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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规定是不是太严厉拉?就像今天,吧友一勺花已经违反了“回帖十篇以上”。那么我是不是应该封他呢?我想如果我因为这个就封掉了他,肯定会打击他的积极性与热情。前几天一直没说,我知道这两条规定产生的背景。我前两天要说了,肯定会被认为在自我开脱;所以我没说。回帖是一个贴吧里,繁荣热闹的景象。不要认为人家回了多一点的帖子,就感觉没意义拉。什么才叫有意义呢?10天半个月的,才来回复一个帖子,然后走人。难道这样的吧友才是理性的?才是值得提倡的?别人回帖是别人的自由与权利。对于这一点,百度也并没有硬性规定。所以我认为,应该再考虑一下这两条的可行性。
2006年06月24日 22点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