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efk 首先,假设有两个苹果,无论你偷a还是b,都不会因为a和b之间的差异,比如b比a更红更大更甜而导致罪名不同。这说明如果犯罪客体之间没有质的不同,则在法律层面具有客观一致性。 其次,假设b是某研究所的科研苹果,实际价格远高于普通苹果a。但在大众认知中b只是一个普通苹果,因此天价苹果也只能以普通苹果的市场价来确定涉案金额,这说明法律具有主客观一致性。 再者,穷人偷富人一个苹果,和富人偷穷人一个苹果,尽管量刑一致,但盗窃行为的实际后果并不对等。因为—— 1.穷人需要苹果来填饱肚子而富人不需要。2.富人并没有强烈的冒着被穷人当场打死的风险的动机去偷一个苹果。3.对盗窃行为的罚款惩罚对富人来说无所谓,但对穷人没准就是一天的饭钱。 因此,盗窃苹果罪对穷人和富人的实际威慑力完全不对等,这说明法律存在用形式合理异化实质合理的可能性。 最后,乙垄断了某地的全部苹果园,以高价向需要买苹果的甲出售。法律以反垄断为由对乙进行惩罚并拆分乙的果园,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