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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入住 求水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 多么可悲的民族意识
新人入住 求水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 多么可悲的民族意识
第两百七十六章、狼女 贩卖人口虽然没有跟贩卖毒品那般那么具有危险姓,可是敢干这一行的人,哪一个不是心狠手辣的? 光头佬目光迎向爱娃跟尼基塔两人,嘴中冷冷的说道:“哼,我不相信李先生会不遵守信用。.我是怕有些不知死活的女人,假传李先生的口信,其实是想自己黑掉一部分!如果李先生亲口说三千美金一个,我光头二话说,这一单我认了!” 爱娃跟尼基塔两人黑着脸,光头佬句句带刺,那意思不就是说自己这两个曾经也是嫩肉出身的女人,搭上李舍这个‘灰色地带’的老板后才有了今时今曰的地位吗?说到底被人当过嫩肉一般贩卖的女人,都会有一段悲痛的经历,如果不是买家要求需要**的话,这些个人贩子肯定会尝尝鲜。有了这段不耻的经历的女人,在光头佬这个人贩子面前抬得起头来吗?再说爱娃跟尼基塔还不是李舍的女人,只不过是李舍看着两人乖巧懂事,加上懂得俄语,所以让她们处理这些事情罢了。 在‘灰色地带’中,跟李舍有过一昔欢好的女人有不少,虽然说现在这些女人不用像一般**那般为了钞票出来接客,能够在其他的‘灰色地带’替李舍管理一下,可是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敢说自己是李舍的女人,因为从来没有人能够陪伴李舍过夜。 尼基塔对着身后的枪手打了个手势,那人立马按住对讲机朝着其他枪手呼叫了起来“仓库有人**!都下来!” 楼上负责巡场的枪手听到这话,立马端着ak-47冲了下来。尼基塔双眼死死的盯着光头佬“我说了,三千一个!不愿意!滚!” 光头佬看到对方用对讲机呼叫后,脸色一下子白了起来,这里可是墨西哥城,这里可是‘灰色地带’。要打起了。自己肯定走不出墨西哥。硬着头皮叫道“你们‘灰色地带’想要店大欺客吗?当初订好的!现在我把人弄来了,只不过晚了三天,你们又是压价又是退货!我要见李先生!” 每一分钟功夫,就在光头佬叫嚷的时候,楼上的枪手已经赶了下来,五十名枪手举着AK-47将眼前的这三十四个来自捷克斯洛伐克的人口贩子团团围住。 ‘卡拉卡拉..’‘灰色地带’的枪手们拉动枪栓,将枪口对准对方。那群神色呆滞的少女此时也感觉到了危险,原本站坐一排的少女纷纷叫嚷起来准备跑出去。那名带着手铐脚镣的少女双眼一亮,嘴角露出一阵笑意“哼,该死的人类,狗咬狗正好!我就可以趁乱逃出去了!”微微弯下腰,像短跑运动员起跑一般,随时准备蓄势待发。脚上扣住的脚镣虽然限制住了一定的灵活度,可是这些对于女孩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跟着光头佬一起来的枪手们也都慌了神了。这里是墨西哥城的‘灰色地带’,那个华夏人的地盘。哪怕能够冲出去,也没有命活着离开墨西哥。 “你..你们想怎么样?我只想见李先生!只要他亲口说三千一个,我光头佬绝没有二话!”光头佬外强中干的吼道。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爱娃等人背后传来。“是不是我说三千美金一个,你就老老实实交货?” 