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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二审存在转机。关键在于被害人家属身上,二审很可能演变成和解,死刑变缓刑和无期。一审,死刑,没有立即执行,就是有猫腻。希望不要变成药家鑫家人的缓兵之计。 我看被害人家属之前,似乎有和解之意,这对于二审,恐怕相当不利。钱,似乎可以换命,大家拭目以待。
2011年04月22日 1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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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同感 我也觉得二审可能会有猫腻 我现在对咱的国/家 真的很没信心~
2011年04月22日 1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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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法院认定药有自首情节,但实际上应叫坦白,而不是自首.
公安机关在22日就已经将药传询,并列为犯罪嫌疑人对象,当时药矢口否认.
23日药才在父母陪同下去公安机关经审讯才交待了一切.不应视为自首.
2011年04月22日 1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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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了解一下法律可以不?一审永远没有立即执行的资格!
2011年04月22日 1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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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楼主对这方面的法律不懂了!
死刑 跟 死刑立即执行是两个概念
截止今天,中国也没有几个被判为;死刑且立即执行的。
死刑的定义,就是说你还有上诉的空间,比如一审判为死刑 你可以提出上诉 到二审。
当如果判为 死刑且立即执行 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
明文规定;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
话说回来,想当年 文强也只不过是被判为死刑 罢了。
2011年04月22日 1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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