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达人指教
劳动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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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自2007年7月到某单位工作至今,未和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单位每月只发给1000元的基本工资,医保等保险都未缴纳,现想离职。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赔偿??可以的话可以赔偿多少时间的双倍工资??我还可以要求哪方面的赔偿??请达人指教!!!小弟感激不尽!!!
2011年04月14日 1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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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死神
1、双倍的工资赔偿不行,已过时效,根据劳动法规定,现你已被视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不过还得要你有证据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如果你自动离职,则无补偿,如果协商离职,则可以补偿解除合同三个月的基本工资共
3000。
2011年04月19日 15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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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第三人
以被申请人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书面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详询QQ1147240613
2011年04月20日 11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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