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嘉苑小区物业就是非法侵占+强买强卖
北京大兴区金科嘉苑小区业主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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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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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新合同,就是非法侵占。物业和开发商签订的是前期合同。早就终止了。有限公司签不了无限期合同。物业管理条例里边规定就两年期限。
2.没有业主同意,就是没有合意。在没有合意的情况下,强行服务违法,这和我等红绿灯,你上来就给我擦玻璃要钱,是一样的。就是强买强卖。
3.前两条通不过,后续就不存在任何通过的可能。
4.有些政府职能不能人想把事情扯到业主投票上来,这就是把集体和个体混淆的典型案例。业主都是自己签的合同,没有集体合同,哪来的投票决定??
2026年03月12日 03点03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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