.10.  就是因为女孩的心里固有的思想感觉到操守和生命一样重要才致命,反抗很重要,也是必须的,但方式、方法很重要,反抗目的是自救,不是自杀。如果是为了被杀何必要反抗,自行了断对自己、操守都算有个交代。
2006年07月21日 11点07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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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1.189.154.  面对这样震撼我心的问题,我实际上已无所适从。陈岚的观点细想值得支持,我是一个非常珍视生命的人:贞洁纯可贵,生命价更高。死对真正该死的人有什么用呢?但我很痛苦,为遭受暴行的弱女子,为可怜的社会现实。我在想,谁能说这样的暴行有一天不会降临在亲朋好友或者自己心爱的人身上?只能诅咒世界上所有的“禽兽”不得好死!
2006年07月21日 11点07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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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216.168.  生命与贞节取舍权应该由当事人决定,别人无法取代做出任何选择,我们可以做的是对当事人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加以理智解释,不能以自己的喜好而片面地指责当事人。我认为让作者愤怒的是过份宣传了贞节的重要性,而忽视生命权无可替代的性质。
2006年07月21日 11点07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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