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替身:【燃烧!燃烧!燃烧!】
jojo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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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2
饭店的king 楼主
前排提示,只是我发癫设计的替身,轻喷
替身名:【燃烧!燃烧!燃烧!】
一、面板数据项目 评级
破坏力 D
速度 B
射程 C
持续力 C
精密度 B
成长性 D
二、外形:干枯瘦弱的人形替身。腹部有丑陋的八块腹肌,腹部、手掌、脚掌和头顶呈黄色,其余部位为墨绿色。头型类似肿头龙,头顶有坚硬骨板,钉着一顶带四根尖刺的铁箍,遮住眼睛。长着鸟嘴状的喙,无齿无舌,无法说话,但有自我意识,可违背替身使者意愿行动。双手四指、双脚单趾,身着绿紫相间的吊带裤。
三、能力总述:「燃烧!燃烧!燃烧!」是一个同时作用于精神与现实的替身。其核心能力可概括为:个体的极度认知,会强制覆写物理现实。能力分为两个分支,共享同一底层逻辑——“我坚信,故我在/故我有/故我失”。
【分支一:个体认知还原】效果:诱导目标极度坚定地相信自己“是”某个东西,目标便会物理变成那个东西。限制:· 变化时间因人而异,物体越大、越复杂,变化越慢· 变成的东西必须符合物理可能性(不可变出超自然存在)· 变成需要消耗自身才能使用的物品(如打火机),使用过程中消耗的“燃料”即目标自身的身体物质,消耗殆尽后结束变身,只会剩下残破的尸体示例:极度坚信自己是烤全羊,两小时内会变成一只香喷喷的烤全羊。
【分支二:盈亏法则】效果:当目标极度坚定地认为自己“应有”或“不应有”某物时,现实会通过一系列自然发生的巧合,使目标获得或失去该物。盈之侧(应有故得):坚信自己丢失了一万美金 → 小偷恰好把赃物丢进其家中。亏之侧(不应有故失):坚信自己的手不属于自己 → 遭遇车祸断肢,断肢被野狗叼走。限制:· 必须“极度坚定”,随口一说无效· 结果通过自然巧合发生,无超自然痕迹· 不可触及抽象概念(生、死、智慧、存在本身)· 财富等“获得”不会拆东补西,是独立的自然事件
四、替身与使者的特殊关系「燃烧!燃烧!燃烧!」拥有自我意识,可以违背使者意愿行动,甚至用“嘴炮”诱导使者产生后悔情绪。· 使者通过自残威胁替身服从命令· 替身通过诱导后悔触发盈亏法则,修复使者的自残伤害· 形成“互相折磨、互相依赖”的病态共生
五、替身使者:本杰明·本杰明(BenjaminBenjamin),曾是美国佛罗里达州立精神病院的重度人格分裂症患者。他把所有人的侮辱、殴打、嘲笑全部理解为“爱与尊重”,在极度扭曲的精神状态下觉醒了替身。替身在他眼中是“天使”,但实际上是从他被压迫到极致的内心中逼出的极端恶之浓缩。精神病院在一场“燃烧”中被毁,被蛊惑变成老鼠的人成片死去。本杰明至今仍活在替身编织的幻觉中,坚信自己是“被爱着的”。六、本质定位「燃烧!燃烧!燃烧!」不是守护者,不是复仇者。它是被世界碾碎的灵魂,从地狱深处召唤出的、纯粹的、无目的的、以燃烧和杀戮为乐的恶之化身。它不需要被理解。它只需要燃烧。
2026年05月13日 13点05分 1
level 3
有点意思啊
2026年05月14日 03点05分 2
level 3
不过这个替身的概念多少有点抽象
2026年05月14日 03点05分 3
纯能力替身
2026年05月14日 03点05分
level 3
我觉得可以把射程拉到b,这样子会更好一点,使用者需要贴着那个目标发动这个能力的话,还要跟踪的嘞
2026年05月14日 03点05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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