这个熟悉的声音,爱娃跟尼基塔两人同时转头,“老板..”爱娃跟尼基塔同声叫道。 ‘灰色地带’的枪手看到李舍来后,更是想要表现一番,将李舍围在中间,一遍待会发生枪战的时候好保护李舍。如同真的替李舍这个慷慨的老板挡子弹的话,将来的好处还会少吗? 光头佬曾经远远的见过李舍一面,那张华夏人的面孔,长长的黑发。能够让爱娃跟尼基塔称呼为老板的人,除了李舍还能是谁? “李..李先生…我们把您要的货给您送来了!只不过路上耽搁了三天..爱娃小姐跟尼基塔小姐就想要压价..我想这应该不是您的意思吧?”光头佬结结巴巴的说道。原来嚷着要见李舍,只不过是为了让爱娃跟尼基塔两人退步罢了。并不是真的想在李舍面前说三道四。自己一个外人难道还比得上爱娃跟尼基塔这两个李舍的枕边人吗? 李舍看着爱娃、尼基塔一眼,摆手制止住想要开口解释的两人。目光在这批从捷克斯洛伐克送来的嫩肉当中瞟了一眼,脑海中那个微弱的淡紫色生机光点**,就是眼前那个带着手铐脚镣的女孩。 李舍嘴角一翘,缓缓说道;“爱娃跟尼基塔说的没错!这就是我的意思。晚了就是晚了。五千美金一个那是三天前的价格!今晚就是三千美金一个!你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滚!不过我保证,你!绝对走不出墨西哥城!” ‘咕噜..’光头佬咽了口口水,光头上的汗珠在灯光的照耀下光彩照人。脸上露出僵硬的笑容“呵呵..哪能呢..李先生说多少就是多少!”面对李舍这个地头蛇的威胁,光头佬也只能服软,自己辛辛苦苦打通不少关节,将这些女人贩卖到了墨西哥城为的不就是钱么?少挣一点总比把命搭上强不是?光头佬赶紧转头对着手下吼道“都**愣着干什么!让那些女人站好!李先生要亲自验货!都**快点!” “是是是..”光头佬的手下应喝着,连忙用枪托砸向那些躲在一旁的女人。“都站好咯!都给我打起精神来!” ‘叮叮当当..’那名带着手铐脚镣的女人也被枪手粗鲁的拽倒人群当中,排成一排。当李舍出现的时候,那股阴冷的气息,让这名准备挟持爱娃、尼基塔好逃出去的女子放弃了念头。身为黑暗生物的自己,对那些实力强大的黑暗生物存在深深的敬畏。黑暗生物的生存法则是以强者为尊。在强者面前,弱小的存在就像是恶狼面前的羊羔一般。这就像是食物链法则一般。不过好在对方身上那股气息不是自己种族最怨恨的天敌的气息。要不然,自己刚刚从捷克斯洛伐克被弄到这里,又碰上天敌,那可就没救了。 爱娃跟尼基塔两人看到李舍这么挺自己,心中一片感激。不管是对是错,李舍绝对是那种帮亲不帮理的姓格。一种被别人尊重认可的感觉让曾经当过嫩肉的爱娃、尼基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老板..我们两个不是想要..”尼基塔对着李舍小声说道。 李舍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我明白你们两个的意思,帮我省点钱罢了!你们做的很对,既然约定三天前交货。现在延迟了,那能够没有违约金不是?” “谢谢老板!”爱娃跟尼基塔两人感动的说道。 李舍抬腿朝着排成三排的女孩走去,被困在集装箱内这么长时间,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一股恶臭。李舍走到那名带着手铐脚镣的女孩身前停了下来。 看到李舍停在那名女孩面前,光头佬赶忙说道“李先生..这个女孩不老实,当初抓她的时候她抓伤了我不少手下…所以给她戴上手铐脚镣!您放心!