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6
25年3入职私人小公司,公司在皖北县城,没有书面入职手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数与作息时间全部微信语音聊天记录确认,工作需要做的有工牌(盖公章),上班没有打卡要求,工资全部老板个人微信转账,没有社保与公积金,过程中工资发的断断续续,工作全部是微信沟通,截止26年4月22号,综合欠薪半年了,4月22提交了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拖欠工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11个月2倍工资差额部分,支付未足额支付工资被迫离职补偿金1.5倍工资,支付未休年假工资,一共五项要求。提供证据有公司营业执照信息,应聘聊天记录截图,工资金额确认与作息时间聊天记录截图,工作记录截图,老板个人微信支付工资转账记录明细(微信导出来的),工牌复印件,(目前微信聊天原始记录都在手机里一次未删除),被迫离职只给老板发个微信说没有足额支付工资,被迫离职这句话。
2026年05月08日 15点05分
1
level 6
5月6号给仲裁委打电话说已受理,但是我没有收到受理通知
2026年05月08日 15点05分
3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于受理或预期未作出决定,可诉讼
2026年05月21日 07点05分
level 6
交仲裁资料也没有给书面手续,但是让签了两个书面手续资料,也没有给我。
2026年05月08日 15点05分
4
level 6
今天仲裁委来电话了,说对方把仲裁通知给退回来,没有接收,我说那就公告送达吧,
2026年05月09日 05点05分
7
只要是本人收到,无论签不签,退不退,都可以默认送达,不用公告送达的。。。
2026年05月21日 00点05分
这个跟你没有关系,是仲裁委的事。
2026年06月10日 10点06分
level 1
你查一下“不要老把思想集中在有没有尿这件事上 想想别的 分散下注意力 尿尿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就像一个杯子 满了自然就会自动提醒你 不需要特意去记”这段话的英文,然后截图发给我。
2026年05月09日 12点05分
8
level 6
刚刚接律师通知,说工资达到1万了,不能申请法律援助了,后面要自己出庭了。
2026年06月10日 03点06分
11
一定要有从…至…月的确认劳动关系,作为请求的第一条。
2026年06月10日 10点06分
仲裁后,拿仲裁书去税务局或社保局(我这边杭州是税务征缴社保缴费,税务有强制执法权,所以最好通过税务追缴),然后去住房公积金投诉科,公积金最简单,拿仲裁书及工资流水就可以了,而且公积金有常驻律师发律师函,不交钱直接强制执行,你只要开始去一趟登记一下,最后钱到位了去签字就可以了,按实发工资的最低档5%计算,如果不调解单位需要支付5%的单位费用及5%的个人费用(因为单位必须要代扣代缴),所以最后变成你要补交钱给单位,但是劳动仲裁书已经结清你与单位的费用,自己想下一步怎么处理?。
2026年06月10日 11点06分
你的仲裁请求还少一个,开庭前补上,因没有离职证明不能领取失业金,补偿自…至仲裁判决之日止的失业金共计xxxX元
2026年06月10日 11点06分
level 6
昨天开完庭了,单位以为我不回去开庭的,什么都没有准备,到临开庭了还在给我发信息说去年某月某日在厂院内没有看到我的车,算我缺勤扣我当月工资等等这些,还要扣我住宿,水电费用几千块等,当时就把仲裁员搞的的躲到电脑后面笑场了,
2026年06月18日 01点06分
12
level 6
通知是三点开庭,三个仲裁员,硬是等到四点多单位老板才来,就来一个仲裁员,老板一边和仲裁委的领导说和我商量好了,一边不停给我发信息跟我哭穷装可怜,后面我直接把老板这一会给我发的要扣我钱,哭穷的短信全给仲裁员看了,并且把公司银行账户余额给仲裁员看了一下,我就和仲裁员说对方现在还在想的是怎么扣我工资,始终未提怎么给我支付工资,仲裁员后来也发现对方在说谎话了,
2026年06月18日 02点06分
13
level 6
开庭陈述与质证环节,全程在说曾安排人我谈把工资改为8000元/月(我要求提供书面签字的确认证据),还说入职当月曾三次要求我签署劳动合同是我一直不签并认为我是在给后期仲裁埋雷(我当场否认了这个说法,并且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后来仲裁员就问了对方两个问题一个是我提交的微信截图的微信是不是老板的微信(老板承认是本人微信),一个是问老板有没有要求我休年假(老板就说法庭节假日都是正常休息),后面仲裁员就宣布开庭结束,老板走后,书记员直接就说这老板一点不懂法,开庭前也不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我说这老板自认为在这里有点关系,认识点人,可以找关系搞定这个事,仲裁员直接指着开庭记录说我看他能找到什么人,顺便他找人。
2026年06月18日 02点06分
14
level 6
有没有仲裁方面的老师,给说说想我这种普通的劳动争议仲裁,地方权力对仲裁结果有多大的影响力,
2026年06月18日 02点06分
15
标的额多少?要找仲裁,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值得吗
2026年07月10日 02点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