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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吧用户_Q132tX8
楼主
还有人一天到晚吹这个摊丁入亩,德政我大清第一德政,我****。满清的奴隶制是怎么回事儿?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什么呢?满清确实没有颁布过任何一条法律明确说他的制度是奴隶制。但是我们讲的满清奴隶制,通过他的各种政策叠加,造成了事实上的奴隶制,是这个问题。圈地只是他的一个举措而已,这个圈地只是其中一个环节。
要解析满清的奴隶制,突破点就在摊丁入亩上面。单论这个摊丁入亩征的是财产税,没有地的人不用纳税。单看这个摊丁入亩确实是这个样子的,你架不住满清玩的一手好阴阳。摊丁入亩表面上说我现在开始我征收的是财产税,没有财产的农民,没有财产的没有土地的流民不用纳税,对吧?你就要去看看满清他的其他政策了。
康雍乾顺治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流民的政策,这个流民政策非常的残忍。大清律里面规定凡流民超过十人以上的剧集以谋反论处。没有田产的刘明满清是如何安置的?他是通过四个方面,一个是强化地方官考核。这地方官的监察考核里面有一项最重要的标准,就是对于刘明的管。顺治13年提准凡行文地方官提陶仁窝家及牵连人犯一次不道者行催,一次仍不道者,地方官革职。这个顺治16年规定,刘明如果离开本地区,若有逃跑流民窝家不举者,拒发附近卫所充军。
什么意思呢?这个刘明,如果你在另外一个县去给人家打工,你住在人家家里,人家包吃包住,谁给你提供这个工作岗位?对不起,这一家人马上就要面临被充军的风险。
在清朝的流民,你没有办法出去谋生,你出去谋生都是违法,你的选择只能是一条,你去给当地的这些大地主们当永久性的辩护。大地主的土地他也是有限的,他不能把所有的流民都收纳进去,怎么办呢?你只能在当地当乞丐,头县成了大地主的电户的这些农民,你是没有办法脱籍的,你是没有办法说,我在你这儿干的不爽了,我到王财主家去打工。不可以的,你只要去了隔壁王财主家王财主全家都要发配充军。然后你就事实上的把人固定在了当地的土地上,事实上这些人就成了事实上的农奴。
但是有一条是例外的,这个摊丁入亩征收的是汉人地主的税。但是你不要忘了,八旗是不用纳税的,铁杆庄稼是不纳税的。你在汉人地主手下佃户当农奴,你是要承担汉人地主给你分摊的这个财税压力,被盘剥的是啊一分不剩,到头来你可能还要欠人家的所有的老百姓刘明他都知道一个点,八旗不税。八旗的土地又多又好,还不纳税,就形成了一个社会风气,是争先恐后的去给八旗他们家当包衣奴才。因为包衣奴才的好处是不纳税,我只需要交给我的主子这个相对的田租就可以了。
这就是为什么清朝有那么多人都想去当包衣奴的原因。因为当了包衣奴可以免税,所以满清他的和奴隶制核心是控制人口的流动,强制所有人留在当地,留在当地又要谋生,变相的就把人压向了土地,压向土地你还不能给跟这个土地解绑,你绑了以后你又是流民,你要么沦为乞丐,你要么就饿死沦为乞丐,你也不能出去乞讨,你只能在本县乞讨。你单但凡出去在其他地方乞讨,地方官要受处罚。你如果到其他地方,其他财主手下去谋生,那个财主要全家充军。所以说摊丁入亩结合满清的流民管理一些法律,事实上造成了把电户农民本来是雇佣关系,有选择的雇佣关系,强化成了一种人身绑定人身依附关系的这种农奴制关系。很多人就是犯禁。
当流民跑到关外去开垦土地,乾隆康熙屡次下诏禁止包衣,其实严格来说就是农奴。但是农奴这个身份是可以转嫁的吗?对吧?他包衣混得好,他可以当农奴头头。他本来把他该种的地,他又在当地去招收那些流民,成为他的包衣,就包衣的包衣管理流民的办法。清朝在基层强化了户籍与保甲管理,清朝规定的凡是客民在内地贸易或自由产业者,与土著一律顺边。浙江、江西、福建等省棚户居民在山中从事种麻等活动,则成山地主人和当地的保甲据去保洁,造册送州。
县官诏保甲之例,每年按户边查,什么意思呢?如果你是一个在清朝是个有钱人,你到外地承包这个承包那个,你都是要被严格监管的。你更别说你没钱,你没钱,你跑到别人家,跑到隔壁县去打工,谁给你提供工作岗位,谁就要被发配充军,你就只能留在当地,你留在当地你就只能投靠当地的地主去给人家种田,要么你就是当地就成了乞丐,成了乞丐就饿死,你还不能聚集,聚集超过十个人以谋反论处,你就要杀头。这个就是摊丁入亩。他这个政策听起来挺好,但是你结合到清朝的其他法律来看,摊丁入亩就是一个害民之法。问题是你又不改前面的保家法、逃人法,包括流民管理条例你都不改,那你这不就是造成了事实上的农奴吗?是不是这个道理?一天到晚吹这个碳地主,德政我大清第一德政不****。
