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二十四大死刑大观 {图+介绍} (很吓人的哦,转自百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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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世纪结束时,法兰西学院的教授弗朗索瓦·拜鲁写道:"在这个地球上,折磨空前残忍,而以残酷折磨为主旨的极刑也远远没有成为过去。……杀人不仅存在,而且在世界共同体中三分之二的国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在这些国家,应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却在递增。……只有不再杀人,人类才真正得以为人。"   但他承认,即使到了下一世纪,人类仍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摆脱其"动物性",因为人类几乎将所有的科学与智慧都用于致死的可怕"艺术"中,在死刑的发展过程中,体现出规则、技术、发明、革新。而就死刑的杀一儆百性,是对胆敢挑战权力与秩序的人的最严厉警告。   让我们遵循时间逻辑来浏览人类的残忍智慧: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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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物行刑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的文明史还久远,当人类尚在用石块与棍棒与自然抗争时,用藤索捆绑起一个违规的同类去让动物糟踏乃是最简单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 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则倾向于用鳄鱼。 而印度人则钟情于让老虎作为"执行官",至于中国人,偏好"人不义则群起而攻之"的准则,把犯罪者扔到老鼠堆、蛇堆、蚂蚁堆中,籍此验证强弱、大小、轻重、粗细等对立概念的互倚互换、用大型 食肉动物来对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视"恃弥凌弱"的中国人所嗤之以鼻的。对动物行刑有着想象之迷恋情结的当数罗马人。罗马曾一度盛行"勒索死",这实际上是一种溺刑。但在溺死之前,会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将袋口缝紧。经过这样处理的犯人,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满了斑斓的印痕。在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 猛兽吃人,这是法典所允许的。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狮、虎、豹、熊,偶尔也有狼、 狗之类。所有的动物事先被饿或囚禁得发狂。观众都是观赏行家,不允许出任何顺序上的错误,一般说来,虎较受欢迎,它能快刀斩乱麻式地把犯人吃个精光。而熊的风格为少部分心理不太正常的人所欣赏,它将犯人急风骤雨般地击倒,吃的时候却慢条斯理,拖泥带水,咀嚼得十分仔细。除了直接处理的方法外,还有一种间接方法,即用动物的力量来施刑,中国史载的五马分尸、马尾拖便属此类。而在印度马通常为牛或大象所取代。至于中东或非洲,多用单峰蛇。纵观 动物行刑的古往今来,最为可怕的当数中世纪在法国、英国和荷兰等地都流行的一种刑,即扒了犯人的衣服,仰绑于床,在其肚皮上仅扣一口锅或一只笼子,里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着点火加热。为了逃命惊慌择路的动物便会乱刨乱咬,洞开犯人的肚子深入他们的内脏。 【图片说明】这是罗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时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这些女人都是给斗兽场的狮子、豹子等野兽作为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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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帖子相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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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   "天才的发明"是一种被称为"恐怖梨"的玩意儿,铁制,呈梨状,通过机关可以打开。用它塞进犯人的嘴去,使其无法喊,无法讲,当然也无法进食。有些"恐怖梨"内藏尖刺,可以慢慢从制动口里伸出,将口腔夹破,喉咙戳穿……   在印度和缅甸,被判了饿刑的人则会被烧熔的铅水堵住喉咙和嘴巴。   在十九世纪的非洲,有些部落把杀人犯与受害者的尸体很对位地绑在一起。"手手相连,唇唇相处,这些受刑者浸润在腐血中,饥渴交加,悲惨而缓慢地死去"。   有时,会让饥渴的犯人在饿死前狂饮暴食一通,然后扎紧小便的玩意儿,再堵塞肛门,让其胀死。二战期间,纳粹在集中营里经常对囚犯干这类事。 【图片说明】立枷,犯人多有被活活饿死的。 帖子相关图片: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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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字架刑      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前,十字架的直杆已插入地中。后人描绘的基督背负十字架走向"颅地"的场面,从刑罚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   在行刑地,用绳子把犯人绑缚在刑具上,不过更经常的是直接用钉子钉,先钉手,再钉脚,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手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会撕裂,而胳膊便可能因此得到解放。