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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罗嘉昌:从实体逻辑到场所逻辑和关系的逻辑》
上面已结合华严逻辑引出了关系实在论。下面在介绍与关系实在论相适应的关系的逻辑之前,让我们首先回顾一下一个多世纪以来西方哲学和逻辑学对于传统逻辑及其形而上学基础的某些批判。
罗素对实体逻辑的批判在当代西方哲学中影响甚大。他认为主词-谓词的逻辑学是建立在实体和属性的形而上学基础之上的,是受到印欧语言结构巨大影响的结果。他认为,现代科学已反驳了传统的观点,驳斥了它的“S是P”的判断公式。按照罗素的意见,“aRb”的判断公式才符合现代物理学的观念;现代物理学抛弃了硬性的物质,并引入“世界线”的概念,这个概念本身包含着一系列彼此由一定关系联系起来的现象。
逻辑学家谢留斯批评了亚里士多德逻辑的实体主义本质,认为它正象沉陷在天然的环境中那样,沉陷在实体本体论中,传统逻辑依靠着这种环境为生。“在这里成为障碍的是亚里士多德的实体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很难同相对性原则协调”。[5]
重实体导至轻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关系是存在物的副次的属性,本质总是“先于”关系。[6]他的这个观点受到了当代许多哲学家的反对。
卡西勒说:“由于亚里士多德的这个基本上是形而上学的学说,关系范畴下降到依附和从属的地位。与关系本质的概念相比较,关系似乎是不独立的;它只能引起这种概念的补充和外表的变化,而未触及概念固有的‘本性’。……物对其性质的基本直言关系虽然仍旧是主导观点,但其实所有的相关的(相对的)定义之所以能被看作某主词或某主词组具有某情况,只不过因为可以将它们作随便什么样的解释罢了。”[7]
卡西勒等人不赞成亚里士多德认为关系就是物的属性,即“作为某一主体所具有的东西”的观点。他们反对将关系“贬黜到依附和从属的地位”。有些哲学家倾向于主张把关系看作某种第一性的东西。
根据对关系范畴的这种理解,十九世纪下半叶发展起来的关系逻辑提出了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判断理论,其基本点是否定简单判断的含属性质。也就是说,不应该把简单判断看作关于属性属于(或不属于)对象的思想,而应该看作关于对象之间(巴瓦宁)、或表象之间(文德尔班)、或名词之间(德摩根)的关系的思想。
这里提到的英国逻辑学家德摩根是关系逻辑的创始人。他深入考察了判断中系词的性质,认为S是P中的“是”字只代表了一种确定的、传递的关系。根据这种观点,S是P,P是q,所以S是q这种推论,其有效性并不依赖于“是”的意思是指“可被断定为……的属性”、“与……相同”或“和……一致”,而仅在于“是”代表了一种与通常所说的例如“爱的关系”迥然不同的“连传”关系。
德摩根在认识史上第一次突出了关系的一般概念,并且把关系的概念符号化了。从此,关系不再被贬为实体和性质的附属物。关系终于被人们认真对待了。
此后,美国哲学家皮尔士通过把谓词分成三种类型而大大扩充了关系逻辑。这三种类型分别称为一元谓词(即通常所说的性质),二元谓词(即关系)和多元谓词(多元关系)。他认为承认多元关系使得许多以前难以处理的哲学问题有了解决的可能。
在现代逻辑中,谈论的不是判断,而是“命题”。“命题”的最一般形式是表述两个或几个项、成分的一个关系(R)的形式。如果用x和y来标示这两个项,那么公式就是R(x,y)。“命题”就是“命题函项”的取定的值。
2026年05月22日 01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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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已结合华严逻辑引出了关系实在论。下面在介绍与关系实在论相适应的关系的逻辑之前,让我们首先回顾一下一个多世纪以来西方哲学和逻辑学对于传统逻辑及其形而上学基础的某些批判。
罗素对实体逻辑的批判在当代西方哲学中影响甚大。他认为主词-谓词的逻辑学是建立在实体和属性的形而上学基础之上的,是受到印欧语言结构巨大影响的结果。他认为,现代科学已反驳了传统的观点,驳斥了它的“S是P”的判断公式。按照罗素的意见,“aRb”的判断公式才符合现代物理学的观念;现代物理学抛弃了硬性的物质,并引入“世界线”的概念,这个概念本身包含着一系列彼此由一定关系联系起来的现象。
逻辑学家谢留斯批评了亚里士多德逻辑的实体主义本质,认为它正象沉陷在天然的环境中那样,沉陷在实体本体论中,传统逻辑依靠着这种环境为生。“在这里成为障碍的是亚里士多德的实体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很难同相对性原则协调”。[5]
重实体导至轻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关系是存在物的副次的属性,本质总是“先于”关系。[6]他的这个观点受到了当代许多哲学家的反对。
卡西勒说:“由于亚里士多德的这个基本上是形而上学的学说,关系范畴下降到依附和从属的地位。与关系本质的概念相比较,关系似乎是不独立的;它只能引起这种概念的补充和外表的变化,而未触及概念固有的‘本性’。……物对其性质的基本直言关系虽然仍旧是主导观点,但其实所有的相关的(相对的)定义之所以能被看作某主词或某主词组具有某情况,只不过因为可以将它们作随便什么样的解释罢了。”[7]
卡西勒等人不赞成亚里士多德认为关系就是物的属性,即“作为某一主体所具有的东西”的观点。他们反对将关系“贬黜到依附和从属的地位”。有些哲学家倾向于主张把关系看作某种第一性的东西。
根据对关系范畴的这种理解,十九世纪下半叶发展起来的关系逻辑提出了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判断理论,其基本点是否定简单判断的含属性质。也就是说,不应该把简单判断看作关于属性属于(或不属于)对象的思想,而应该看作关于对象之间(巴瓦宁)、或表象之间(文德尔班)、或名词之间(德摩根)的关系的思想。
这里提到的英国逻辑学家德摩根是关系逻辑的创始人。他深入考察了判断中系词的性质,认为S是P中的“是”字只代表了一种确定的、传递的关系。根据这种观点,S是P,P是q,所以S是q这种推论,其有效性并不依赖于“是”的意思是指“可被断定为……的属性”、“与……相同”或“和……一致”,而仅在于“是”代表了一种与通常所说的例如“爱的关系”迥然不同的“连传”关系。
德摩根在认识史上第一次突出了关系的一般概念,并且把关系的概念符号化了。从此,关系不再被贬为实体和性质的附属物。关系终于被人们认真对待了。
此后,美国哲学家皮尔士通过把谓词分成三种类型而大大扩充了关系逻辑。这三种类型分别称为一元谓词(即通常所说的性质),二元谓词(即关系)和多元谓词(多元关系)。他认为承认多元关系使得许多以前难以处理的哲学问题有了解决的可能。
在现代逻辑中,谈论的不是判断,而是“命题”。“命题”的最一般形式是表述两个或几个项、成分的一个关系(R)的形式。如果用x和y来标示这两个项,那么公式就是R(x,y)。“命题”就是“命题函项”的取定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