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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梳理文献并结合考古资料,探讨了西汉时期“置园邑”的相关问题,着重从置园邑者的身份、园邑规模、园邑管理、园邑的罢废等几方面进行论述。除诸侯王外,置园邑者主要是皇亲外戚,以皇太后、皇后父母为主体;园邑规模“比诸侯王”,一般二百家至三百家;园邑分布在长安周边的归太常管理,在郡县的则由当地管理;园邑从西汉初年始至元帝时罢,起止年代与帝陵陵邑基本一致,是西汉皇族丧葬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置园邑是汉代推崇孝道的体现,也是彰显皇太后、皇后身世地位的一种方式。
西汉时期,一部分皇族外戚以列侯身份得到冢园旁“置园邑”的殊荣,园邑往往有二、三百家民户,与诸侯王相当,本文讨论的即是此类园邑。西汉时期“事死如生”,尚厚葬,重祭祀,贵族墓冢上往往有高大的封土,旁有祠堂等建筑,外有围墙或围沟之类的设施,在此称为冢园。园邑是依附于冢园而存在的,其主要功能是奉守冢园,可能有夯墙或围沟圈定的范围。本文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并旁征考古资料,探讨西汉时期园邑的缘起、“置园邑”者身份、园邑盛衰之原因等问题。
一、“园邑”的缘起
墓冢旁置守护设施及守冢人的做法由来已久,《周礼·春官宗伯》:“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数,使皆有私地域,凡争墓地者,听其狱讼,帅其属而巡墓厉,居其中之室以守之。”[1]秦墓竹简中也有守冢人的记载:“可(何)谓‘甸人’?‘甸人’守孝公、献公冢者殹(也)。”[2]汉代继承此传统并进一步发扬光大,《史记》载:高祖十二年“十二月,高祖曰:‘秦始皇帝、楚隐王陈涉、魏安釐王、齐湣王、赵悼襄王,皆绝无后,予守冢各十家,秦皇帝二十家,魏公子无忌五家’”[3]。《史记》载:“高祖时,为陈涉置守冢三十家砀,至今血食。”[4]这些冢旁设施及守冢人可以说是后来园邑的雏形。
《史记》《汉书》明确记载西汉时期“置园邑”是在文帝时期,文帝即位后,薄太后、窦皇后的父母得到追封并置园邑奉守冢园。“薄太后母亦前死,葬栎阳北,于是乃追尊薄父为灵文侯,会稽郡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已下吏奉守冢,寝庙上食祠如法。而栎阳北亦置灵文侯夫人园,如灵文侯园仪。”[5]“窦皇后亲早卒,葬观津。于是薄太后乃诏有司,追尊窦后父为安成侯,母曰安成夫人。令清河置园邑二百家,长丞奉守,比灵文园法。”[6]
实际上西汉时期为皇亲外戚“置园邑”的时间可能更早。《史记·高祖本纪》注引《汉仪注》:“高帝母起兵时死小黄城,后于小黄立陵庙。”《魏书》载:(北魏)灵太后为其父胡国珍之妻皇甫氏追封并增修茔域,“侍中崔光等奏:‘案汉高祖母始谥曰昭灵夫人,后为昭灵后,薄太后母曰灵文夫人,皆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奉守。今秦太上君未有尊谥,陵寝孤立,即奏君名,宜上终称,兼设扫卫,以慰情典。请上尊谥曰孝穆,权置园邑三十户,立长丞奉守。’太后从之”[7]。可见昭灵后冢也置园邑三百家。高祖为父亲太上皇置陵邑,高祖十年“秋七月癸卯,太上皇崩,葬万年”。师古注:“《三辅黄图》云:高祖初居栎阳,故太上皇因在栎阳。十年,太上皇崩,葬其北原,起万年邑,置长丞也。”[8]刘邦的兄姊早死,高祖五年“春正月,追尊兄伯号曰武哀侯”[9],高后七年“夏五月辛未,诏曰:‘昭灵夫人,太上皇妃也;武哀侯、宣夫人,高皇帝兄姊也。号谥不称,其议尊号。’丞相陈平等请尊昭灵夫人曰昭灵后,武哀侯曰武哀王,宣夫人曰昭哀后”[10]。刘邦兄姊的冢园也应置园邑并长丞奉守。吕后的父亲吕太公汉元年封为临泗侯,四年卒,高后时追封为吕宣王。《史记》载:“吕后兄康侯少子,侯,奉吕宣王寝园”[11],亦应置园邑,吕氏败落后罢废。至文帝时薄太后、窦皇后父母追封列侯、夫人并置园邑,当循此先例。
2025年11月28日 0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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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置园邑”者身份
文献记载有线索可循的西汉时期“置园邑”墓主如表一所列,墓主身份皆为皇亲外戚,大多是皇太后、皇后父母,或生前、或追封为列侯、夫人(君),虽为列侯,却置园邑“比诸侯王”,是彰显皇太后、皇后身份的一种方式。特殊的一例是宣帝为曾有恩于自己的张贺置守冢三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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