她并不是有什么精神病…” 李舍没有理会对方的话,双眼看着眼前这个棕色头发的女孩,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样子,不过身为黑暗生物的话,绝对不能用长相来衡量真实年龄,像那些吸血鬼,三百岁才算成年。成年后的样貌才跟正常人十六七岁的样貌一般。 “你叫什么名字?”李舍轻声问道。 “我..我叫..妮莎..大人!”女孩怯生生的应道。大人这个称谓,在黑暗生物当中,是弱者对强者的尊称。 看到这个难缠的女孩表现的这么温顺的回答李舍的话,光头佬跟一干手下吓了一跳,当初自己抓这个女人的时候,是在深夜的街上刚巧碰上的,这个女人好像在逃命一般,自己等人看这个女人长相不错,于是一拥而上将她擒下,弄到手后,就连光头佬自己都想要尝尝鲜,哪知道这个疯狂的女人,两手的指甲像是锋利的刀刃一般,就连光头佬自己都挂彩了。要不是看在那五千美金的份上,光头佬早就一枪解决掉这个麻烦。 没想到这个女人,在见到李舍后居然表现出这么温顺,光头佬不由得后脖梗发凉,“这个**,肯定是看出了李舍的身份,想要勾搭上李舍!妈的,要是这个该死的**成为李舍的女人,老子就麻烦大了!”光头佬暗道。当初自己可没少殴打这个女人。如果她真成了李舍的女人,下次再来交易的时候,自己还能离开墨西哥城吗?光头佬不由得暗恨,李舍的眼睛怎么这么尖,能一眼看上那个**? 棕色的头发虽然脏兮兮的耷拉在脸上,低着头的少女露出高高的鼻尖,薄薄的**。加上鹅蛋型的脸庞,可以看得出这个黑暗生物长相不错。 听到大人这个称呼,李舍心中暗笑。看来这个女孩肯定是将自己当成了其他强大的黑暗生物了。不过也对,自己不是不入三界六道的‘火魃’么? “他们说你会攻击别人,如果我让人松开你!你会攻击我吗?”李舍轻声问道。 “不..不敢..大人..”妮莎颤抖的说道,嗅觉灵敏的她,能够从李舍身上那股阴寒的气息当中感觉到对方的强大,还是那种自己从来都没有遇见过的强者。在他面前,自己连半点反抗的心思都没有。说着妮莎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惊讶的动作,像一只狗一样趴下地上。亲吻着李舍的皮鞋。温顺得像是一只可爱的小狗一般,‘叮叮当当..’身上的铁链在妮莎的动作下发出清脆的响声。亲吻完李舍的皮鞋后,妮莎抬起头来,双眼露出无辜的眼神,像是可怜的小狗一般。 “臣服吗?不错..站起来吧,我接受你的臣服。”李舍说道。女孩那小狗般的动作,已经让李舍知道,眼前的这个女孩,应该是狼人无疑。 “谢谢..大人..”听到李舍的允诺,妮莎缓缓站起来。 李舍握掌成刀,缓缓举到女孩面前,妮莎不敢有丝毫的乱动,对方是个强大的黑暗生物,如果想要杀死自己的话,自己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这就是强者在弱者面前的绝对威势。 ‘咚咚咚…’妮莎那颗跳动的心脏,好像要跳到嗓子眼一般紧张。‘唰..’李舍轻轻一挥,妮莎只感到一阵微风吹过脸庞,油腻的棕色头发被吹了起来,精致的五官闪现在李舍面前,跟着就听到‘叮叮当当..’的声响,铐着妮莎的手铐脚镣跟着铁链掉落在地上。 看到对方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妮莎再次跪伏在地上,亲吻着李舍的皮鞋,嘴里不住念道;“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在场众人都被那掉落地上的铁链吓得长大了嘴巴。这可是铁链!金属打造的铁链,不是面条。看着李舍好像变魔术一般将这些手铐脚镣弄断,光头佬更是吓得不敢吭声。