有经验的刽子手会将长钉钉入腕骨间一个狭窄空隙,如今解剖学称之为德斯托宽隙。 帖子相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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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日本的水刑——刚开始人还可以勉强将头探出水面,到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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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这样的活剥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准。因为在其他地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张效果,直接就作"艺术处理"。或切成极细的带子,或切成圆片、碎片、长方片……处理的最佳杰作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形细节。   作为刑罚,活剥已消失了数个世纪,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收藏家追寻的对象。19世纪末,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那展览一张完整的被鞣过的人皮。还有纳粹,收集了不仅带有漂亮文身的人皮,并将部份人皮用做书皮、灯罩、垫纸板或其他艺术品的良材。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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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真实的凌迟照片。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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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图片说明】解剖刑——从声带至乳房,一块块地切割,与中国的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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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   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酱沫。   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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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高卢人把犯人关入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篮里,然后点火焚烧。日本人在19世纪也使用过类似方法。这种方法据说"极富观赏性",犯人在篮里又叫又跳,可怎么也爬不出这"独特的环境"。而斯基泰人则将犯人扔到一辆堆满了干柴并洒上了稀树脂的牛车上,一旦火起,受惊的牛便会拉着火车穿过整座城市,很具警诫效果。   罗马人把犯人钉上十字架,再遍身淋满沥青和松脂,做成一个大火把,抬着示众。在中世纪的英国和意大利,则是用柴草将犯人裹得严严实实,捆得如同棕子,然后点火。   至于专门的火刑柱则是将人高高绑起,在脚下堆柴烧火,法国的圣女贞德便是这样被处死的。在她被烧的整个过程充满了下流的展览手段……   据说,火刑有净化的作用。是故,火刑总是和消灭异端邪恶联系在一起的。 【图片说明】意大利科学家布鲁诺被烧死在火刑柱上。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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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罗马帝国时期实施此刑最著名的牺牲者为基督教派的圣·洛朗,为了纪念他,
巴黎
有一家以他命名的时装企业响誉全世界。当时,他为穷人的事得罪了当权者,于是,他首先遭到鞭笞、又被拔去指甲、敲碎牙齿,然后放在铁架上用炭火烤。据说烤了不短的时间后,洛朗对刽子手说:"你不觉得我这一面烤得太过了么,翻翻行不行?"等到翻过来后,他又说:"烤得很香,差不多了,你可以吃啦。"然后就死去了。至于把犯人全身涂上蜂蜜,用冒烟的柴火熏烤,便是炙刑 了,一些人在行刑过程中尚未"熟",便已被火烟呛死。   而亚洲的刽子手更残忍,他们常常将铁球烧红,然后用钳子夹起,放入事先在犯人头颅上开 好的口子里,这样,犯人的脑浆旋即沸腾,从口子里溢出。古印度人用的是铁棍,在火中烧得发白后,从犯人的咀里插入。   在旧中国,有专门为施"炮"刑的烤炉,多为铜制。 【图片说明】通过车轮的转动,将人压碎,并不断焙烤。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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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   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 【图片说明】16世纪德国多见的一种酷刑——锯刑,在到达要害之前受刑者绝对意识清醒。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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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用箭射死即为箭刑,似乎各民族都用弓箭,所以这是一种普遍运用的刑罚,只不过用箭先射身体的哪一部位,在处理手法上有差异而已。   贯穿刑的关键在于用尖利物穿透肌肉和组织。但作为一种既定的行刑方式,行刑者总要体现一番创意,于是有了不少种贯穿手法。