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魔鬼蛊惑的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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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初接触基督教的时候,我就在人性论上和基督教有着不可调和的对立,我承认我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在对待善恶的问题上,我相信人性相近并可以教化。人不可能不犯错误,在对待错误的问题上我们传统文化是宽容的,过而能改善莫。如果将犯错都视为由罪而起,那我不得不说西方的思想是极端的。
当然,可能又有基督徒会跳出来说这代表着西方文化的公义,犯了错就要受到惩罚。那我就要说了:既然如此,耶和华还抛出所谓的救赎,是不是就说明耶和华善恶不分纵容作恶了呢?惩罚了就代表耶和华公义,不惩罚就代表耶和华的爱,左右都是基督教的理,这不叫讲理,叫无赖。
言归正传。人犯错误,要怎么办?首先要认错,争得受害者原谅。这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态度,二是对象。甲对乙犯了错,态度上要认错,争得原谅;对象上要对乙认错,要争得乙的原谅。我们中国人好面子,做了错事往往是心理上认了错,嘴上不承认。而基督徒却恰好相反,抛出一个原罪,嘴上成天都是罪,思想上却不知道自己的错误,这就很道貌岸然了。基督徒犯了错,忏悔是必须要做的,态度很好。至于对象,那就是他们的神了,因为在他们看来只有他们的神才有最高的权柄,对任何人犯的错都是其神定下的罪,因此,受害者如何无所谓,得到神的谅解才是最关键的。而他们的神真的原谅他们了吗?恐怕基督徒自己也不得而知。可是他们向神忏悔后,就如释负重,心安理得了,完全的精神胜利法。
我还要说的是,在对待错误问题上,认错只是其一,其二还要不再犯。什么叫过而能改?就是犯了错误就要改正,以后就不再犯了,这才是真正的认错。在中国文化的影响下,同样的错误我们中国人是不犯第二次的。可是基督教呢?向神忏悔后就如同获得了重生,得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错误与我不相干了,结果依然我行我素。因为他们不怕犯错,反正有神赦免他们呢。倘若祭起神的大旗,作恶也便天经地义了,十字军、审判所打的都是这些旗号。如果有在搞出一个撒旦,那么行恶不但有了神的合法性,在天理难容的时候还有一个被恶魔所迷惑的借口来推脱干系。
因此,作为基督教的神职人员,在犯了错误之后能表现出楼主所说的行为,其实不是个案,而是在基督教中存在普遍性。在认错的两个层面上,基督徒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更没有改悔的意思。

2011年03月22日 02点03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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