而‘灰色地带’的那些枪手更是双眼冒光,原来一直听说李舍当初以一己之力解决掉酋长部落的死敌,坦尼塔那一百多人,最初以为是吹嘘罢了。没想到李舍居然这么强悍。爱娃跟尼基塔两人更是死死的盯着李舍,不管是在**还是在其他地方,这个男人一如既往的都是那么强悍。 “呵呵..温顺的小狗狗!挺可爱的。”李舍满意的说道,朝着尼基塔说的“她就交给你了,带她去洗洗。在吃些好吃的,换身干净的衣服!” 尼基塔连忙点头,“知道了老板!”虽然心中有点醋意,但是自己当初不也是老板这样挑出来的么?朝着眼前这个女孩轻声说道“跟我来吧!” 妮莎怯生生的看了李舍一眼,跟着尼基塔离开了仓库。而那些其他的女孩,原本麻木的神情顿时消失,各个抬头挺胸,用手弄了弄油腻的头发,想要让李舍这个大老板给自己不一样的待遇。 可令人失望的是,李舍好像没有兴趣多看其他人一眼一般,转身离开了仓库。(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章、巴帕.米德奈 血气方刚的年纪往往能够为了理想奋不顾身。.哪怕撞得头破血流也决不后退。十六岁的巴帕.米德奈在得到以为老迈的巫医传承后,踏上了猎捕恶魔,为何人世间和平的道路。 理想虽然远大而高尚,可是依然处在人世间的巴帕.米德奈还是个血肉之躯不是?是人总要吃饭,在现代这个社会当中,也许出了放屁之外,其他的东西都要收费了。饿着肚子还怎么维护人世间的和平?所以巴帕.米德奈经常接一些教会那些神父所发布的任务。这一次的任务则是一个墨西哥城的神父发布的。称现在墨西哥城当中,不少刚刚出生的婴儿都会莫名其妙的失踪,而且这些事件都指向一名墨西哥城的警察。看在五万美金报酬的份上,巴帕.米德奈接下来这个任务。 为了更快的拿到这笔丰厚的报酬,巴帕.米德奈一直跟着这名怀疑是被恶魔附身的警察,一路跟踪,进入了‘灰色地带’这家夜总会当中。刚到墨西哥城没到一个星期时间的巴帕.米德奈,根本不知道‘灰色地带’在墨西哥城这个犯罪天堂当中的地位,于是冒冒失失的跟着那名警察进入了厕所当中,便二话不说直接泼了一瓶圣水。在圣水的作用下,这名被恶魔附身不就的警察像是被硫酸灼烧一般倒地哀嚎。正当巴帕.米德奈准备掏出圣经来超度那附身的恶鬼的时候,一群警察冲了进来。 被二十多支勃朗宁指着,巴帕.米德奈吓出了一身冷汗。手中拿着美国护照,希望这群警察看在自己是美国人的身份上不要立即开枪。 毒贩跟警察之间本来就是相互仇视,警察认为毒贩是罪恶的根源,而毒贩则认为这些该死的条子,都是既要拿好处,还要抓人的恶狼。 看到条子拿着枪跟那个黑人对峙,不少毒贩起哄叫嚷起来“黑鬼!在这那些没卵蛋的条子不敢抓你!哈哈哈哈..干得好!” “对啊..没卵蛋的条子,在‘灰色地带’中不敢抓人!!!噢噢噢!!!为没卵蛋的条子干一杯!” 领头的警察直接调转枪口,冲着那些叫嚣的毒贩吼道“你们最好回家祷告别落在老子手里!要不然,老子让你们把子弹连壳带粉吞下去!” “头!这家伙把拉尔菲给废了!咱们直接抓他回去,相信这里的老板不会为了一个外国佬难为我们的!”另一名墨西哥城警察小声喊道。 领头的警察皱着眉头想了想,上次二队的那些家伙在这里抓人,第二天就被送到了医院当中,混身的骨头被人用铁锤砸碎,双眼被剜掉,舌头也给割掉了。胸口还留下一行用匕首刻下来的血字,‘以后别在公共场所抓人!’最可气的是,看到这话,谁都知道是‘灰色地带’的老板李舍做的。而且事后李舍还让人给这几名警察的家人送来了一笔钱,美其名曰补偿那些孤儿寡母。经过这件事后,警察在‘灰色地带’夜总会当中盯梢,找女人、都行,就是不能够抓人。 正在这个警察想着要不要冒着得罪李舍的风险,将这个美国佬带回警局时,那些叫叫嚷嚷的毒贩们忽然全部安静了下来。“他怎么来了!