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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没有看过你们俱乐部比赛。抱歉。
但关注了这件事是只因为他是一个广州籍球员的.也因为此事才知道有这样一个广州球员在贵俱乐部效力。
事件始于在于究竟之前转会欧洲只需要20W欧元这条例是否有效?无效的。陈需回俱乐部。而最后一份合同并没有明确是之前合同的补充还是一份全新的合同。但俱乐部之前的所有言论证实20W欧元的转会条件是有效。但俱乐部提出的论点是怀疑那20W不是欧洲俱乐部支付而是经理人预先支付。然后提出怀疑出口转内销或者转手卖高价的言论而不肯放行。不肯在转会合同中签字。
其实问题已经很简单。合同条款,双方均可协商。如果俱乐部有疑虑。完全可以在转会合同中加入补充条款如回国优先效力和最后加盟俱乐部所支付转会费超出20W。所超出费用全数归俱乐部所有等保障自己利益的条款。作为一间俱乐部,这等法律问题是很容易解决的。关键是否有心去做。俱乐部最后只采取了拖字诀。
当然,作为俱乐部,它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有利于自己的行动来实现自己目的无可口非。。但俱乐部引导舆论来掩饰自己目的。这行为就有点那个了。从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所有问题关键不在于20W是谁出,而是俱乐部根本不想放球员出外效力,诚信问题。
老实的说,以前的C32,他说回国只想效力南昌这会是真的。现在的C32,说回国只想效力南昌一定是假的。但回南昌走走,见见球迷,就可能还是真的。毕竟这里有喜欢他的球迷,但这里也有因为指责他不是的球迷。但他相信喜欢他的还是占大部分的。
球迷可以评论球员或俱乐部的做法是否合适。但无论球员还是俱乐部,他们都是在争取自己最大利益。球员为前途所做的是合法正当的,球迷可评论但没有资格去指责。同样,俱乐部为了自己利益而做的是合法的正当的。球迷也是可评论但没有资格去指责。
但这次事件在我看来。引导舆论来掩饰自己目的。要是这样,各位南昌球迷,得罪的说。南昌八一,不过如此。
2011年05月12日 16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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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关注了这件事是只因为他是一个广州籍球员的.也因为此事才知道有这样一个广州球员在贵俱乐部效力。
事件始于在于究竟之前转会欧洲只需要20W欧元这条例是否有效?无效的。陈需回俱乐部。而最后一份合同并没有明确是之前合同的补充还是一份全新的合同。但俱乐部之前的所有言论证实20W欧元的转会条件是有效。但俱乐部提出的论点是怀疑那20W不是欧洲俱乐部支付而是经理人预先支付。然后提出怀疑出口转内销或者转手卖高价的言论而不肯放行。不肯在转会合同中签字。
其实问题已经很简单。合同条款,双方均可协商。如果俱乐部有疑虑。完全可以在转会合同中加入补充条款如回国优先效力和最后加盟俱乐部所支付转会费超出20W。所超出费用全数归俱乐部所有等保障自己利益的条款。作为一间俱乐部,这等法律问题是很容易解决的。关键是否有心去做。俱乐部最后只采取了拖字诀。
当然,作为俱乐部,它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有利于自己的行动来实现自己目的无可口非。。但俱乐部引导舆论来掩饰自己目的。这行为就有点那个了。从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所有问题关键不在于20W是谁出,而是俱乐部根本不想放球员出外效力,诚信问题。
老实的说,以前的C32,他说回国只想效力南昌这会是真的。现在的C32,说回国只想效力南昌一定是假的。但回南昌走走,见见球迷,就可能还是真的。毕竟这里有喜欢他的球迷,但这里也有因为指责他不是的球迷。但他相信喜欢他的还是占大部分的。
球迷可以评论球员或俱乐部的做法是否合适。但无论球员还是俱乐部,他们都是在争取自己最大利益。球员为前途所做的是合法正当的,球迷可评论但没有资格去指责。同样,俱乐部为了自己利益而做的是合法的正当的。球迷也是可评论但没有资格去指责。
但这次事件在我看来。引导舆论来掩饰自己目的。要是这样,各位南昌球迷,得罪的说。南昌八一,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