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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醒世恒言之刀郎篇 昔有名刀郎者,武功盖世、侠肝义胆,后隐姓埋名不为俗人知。某日,有
小丑
刀螂以妖法、巫术冒其名,世人以为刀郎现身,奔走相告,从之者众。刀郎不忍一世英名被毁,请状师告之,刀螂振振有辞曰:汝隐没多年。非吾以小丑之技冒名,谁知有汝? 点评如下: 楼主抄来之文,如高山滚鼓之声--"不通.....” 首先,那“昔有名刀郎者”,既“武功盖世、侠肝义胆”,又何以会“隐姓埋名不为俗人知?”呢?既已“不为俗人知”,又何以会“世人以为刀郎现身,奔走相告,从之者众”? “昔有名刀郎者”既已“隐姓埋名”“不为俗人知”,又何谈“一世英名”?现既已现身于世,又有“一世英名”,只需振臂一呼,真伪立辨,更何况其“武功盖世、侠肝义胆”,足可令“以小丑之技冒名”者之从众弃暗投明,足可令普天生灵归依尔等,何故要以诉状去争那个“一世英名”呢? 回身现实,“昔有名刀郎者”,已有何止千年之高寿,何曾“隐姓埋名”过?相反倒是一代又一代刀郎人,在全力不懈地做着“继承、发扬、光大”之伟业!“昔有名刀郎者”从来都希望广为世人知,可惜世人却从没有“奔走相告,从之者众。” 再观“汝隐没多年。非吾以小丑之技冒名,谁知有汝?”之言,何其酸哉! “奔走相告,从之者众。”不错,但不是奔这个“昔有名刀郎者”来的,“从之者”就是奔这“小丑”之人、“小丑”之技来的,懂不?你“昔有名刀郎者”硬硬的还在,没谁招你,没谁惹你。“没有小丑,谁知有汝?”,这是你自认的。有了“小丑”,都知有汝,但你还是门前冷落车马稀。这是你自作的! 再驳汝言:茅台酒瓶+茅台酒=“昔有名刀郎者”;茅台酒瓶+二锅头=“小丑刀螂”。这是汝之高论。 但茅台酒为国酒之极尊之品,从未“隐姓埋名不为俗人知”,在国人心目中,从来是家喻户晓,既知其名,又知其实。而“昔有名刀郎者”,却是靠了那个“小丑”才被世人知其名,莫非现在又想借“茅台酒”这个名号,让人信其实吗? 任何“小丑”,要用“茅台酒瓶”,装了二锅头去卖,真假立现,岂有“以为茅台现身,奔走相告,从之者众”的?真茅台在此,岂有知真从假者! 更有甚则,你已经和任何“从之者”一样清楚明白,那个“小丑”从来没说他卖的是“昔有名刀郎者”之酒,除非他疯了,就你那酒,自己都卖不出去,还奢谈别人冒你的名来卖。他明白无误地告诉世人,这里面装的是他自酿的美酒,绝非“昔有名刀郎者”之酒,可你仍然痴谈世人“以为刀郎现身”?除非如你之蠢。 既然本来真相分明,却反而是世人“奔走相告,从之者众”,世人是为了 “昔有名刀郎者” ,还是为了那个“小丑”和他的自酿美酒?如果你还不清楚,除非你是智障。 忍不住要说不雅的话,你那“昔有名刀郎者”虽也是一种不错的酒,但难比“茅台”,甚至连名都不为人知,确是不争之实。我“小丑”之酒,在“从之者”心中,反而堪比“茅台”,用了你的瓶装,我还感到比窦娥还冤呢。不要在这得了好处还卖乖,惹得刀迷兴起,灭了你丫的。
2005年02月21日 08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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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
刀螂以妖法、巫术冒其名,世人以为刀郎现身,奔走相告,从之者众。刀郎不忍一世英名被毁,请状师告之,刀螂振振有辞曰:汝隐没多年。非吾以小丑之技冒名,谁知有汝? 点评如下: 楼主抄来之文,如高山滚鼓之声--"不通.....” 首先,那“昔有名刀郎者”,既“武功盖世、侠肝义胆”,又何以会“隐姓埋名不为俗人知?”呢?既已“不为俗人知”,又何以会“世人以为刀郎现身,奔走相告,从之者众”? “昔有名刀郎者”既已“隐姓埋名”“不为俗人知”,又何谈“一世英名”?现既已现身于世,又有“一世英名”,只需振臂一呼,真伪立辨,更何况其“武功盖世、侠肝义胆”,足可令“以小丑之技冒名”者之从众弃暗投明,足可令普天生灵归依尔等,何故要以诉状去争那个“一世英名”呢? 回身现实,“昔有名刀郎者”,已有何止千年之高寿,何曾“隐姓埋名”过?相反倒是一代又一代刀郎人,在全力不懈地做着“继承、发扬、光大”之伟业!“昔有名刀郎者”从来都希望广为世人知,可惜世人却从没有“奔走相告,从之者众。” 再观“汝隐没多年。非吾以小丑之技冒名,谁知有汝?”之言,何其酸哉! “奔走相告,从之者众。”不错,但不是奔这个“昔有名刀郎者”来的,“从之者”就是奔这“小丑”之人、“小丑”之技来的,懂不?你“昔有名刀郎者”硬硬的还在,没谁招你,没谁惹你。“没有小丑,谁知有汝?”,这是你自认的。有了“小丑”,都知有汝,但你还是门前冷落车马稀。这是你自作的! 再驳汝言:茅台酒瓶+茅台酒=“昔有名刀郎者”;茅台酒瓶+二锅头=“小丑刀螂”。这是汝之高论。 但茅台酒为国酒之极尊之品,从未“隐姓埋名不为俗人知”,在国人心目中,从来是家喻户晓,既知其名,又知其实。而“昔有名刀郎者”,却是靠了那个“小丑”才被世人知其名,莫非现在又想借“茅台酒”这个名号,让人信其实吗? 任何“小丑”,要用“茅台酒瓶”,装了二锅头去卖,真假立现,岂有“以为茅台现身,奔走相告,从之者众”的?真茅台在此,岂有知真从假者! 更有甚则,你已经和任何“从之者”一样清楚明白,那个“小丑”从来没说他卖的是“昔有名刀郎者”之酒,除非他疯了,就你那酒,自己都卖不出去,还奢谈别人冒你的名来卖。他明白无误地告诉世人,这里面装的是他自酿的美酒,绝非“昔有名刀郎者”之酒,可你仍然痴谈世人“以为刀郎现身”?除非如你之蠢。 既然本来真相分明,却反而是世人“奔走相告,从之者众”,世人是为了 “昔有名刀郎者” ,还是为了那个“小丑”和他的自酿美酒?如果你还不清楚,除非你是智障。 忍不住要说不雅的话,你那“昔有名刀郎者”虽也是一种不错的酒,但难比“茅台”,甚至连名都不为人知,确是不争之实。我“小丑”之酒,在“从之者”心中,反而堪比“茅台”,用了你的瓶装,我还感到比窦娥还冤呢。不要在这得了好处还卖乖,惹得刀迷兴起,灭了你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