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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政体下,对领袖的选择标准更多地来自于其人格魅力而非施政能力,因而,给予其任何行政决策权的行为不仅是愚蠢的,更是有悖民主之精神的,他的价值仅限于使民众团结,他的权力应仅限于统筹民众意向,并调配人手以完善民众所求。 或许有另一种选择。 我们选出领袖,将行政权交予他们。 我们将行政的失败归结于他们身上,将社会运转的合理归结与我们自己。这就是庸懒社会的一党专政。 所谓民主的精神,在于让全体公民决定其命运,享受成果并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我们将不可推卸地参与政治,而不是将政坛作为政客们争权夺利的舞台。 假若我们放弃义务,我们将无法行使权力。 当成功的政治家得当中央集权时,我们对此倍感舒适。但当专制的君主推崇暴力时,我们却不愿承担。这就是全人类的惰性及怯懦。 无论专制或民主,我们必须承受自己的选择,但我们却宁愿不断地重复嘲讽自己。 当专制和民主相互影响时,我们便得到另两者,军阀统治和君主立宪制。前者是将民主作为专制的皮囊,后者是将专制作为民主外的拘限。然此二者高下如何? 军阀以宪法作为民众拥护的标志,却拥有随意消除民众意向的权力。君主立宪制将专制时代的领袖作为团结民众的标志,却用宪法给予民众选出的官员以行政权。宪法只有当其目的在于将民众作为最高权力者时才有存在价值,否则不过是把君权神授论书面化而的规章而已。但民众和统治者的愚蠢却使我们永不能得到完美的管理,只能不断在民主与专制间承受改变。专制政体的成败在于一人,可以由另一人轻易地改变。而民主政体的失败却代表着全社会的腐败,我们只能祈求强有力的英雄去改变我们。从人类社会产生之初就决定了我们的命运。专制政体可以为另一专制或民主政府所推翻,而民主政体将会必然地,坚定地走向专制。
2006年06月02日 03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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