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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些人转贴我们发的售书地址是不是应该把我们的名字也写上呢 你复制 粘贴倒是省事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地址都是你找的呢 再说这些本身也是有著作权的 某些人这种只粘贴信息而不写上发布者的名字的做法很叫人鄙视
2006年06月25日 13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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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建议是不错可是当事人也是一片好心绝对没有什么邀功 抢风头想法只是为了广大腐竹的利益楼主又怎么知道那些谢谢 不是给你的呢
2006年06月25日 13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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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愿意的话可以留下手机号码,人有感谢你就直接打电话感谢,这样更有人情味。
2006年06月25日 13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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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愿意的话可以留下手机号码,人有感谢你就直接打电话感谢,这样更有人情味。 ==========================================================你这话里有话
2006年06月25日 13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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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就事论事 请不要搞人身攻击 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观点 但用不着玩文字游戏 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力 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吧
2006年06月25日 13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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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就是觉的自己很牛X 没事你装啥蛋 还真把你当头蒜了
2006年06月25日 13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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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说的有道理,习惯要慢慢改,我觉得“人”是无意的
2006年06月25日 14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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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侵犯你的著作权,可以到置顶贴投诉要求删贴。另外,谁是法律专业的,可以给我解释一下著作权的定义吗?我不知道收集的信息是否属于著作权的范畴。
2006年06月25日 14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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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整理过,可我也贴了原作者的名字我冤呐~~~~~~~
2006年06月27日 02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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