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副院长:以公众狂欢方式杀人玷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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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刘佳 楼主
截止记者发稿,网民投票显示,97.61%的网民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1.39%的网民支持云南省高院判处死缓,1%的网友认为不好说。
舆论压力很快将云南省高院压得喘不过气来。"死刑"似乎成为息事宁人的唯一手段。
但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还是表了态:"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田成有说,自己所承受的压力确实很大,但"改判或者不改判,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也不能因为大家愤怒,就随意杀一个人,法院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民众、媒体、学界。但最终,审判还是要以国家的法律为基准。"
"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
死刑是时候改变了
"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这是田成有对该案的认知。
"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田成有说,之所以采取死缓,也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明确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为什么最高法近年来一直提出"少杀"、"慎杀",就是要给予人性和人权。"我们不能再冷漠了,不能像曾经那样,草率判处死刑,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要改改了。"田成有这样说。
他认为,减少死刑已经成为了大趋势,现阶段我们不能再用酷刑,这是奴隶制、封建制的落后方法。
有一种骑虎难下的感觉
在谈及舆论压力时,田成有也说自己非常为难。作为一名执法者,有一种骑虎难下的感觉。
他说:"说真心话,我不是为李昌奎个人说情,李昌奎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是作为一个执法者就案件本身而谈,判决也不是经过一个人出来的,是经过27名高院审判委员会成员讨论而来的。"
他同时强调,理解网民对判决提出的异议,但这都是观念的问题,是杀人偿命的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国家刑事政策的差异,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来探讨。

2011年07月13日 06点07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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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刘佳 楼主
最高检和中纪委应当组成联合组,好好查查云南高院27名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财产,看看他们是否廉洁。
2011年07月13日 07点07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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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呢?什么罪?这有什么意思?
2011年07月13日 11点07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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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刘佳 楼主
强奸后杀害了女子,回头又摔死了女子的3岁小弟弟,之后跑了几天,后来自首。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如果他不能被判处死刑,我国就应当废除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种。
2011年07月14日 00点07分 4
level 13
情节恶劣 但是对于那些省里的官老爷 这个案子,没有涉及到什么切实利益,而且又正好是情节恶劣,如果他们能通过这个案子 为罪大恶极者,判定死缓订立一个个案的典型。恰恰为以后那些有权有势者,花得起钱的,犯了相对不太恶劣的案子,找到了法律实践的影子。 所以他们要抓住这个案子,就是要死缓,就是要把走投无路的自首,延期的自首,也要当做 必要的减刑条件。
2011年07月15日 01点07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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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官二代或富二代范同样的事了。
2011年07月18日 00点07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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ゾ▆@そ█⊥_▲_←♀チ$*◥曹妃甸曹妃甸
2011年07月23日 11点07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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