2025年12月24日 06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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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析满清的奴隶制,突破点就在摊丁入亩上面。单论这个摊丁入亩征的是财产税,没有地的人不用纳税。单看这个摊丁入亩确实是这个样子的,你架不住满清玩的一手好阴阳。摊丁入亩表面上说我现在开始我征收的是财产税,没有财产的农民,没有财产的没有土地的流民不用纳税,对吧?你就要去看看满清他的其他政策了。
康雍乾顺治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流民的政策,这个流民政策非常的残忍。大清律里面规定凡流民超过十人以上的剧集以谋反论处。没有田产的刘明满清是如何安置的?他是通过四个方面,一个是强化地方官考核。这地方官的监察考核里面有一项最重要的标准,就是对于刘明的管。顺治13年提准凡行文地方官提陶仁窝家及牵连人犯一次不道者行催,一次仍不道者,地方官革职。这个顺治16年规定,刘明如果离开本地区,若有逃跑流民窝家不举者,拒发附近卫所充军。
什么意思呢?这个刘明,如果你在另外一个县去给人家打工,你住在人家家里,人家包吃包住,谁给你提供这个工作岗位?对不起,这一家人马上就要面临被充军的风险。
在清朝的流民,你没有办法出去谋生,你出去谋生都是违法,你的选择只能是一条,你去给当地的这些大地主们当永久性的辩护。大地主的土地他也是有限的,他不能把所有的流民都收纳进去,怎么办呢?你只能在当地当乞丐,头县成了大地主的电户的这些农民,你是没有办法脱籍的,你是没有办法说,我在你这儿干的不爽了,我到王财主家去打工。不可以的,你只要去了隔壁王财主家王财主全家都要发配充军。然后你就事实上的把人固定在了当地的土地上,事实上这些人就成了事实上的农奴。
但是有一条是例外的,这个摊丁入亩征收的是汉人地主的税。但是你不要忘了,八旗是不用纳税的,铁杆庄稼是不纳税的。你在汉人地主手下佃户当农奴,你是要承担汉人地主给你分摊的这个财税压力,被盘剥的是啊一分不剩,到头来你可能还要欠人家的所有的老百姓刘明他都知道一个点,八旗不税。八旗的土地又多又好,还不纳税,就形成了一个社会风气,是争先恐后的去给八旗他们家当包衣奴才。因为包衣奴才的好处是不纳税,我只需要交给我的主子这个相对的田租就可以了。
这就是为什么清朝有那么多人都想去当包衣奴的原因。因为当了包衣奴可以免税,所以满清他的和奴隶制核心是控制人口的流动,强制所有人留在当地,留在当地又要谋生,变相的就把人压向了土地,压向土地你还不能给跟这个土地解绑,你绑了以后你又是流民,你要么沦为乞丐,你要么就饿死沦为乞丐,你也不能出去乞讨,你只能在本县乞讨。你单但凡出去在其他地方乞讨,地方官要受处罚。你如果到其他地方,其他财主手下去谋生,那个财主要全家充军。所以说摊丁入亩结合满清的流民管理一些法律,事实上造成了把电户农民本来是雇佣关系,有选择的雇佣关系,强化成了一种人身绑定人身依附关系的这种农奴制关系。很多人就是犯禁。
当流民跑到关外去开垦土地,乾隆康熙屡次下诏禁止包衣,其实严格来说就是农奴。但是农奴这个身份是可以转嫁的吗?对吧?他包衣混得好,他可以当农奴头头。他本来把他该种的地,他又在当地去招收那些流民,成为他的包衣,就包衣的包衣管理流民的办法。清朝在基层强化了户籍与保甲管理,清朝规定的凡是客民在内地贸易或自由产业者,与土著一律顺边。浙江、江西、福建等省棚户居民在山中从事种麻等活动,则成山地主人和当地的保甲据去保洁,造册送州。
县官诏保甲之例,每年按户边查,什么意思呢?如果你是一个在清朝是个有钱人,你到外地承包这个承包那个,你都是要被严格监管的。你更别说你没钱,你没钱,你跑到别人家,跑到隔壁县去打工,谁给你提供工作岗位,谁就要被发配充军,你就只能留在当地,你留在当地你就只能投靠当地的地主去给人家种田,要么你就是当地就成了乞丐,成了乞丐就饿死,你还不能聚集,聚集超过十个人以谋反论处,你就要杀头。这个就是摊丁入亩。他这个政策听起来挺好,但是你结合到清朝的其他法律来看,摊丁入亩就是一个害民之法。问题是你又不改前面的保家法、逃人法,包括流民管理条例你都不改,那你这不就是造成了事实上的农奴吗?是不是这个道理?一天到晚吹这个碳地主,德政我大清第一德政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