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轩粉文》
檄曰: 轩粉之流,性乖戾,行诡谲,以饭圈之私,乱围棋之公。
今观其行,有三罪当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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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污名忠良,颠倒黑白
柯氏之子,“女厕”求真。轩粉如狂,春秋笔法,污名之术,颠倒黑白。
围吧之中,“国凡爸爸”,潇洒风流,横行无忌。“根荣爸爸”,初入围吧,欲言几句,便遭封禁。轩粉者,可谓“双标”,或曰“偏袒”。
此乃“以私害公,以污乱正”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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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曰:结党营私,横行无忌
轩粉之流,以“轩主”为核心,抱团取暖,视异己为仇敌。凡有质疑李轩豪者,必遭其围殴;凡有维护柯洁者,必遭其谩骂。其手段,或删帖禁言,或人身攻击,或伪造证据,无所不用其极。
此乃“结党营私,垄断舆论”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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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曰:扰乱秩序,败坏风气
围棋本为雅事,以棋会友,以理服人。然轩粉之流,视围棋吧为私域,以“轩主”为天,肆意践踏规则,破坏秩序。凡有不同意见者,皆斥为“黑粉”“水军”,动辄扣上“莫须有”之罪名。
此乃“以私害公,败坏风气”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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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檄曰: 尔等轩粉,若不改其行,必遭天谴。
然天道循环,报应不爽。今特以檄文告之:
围棋之道,在于精进,而非饭圈之私;棋手之德,在于谦逊,而非攻讦之恶。
若尔等仍执迷不悟,必自食恶果,为天下人所不齿。
檄文已发,咸使闻知!
落款: 有识之士
日期: 丙午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