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未成年人死刑的真实案例: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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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yan1071 楼主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 23岁的本村 洋先生于
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现大门没有锁。
进了家门之后,四处不见妻子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家里一片凌乱,不安的本
村洋先生开始在不算大的家里找寻妻女的踪迹。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
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
本村洋先生马上报警,**抵达之后,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发现用塑胶袋包着,当
时才11个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尸体。
1999 年4月18日,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日本法律规定20周岁为成年)。
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14日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
利进入被害人家中。
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
抗。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胶
带将被害人双手捆绑,
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
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
当时11的月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少年将婴儿抛往别处,可是婴儿还
是挣扎哭着,往已死去的母亲遗体处爬去。
兽性大发的少年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而坏了他的好事,于是将哭闹不止的夕夏
从母亲遗体旁边拉开,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毙。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
全桉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第一次开审议庭时,本村洋 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
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
是的,你没有看错,当时主审的法官确实是这麽说的。因为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者
的心理情绪。
开庭时,犯人 福田 孝行 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这才对
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
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
杀了两个人,只要事后表现出"我很抱歉"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

本村 洋 先生不断的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
照片盖住才可以。当时一审下的判决是 - 无期徒刑。跟台湾类似的是,日本并没有真
的无期徒刑。尤其当时的少年身上有着少年法保护,顶多关个七、八年(表现良好的话
)就可以出狱。
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在法官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 对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比
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本村 洋 先生在判决之后招开记者会,他是这么说的:
「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
人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
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记者会结束之后,本村先生走进担任本命桉的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吉田先生戴着银框
眼镜,个性沉稳内敛。
平时给人一种酷酷的感觉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愤怒颤抖的声音对着本村先生说出自己的
想法,这突然的举动 让本村先生屏息。
吉田检察官说:「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将一个还不会

路却拼命的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抓起来往地面重击然后残忍杀害。如果 司法对这样的
人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那还要司法做什么?我绝对不认同 这样的审判结果!!一但你
屈服于这样的审判结果,以后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基准。
我绝对不容许!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对意见,我也要 控诉到底。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

2011年05月16日 14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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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yan1071 楼主
未成年强奸杀人犯
福田 孝行
2011年05月16日 14点05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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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yan1071 楼主
凶手的强大律师团
2011年05月16日 14点05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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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yan1071 楼主
被害人一家
2011年05月16日 14点05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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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死刑
——在公正的司法环境下!
2011年05月16日 20点05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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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白不分的时期里都是奢望
2011年05月17日 05点05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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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锅,您还真以为在神奇的大地上能找到公正?
我们现在就是相当于“羊吃人”时期的那个英国,不对,比那个时候还差
你不认为,观园只要愿意 花个几十万就能买下你我的命?
2011年05月17日 06点05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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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都废了吧?我觉得这不是死刑的意义,这是法治的意义,
lz
抓错重点了
2011年05月17日 08点05分 10
level 7
乱世用重典
2011年05月17日 09点05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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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最近11区还在展示他们的行刑场啊,网易上面还有帖子的
就算是米国 最后还是不得不对一名毒贩实行枪决-----理由就是那个犯人选择了枪决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0-06/19/c_12237766.htm
2011年05月17日 11点05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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