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知识】 中国军衔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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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5月27日 03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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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等官佐:大领、中领、少领;   初等官佐:大尉、中尉、少尉;   额外军官;   军士:一等目兵、二等目兵;   兵:一等兵、二等兵。   不久,南京临时政府又对军衔等级和称谓做了修改,由六等十四级增至六等十六级:   上等官佐:大将军、左将军、右将军;   中等官佐:大都尉、左都尉、右都尉;   初等官佐:大军校、左军校、右军校;   额外军官;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右军校升左军校2年;左军校升大军校3年;大军校升右都尉4年;右都尉升左都尉、左都尉升大都尉、大都尉升右将军各3年;右将军升左将军4年;左将军升大将军无定年。   1912年8月,北洋政府公布新的《陆军官佐士兵等级表》,军官仍为三等九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官;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北洋政府还有两个特殊的规定,其中:   虚衔规定:将官衔在正式授予之前,可以先加一个虚衔,即陆军上校可加少将衔,陆军少将可加中将衔,陆军中将可加上将衔。如护国名将蔡锷,为陆军中将加上将衔。   追赠军衔的规定:军官作战阵亡或病逝后,依其生前业绩,可以追赠高一级的军衔,如中将可以追赠上将。    ■国民党军队军衔制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衔级和衔称都不变。当时授军衔没有统一的机构,国民政府可以授,总司令部可以授,军事委员会可以授,甚至上级机关或军政长官也可以授。1932年,西北军阀马步芳曾把还在小学读书、只有12岁的儿子马继援,委派为青海省南北边区警备司令部的上校参谋长。更为荒唐的是,上报到南京中央军政部后,竟然给予正式命令,发给了委任状。另外,当时军衔和职务相比,衔高职低的情况比较普遍,军长大都授上将。一些地方军阀,手中不过万把人最多几万人,也自封为上将。1933年,当时蒋介石在一次纪念周上讲话说:“国民党军队同列强相比,战斗力特弱而将官特多,上将都数不清了。”   为了整顿军队军衔混乱状况,以适应其军事上的需要,国民政府决定对军衔进行修订。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海、空军《官制表》和《士兵等级表》。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把上将分为第一、第二两级,增设特级上将。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军: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海军士兵分八级,称谓与北洋政府时期相同。   国民政府时期的军佐衔,最初等级设置与北洋政府时期相同,但改变了称谓,即在军官衔的前面冠以专业名称,如“军需少将”、“军医中校”、“军法上尉”等。1934年以后,军佐衔改用新称谓,将级军佐衔统称“监”,校级军佐衔统称“正”,尉级军佐衔统称“佐”。   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党军队为适应全面内战的需要,对各级军官的服现役限龄作了大幅度降低:一级上将,62岁;二级上将,60岁;中将,56岁;少将,52岁;上校,46岁;中校,44岁;少校,42岁;上尉,40岁;中尉,38岁;少尉,36岁。这在当时主要军事国家中是比较低的。   国民党军队的上将衔,比较复杂。除了分特级、一级、二级三个档次外,还有中将加上将衔和追赠上将几种。   特级上将为最高军衔,授予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实际上这一衔级是专为蒋介石而设的。   特级上将、一级上将和二级上将常服的军衔标志,抗战结束前都是金版领章上缀3颗三角星。抗战以后,常服的军衔标志,由领章改为肩章,二级上将为3颗五角星,一级上将、特级上将分别为4颗星、5颗星。因此,也分别被俗称为“三星上将”、“四星上将”、“五星上将”。也有人是死后才被追赠的,如张自忠、廖磊等;还有人生前死后都为正式晋升二级上将,如钱大钧、罗卓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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