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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闷气之后,他豪不犹豫地把一支钢笔折成三段扔到地上,溅出的墨水洒在窗帘上那么醒目那么刺眼。收拾家的时候我把笔捡起来放到电脑桌上的一个碟子里,他每天上网都会往碟子里搁烟灰,我倒掉烟灰把断笔一直保留在里面,他不会理解我这么做的涵义,也不会懂那笔对我意味着什么。与不擅言辞的哥哥因为嫂子的介入,关系有很大的疏远,但有一个细节永远铭记,哥哥的一句话让我懂的,他知道我的执著。父亲住院需要我陪床,不用我嘱咐,哥哥说我会把你的东西带来的。哥哥给我送来了书本笔,那时我十七岁的事情,至今依然历历在目。铅笔圆珠笔钢笔都是笔,唯有钢笔对于我的感觉不一样,能够让我自如地写字,用其他的比感觉不到位,写不出我想写的话,而且偏爱纯蓝的墨水。不上学之后在一个表姐家当保姆,连了一个月字,字体有了很大的进步,现在却越写越糟了。当写作的感觉来临的时候,笔画来不及伸展便匆忙收笔,精彩的句子惟恐稍纵即逝,总是用最快的笔迹落诸笔端,有人看到日记本上两种截然不同的笔迹便怀疑是不是我写的,越乱的字体越看不清楚的语句越是最得意的作品。
2006年05月24日 23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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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随意性格造就我丢三拉四的毛病,在这里写了字笔随意一搁忘了带,等用时晕头苍蝇一般四处寻找,一二再丢笔,有时一支也找不到,有时一下可以找到三四支,最近这个坏毛病改了好多。用完就搁在硬皮日记本中间,本在笔自然丢不了。纯蓝的墨水是多备的,工作的门市上有一瓶,卧室一瓶,电脑房间一瓶,就怕随时随地没水了一时找不到失去写作的感觉。上下班,袋子里本笔随身携带,如果一天睡觉他们不搁在床头,心里便不安,就宛如失去最心爱的,睡觉也不会塌实。等我老了住在棺材里上天堂或者要下地狱的时候,他们也必是要陪我一起去,我离不开我的笔和本,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是相依相附,永远不离不弃的。他不会懂,永远也不会懂,所以他再次把我心爱的东西,一支不值钱的笔很轻易地折成了三段,如同折一支筷子撕烂一张废纸那么随便。
2006年05月24日 23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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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一个衷情写作的女孩曾经这样对我说过:她的手提包里可以没有名贵的化妆品,但是一定会有笔和本,那是她的最爱,它们已经成为自己生命中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不可或缺。我想你俩的感觉一定是相同的。一个人对待一件事情可以痴迷到这种程度,我想她距离成功已经不会太远了....祝福你姐姐.....
2006年05月25日 03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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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着,吵架是可以的,吵架时乱摔东西的习惯一定得改!还有,吵架时就事论事,别陈芝麻烂谷子地翻旧帐,那样矛盾容易升级。
2006年05月25日 08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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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7
总是有这样的变奏,人与人追求不同,但应该互相理解,同在一个屋檐下,该低头时就低头.还是努力平衡一下的好.
2006年05月25日 10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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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红颜,突然想起一首歌的名字很适合你,白天不懂夜的黑。
2006年05月25日 16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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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非要他人去懂去接受,爱好是个人行为,不影响到对方应该相安无事的
2006年05月25日 22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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