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钞车撞人后为保巨款拒绝施救 遭市民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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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落冰晴 楼主
昨天下午,南坪街头一老翁满脸鲜血,一路追赶一运钞车。运钞车最终在开出500米后,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拦下,但运钞车为保车上千万现金安全,仍拒绝开门救人。 路人拦下运钞车 “运钞车见死不救,太气人了。”昨天下午,当记者赶到事发地南坪金台大厦附近时,有群众仍在谈论运钞车见死不救。附近一摊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下午3:30左右,他突然看见一满脸是血的老人一手捂着额头,嘴里喊着“撞人了”,拼命追赶前面一运钞车。路人见状也帮忙追运钞车,并在金台车站附近将其拦下。 运钞车车门紧闭 见老人仍然血流不止,周围群众纷纷要求运钞车赶紧将人送往医院。但运钞车虽停下,就是没有一个人下来。近十分钟后,围观群众气愤起来,有的敲车门,有的拍窗户,有的拨了110、120。直到民警赶到,老人才被送到医院。在现场执勤的陈某等两名协勤证实了这一说法,该老人是否被运钞车所撞他们不得而知,但不管如何,都应该先救人。 老人追了500米 随后,记者在市六院见到了被撞老人刘正平。老人仍十分虚弱,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60岁,昨天下午,在丽德电脑城前过人行横道时被一辆运钞车撞上。 “当时,车子根本没有停下的意思。”他只好勉强爬起来追赶。刘某女儿称,她是3:20接到父亲求救电话的,但直到半个多小时后,父亲才被送往医院。 司机:为保住千万现金 在市六院,记者见到了前来为刘某办理相关手续的运钞车司机严某。他称,当时车上坐了6、7个人,都没有发现有老人被撞追赶运钞车,直到刘某满脸鲜血拦在车前,他才知道有人被撞,但老人在哪里被撞,被谁所撞不得而知。 而对于“见死不救”一说,严某称,当时车上有上千万现金,如果打开车门下车,一旦发生什么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不下车是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已而为之。严某称,事发后他及时报了警。 运钞车如肇事就不用救人了吗?记者就此采访了交警九支队民警。民警称,不管运钞车上是否装有巨额现金,都应该及时施救。但为保证现金安全,可采取车上留人或者其他相应措施。 
2006年05月20日 07点05分 1
level 13
法制不健全~```````
2006年05月20日 08点05分 2
level 7
唉!我就不说甚拉
2006年05月20日 08点05分 3
level 8
你说甚也不管用拉哈哈骂吊狗日的
2006年05月20日 11点05分 4
level 9
...
2006年05月20日 12点05分 5
level 0
首先从交通法上看:在执行任务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特种车辆(警、医、军等)可以拥有一定优先通过特权!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先判断当时这辆车是否在执行任务呢?如果不是,那我们可以说他们漠视生命等等不是之处!
      其次:可能有不法份子抢劫,虽然仅仅是可能,但是对于某些事情来说,这个"可能"本身就必须杜绝和防范!比如"这架飞机今天可能会出事".那么在彻底安全前还该让这架飞机继续飞么?我认为把钱等同于婴儿的生命的说法是片面和浅薄的!这件事的天平上的双方应该是婴儿和押钞员的生命!以及背后的各种利害关系!
      最后:在当时情况下,押钞员下去就能救活婴儿么?我们假设下:还是打120等医生来!或者紧急送往医院!如果是等待医生到来,那么押钞员下不下去,有什么区别?如果是送往医院,那孩子的大人也在场,周围那么多人在场,谁都可以去完成这样一个行为的事情,为什么非坚持要押钞员放弃任务,或是用押钞车去完成这个送往医院?
     再来种假设:如果押钞员下去后,果然是有预谋的一起案件,结果是钞票被抢,押钞员被杀!那么事后定性会如何?押钞员擅自离岗?还是押钞员是伟大的?即使是伟大的,那么这个损失谁来赔偿?我想一定是由这个伟大的押钞员一个人承担.其它送这个"伟大"二字给该人的我们,是绝对也绝无可能去替他承担一点点的!相反,更可能是大家一起谴责咒骂!
      仔细分析下,就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咒骂和谴责押钞员行为的,其理由和根基仅在于此事的发生非一次抢劫的案件!也就是以点概面!而支持押钞员行为的,是一种纯粹的利益现实论!是抛开感情因素后的利益对比做出的选择!
     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次事件中,最该接受谴责的是那些围观的群众!是那些愤愤不平的人!与其当时围观堵截,看热闹又或是参加闹事,何不如迅速拨打120,同时送孩子上医院?先把生命的问题解决掉,事后再回来替伤者做证举报?正是这些所谓的路见不平者,把事情扩大化,恶劣化!运钞车属于特种车辆,任何车辆以及出行都有记录备案!莫非这些看客们还担心车跑了,找不到人?这不是在自欺欺人么?
     我不是名人,也写不出啥!我只想表达一下属于我自己个人的主张和看法!仅此而已!
2009年06月04日 04点06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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