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教授,自取其辱
药家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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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凶手的行为说明他已经人性尽失,残忍至极,和穷凶极恶的成瑞龙、胡益华没什么区别。五位“教授”居然在这个案子里高谈阔论,说起什么人道主义,说什么社会文明,说什么别让凶手的母亲失去儿子……真是放的屁比狗还臭。当初张子强要被枪毙的时候你们上哪去了?还有成、胡的时候,你们怎么不站出来说人道主义、社会文明呢?他们也一样有妈,你们怎么不求法院给他们的妈留个儿子呢?……还居然是教授,这种阿Q精神的教授,孔乙己都比你们强!别再丢人现眼了,免得老外笑话咱们中国的教授。
2011年05月27日 03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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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五个**,判处他死刑恰恰是对生命的尊重。
法律的存在意义并非所谓的文明和人文关怀,而是维持一个社会最基本的要求,暴力制约。我是非常不赞成废除死刑的,社会上好人很多,但是心中毫无善念的穷凶极恶之人也绝对不少。对于好人你可以用道德来制约,但是对于恶心,永远只有一个方法才能最大限度遏制他们作恶的念头,就是暴力惩处。
   只有死,才能让这些心中永远没有平和和宽厚的人感到恐惧,从而控制自己的行为,进而让真正文明的人们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2011年05月27日 03点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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