用长钉将人一串地穿在上面示众,是欧洲各诸侯们爱用的,犯人往往要好几天才死去……最可怕贯穿刑具是一种称之为"玛特·多罗洛萨"的铁制刑具,它与先前发明的刑具"纽伦堡的圣女"有所不同,它不靠刑具上的"少女胸部"位置夹紧犯人,而是用灵活的机械臂。它也不是用遍布刑具内的各种铁刺来贯穿犯人的身体,而是收紧臂来让犯人窒息,然后刑具的心脏位置会伸出一根钢刺,插入犯人身体…… 【图片说明】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说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会倒吸一口冷气了,这就是有名的纽伦堡之「铁处女」。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人只要被放到里面,随着她的关闭,那将会是地狱的风光。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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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   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19世纪中叶,中国的清政府曾用吊刑处罚过天主教的传教士,并将吊刑作为一种合法形式的刑罚普遍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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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日本的逆刑——用于逆臣,使其脑充血而亡。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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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车轮刑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刽子手执铁棒,按照行刑程序,必须先打断犯人的四肢,一共打八下,将四肢打断成十六节,最后朝胸口上来两下,结束犯人的生命,致命的后击被称为"慈悲的一击"。说起来似乎难以想象,大部份犯人在胸口上挨过两下后依然还气息尚存。刽子手为了证明自己并非手下留情,便会将犯人的手和腿拧到背后,让它们和犯人的头碰在一起,在这样具有悲喜性效果的姿式里,观众或哭或笑或叹息。   由于车轮刑所具有的展示性,要求刽子手表现出特殊的专业技能。一名叫拉朗德的法国犯人因一句指责刽子手的话而载入史册。当行刑者已利索地解决了他的双臂双腿,正要打断他的胸廓时,棍子轻轻地滑了一下,碰到了他的下巴,拉朗德一声大喊:"嘿,这一下不符合规定"。于是,观众开始呐喊、有人还举起了拳头。刽子手对他道:"怪事,看来他们希望死的人不是你,而是我"。 【图片说明】车轮刑,原则上到受刑者咽气为止不能少于40下。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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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磔刑   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关于此刑的最早记载是在希腊人的书里,他们执刑的方法是将人的四肢绑在被人为弯曲的树上,利用树的弹性拉裂人体。   古中国人和古罗马人则是用马拉的战车来分尸,著名的秦国丞相商秧便是名垂千古的受害者。但似乎该刑执行起来也并非想象中那么轻而易举,人并非像纸那般容易扯碎。16世纪的法国作家米什莱在《法国史》一书中写道:"骑在鞭打着马匹,并疯狂地紧拽系有四肢的绳索。尽管先前刽子手已用钳子扯裂了犯人腿上的皮肉,并将双臂拉得皮开肉绽,但肌肉依然能够承受住这么强劲的拉力。无奈的刽子手只好拿来一把大的剁肉刀,割去了一块块他认为对执刑有阻碍的肉。这样,马才终于拉断了四肢……还活着的躯干落在地上。"   还有记载表明,有时行刑的马匹都已累得口吐白沫倒下,但犯人的四肢依然连在躯干上,弄得刽子手,犯人,观众都十分不耐烦。所以在执行磔刑时,刽子手要动十分心思,要研究犯人的身体特性,又要了解行刑马匹的各自力量…… 二十二、磔刑   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关于此刑的最早记载是在希腊人的书里,他们执刑的方法是将人的四肢绑在被人为弯曲的树上,利用树的弹性拉裂人体。   古中国人和古罗马人则是用马拉的战车来分尸,著名的秦国丞相商秧便是名垂千古的受害者。但似乎该刑执行起来也并非想象中那么轻而易举,人并非像纸那般容易扯碎。16世纪的法国作家米什莱在《法国史》一书中写道:"骑在鞭打着马匹,并疯狂地紧拽系有四肢的绳索。尽管先前刽子手已用钳子扯裂了犯人腿上的皮肉,并将双臂拉得皮开肉绽,但肌肉依然能够承受住这么强劲的拉力。无奈的刽子手只好拿来一把大的剁肉刀,割去了一块块他认为对执刑有阻碍的肉。这样,马才终于拉断了四肢……还活着的躯干落在地上。"   还有记载表明,有时行刑的马匹都已累得口吐白沫倒下,但犯人的四肢依然连在躯干上,弄得刽子手,犯人,观众都十分不耐烦。所以在执行磔刑时,刽子手要动十分心思,要研究犯人的身体特性,又要了解行刑马匹的各自力量……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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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从有文字记载始,中国人的扼杀记录昭著,但似乎此刑专用于上流人士,因为死后尚有"全尸"。直到满清后期,才有人发明了一种特殊形式的扼杀,称为立枷,专门用来处死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下等人。方法如斯:先绑起犯人的手,将其脖子套入一块木板的圆孔里,然后升起木板,置放在一个栅形行刑架的顶端。这样,犯人的颈和下颚便被悬吊起来,脚悬地约50厘米。如果需要犯人快死,就往脚上绑石块。若想折磨他,就由犯人自身重量来决定,通常会需一两天的时间,人犯才会真正断气。
2006年07月05日 08点07分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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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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