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所有人至少辩护的权力,不要让民意凌驾法律之上
李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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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lysance 楼主
想起辛普森,人微言轻,也没人听我的。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1
level 7
还没有辩护的机会?都出来激情杀人了 李刚还跑到ccav去哭诉 还有之前的临时性强奸
给所有人至少公平的权利 不要让个人凌驾法律之上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4
level 6
楼主你眼瞎了吗,你看cctv整天是对谁的采访,是应该给谁说话的机会-----那个死了的家属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6
level 8
枪手滚出D8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7
level 8
回复6楼:
给那种人说话他能说出什么?一直骂脏话,整个新闻哗哗的响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8
level 7
世纪大案药家鑫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9
level 9
民意与法律哪个大?法律大于民意?与民意相悖的法律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10
level 2
八楼好厉害,未卜先知啊……你已经可以1V5了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11
level 7
民意可以左右中国的特色法制吗?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12
level 6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13
level 8
让一个杀人犯公正被判刑叫做缺乏理性?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14
level 7
不要打啦,我就是兔子[拍砖]
2011年04月02日 02点04分 15
level 8
哈哈哈
2011年04月02日 03点04分 16
level 8
什么叫不许让民意凌驾于法律之上!你的意思是民意是十恶不赦的东西,你的意思是我们国家完全可以不为人民考虑了?
2011年04月02日 03点04分 19
level 8
回复17楼:
富二代撞死穷人,民意希望他死,穷人撞死富二代,民意希望当场释放。这公平?如果让民意凌驾于法律,正义必亡
2011年04月02日 03点04分 20
level 1

2011年04月02日 03点04分 22
level 8
回复18楼:
请不要用民粪杀人,谢谢
2011年04月02日 03点04分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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