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陪审团制度问题!国内可行吗?
邓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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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经常出现雷人的判决案件,临时性强奸、激动杀人,没有最雷,只有更雷!法律本是维护社会正义,不能成为某些人谋私的工具!社会是由不同的群体组成,国内也应该学习国外一些国家,开庭前由不同的社会群体组成一个陪审团,法官只能起主持人作用,陪审团可以用投票方法对案件进行投票判决!当然陪审员要有一定的法律资质,判决也要紧贴法律依据!为防止被告人买通陪审员,可以在开庭前几分钟在几百名陪审员中抽取若干位参与陪审!

2011年03月25日 03点03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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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案件大家都说判决不公,但偏偏法官就是闭着眼睛瞎判!拿别人的手软,吃别人的嘴软,他们是又吃又拿!把维护社会正义不应该交给某个人或是某些人,社会正义应该由社会群体来共同维护!
2011年03月25日 03点03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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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都是别人的好
2011年03月25日 04点03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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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25日 05点03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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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3楼
好的地方要学,差的地方要改!!
2011年03月25日 05点03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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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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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25日 05点03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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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年前我们老祖宗在搞举手表决的时候,西方人还在和狼抢食,还不知道地球是圆的!可如今西方人全世界推广民*的时候,我们自己关起门来搞特色!
2011年03月25日 05点03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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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年前我们老祖宗在搞举手表决民主投票的时候,西方人还在和狼抢食,还不知道地球是圆的!可如今西方人全世界推广民主的时候,我们自己关起门来搞特色!
2011年03月25日 05点03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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