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交警整治飙车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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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务
level 15
深夜的宁静
不该被“炸街”声打破
道路安全更容不得肆意践踏
当非法改装电摩在街头狂飙
聊城公安交警
用雷霆行动回应群众期盼
以联合执法筑牢
道路安全防线
1月28日夜间
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城区直属大队
“飙车炸街”治理专班
在辖区开展便衣巡逻
行至利民路时
发现数名未成人骑行
非法改装电摩
实施“翘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专班立即开展跟踪研判
一路循线追踪至郑家镇
于次日凌晨
在郑家镇卧龙社区
依法查扣改装电摩2辆
同步联系郑家镇派出所
启动联合侦查
历时两天
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城区直属大队
依托案件线索双向移交机制
联合郑家镇派出所
深挖彻查、联动执法
再次查扣涉案电摩2辆
目前
参与飙车违法活动的4名人员
已全部到案
4辆非法改装电摩均
被依法扣押
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飙车炸街”的危害
1.改装排气系统:擅自改变发动机的排气系统,会产生大量噪声,干扰其他车辆驾驶人的注意力,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较大影响, 还会加大尾气排放、加重环境污染。
2.改装悬挂系统:改变悬挂系统主要是更换减震器和悬挂结构感强化,将减震器加高,造成机动车离地间隙增大,车辆转弯时极易引起车辆侧翻事故。
3.改装车灯:将车灯换成各种蓝光、苍白光、双色灯泡,夜间行车时,将影响对面驾驶人的视线,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4.加装尾翼:一旦安装不牢固,会在行驶中脱落造成不可预测的危险。
法条科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改装、不飙车、不扰民
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
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全出行,才是真正的“帅”
文明驾驶,才是最好的“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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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交警,在您身边编辑:yyq审核:zjy来源:聊城交警
2026年02月01日 07点02分 1
level 9
滨河路工业路口以前也有鬼火,不知道抓了没
2026年02月02日 01点02分 2
最近这段时间没听见过,前段时间确实有。
2026年02月02日 10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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