该死!”领头的警察咒骂一声。不用想,在‘灰色地带’夜总会当中,能够让所有的毒贩闭嘴的人,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灰色地带’的老板,那个华夏人—李舍。 李舍一手揽着爱丽萨的小蛮腰朝这走来。毒贩们恭恭敬敬的让开一条道路。被围在二十多个警察当中的那名黑人虽然看不到样貌,可是他手中举着的护照。李舍却清清楚楚的看到了。眉头一挑李舍暗道“没想到居然是你!呵呵..我还想着怎么样搭上你这条线呢。” 透过人群,李舍看到了巴帕.米德奈那张稚嫩的面庞,估计也就十六七岁左右的样子,完全没有后来《地狱神探》当中,米耐酒吧老爹的霸气。还没有攻打过地狱、凭一己之力对抗多只恶魔的战绩,此刻的巴帕.米德奈只不过是刚刚出道的新丁罢了。 爱丽萨很享受这种在众人面前,被李舍**的**,因为这样,就能让众人知道自己的身份。不再是以前那个五十美金就能够弄**的酒吧女郎,而是‘灰色地带’的经理。李舍的左右手。爱丽萨扬起下巴的样子好像一直骄傲的孔雀。 爱丽萨的恶趣,让刚刚还在那两名俄罗斯女孩身上驰骋的李舍只穿了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色西装裤。随意穿着一双拖鞋就这么夸夸的走了出来。哪怕是这样**不羁的装扮,不管是警察还是在场的所有毒贩,都不敢小看这个脸上挂着温和笑容的华夏男人。 “警察先生!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吗?难道你忘记了,‘灰色地带’的规矩?”李舍淡淡的说道。 精通西班牙语的巴帕.米德奈看到李舍的那一刻,心中一惊。好像见到了比恶魔还要可怕的东西,一股极度危险的预感升上心头。李舍身上透露出来的气息,虽然没有恶魔那般令人厌恶,可是那股阴寒的气息却让人不寒而栗。从来没有接触过‘旱魃’的巴帕.米德奈凭借巫医的本能,对李舍深深的畏惧。 一众警察相互之间避讳着李舍的目光,为首的警察听到李舍的话,一摆手让手下将枪收了起来。开口说道“李舍先生..事情是这样子的,这个美国人在厕所里用硫酸袭击了我的手下。所以我们准备将他带回去调查!希望您不要妨碍我们!” 如果是一般人,李舍自然就不屑于管这些事情了,可是巴帕.米德奈就不同了,这关乎自己以后进入美国的计划,李舍听到这名警察婉转的话,笑了笑故意说道;“带他回去?进了墨西哥城的警局,还能够活着出来吗?” 这话传到巴帕.米德奈耳中将这个刚刚出道的巫医吓了一条。别说墨西哥城,哪怕是纽约的警局,一个黑人袭击了警察,被待会警局里头,还有好果子吃吗?这个年代虽然种族歧视减少了不少,可是黑人跟白人之间那不可调和的矛盾还是存在。虽说自己拿着美国护照,可是还是一个黑人不是?落到墨西哥城这群白人警察手里,还能活着出来吗?不知为何,心中居然隐隐有希望这个令自己惧怕的亚洲人帮自己一把。能够克制恶魔的圣水,对于普通人来说跟自来水无疑。自己身上这些装备,对付恶魔手到擒来,对付这些荷枪实弹的警察,那就根本白搭了。 “可是..这个美国黑鬼用硫酸袭击了我的手下!”那名警察咬着牙说道。面对李舍他可不敢随意吼叫。眼前这个人可不是自己能够招惹得起的。 “不..那不是硫酸!那是克制恶魔的圣水!这个人被恶魔附身了!我是美国过来的巫医!专门消灭恶魔的!”巴帕.米德奈连忙辩解道。 “去**的!什么恶魔?他是我的手下。墨西哥城警局的拉尔菲探员!圣水?圣水能把人活活烧死吗?”那名警察指着巴帕.米德奈吼道。 “真的是圣水,这些圣水只对恶魔起作用!对于普通人来说跟平常的水一样!”说着巴帕.米德奈从怀里在掏出一个透明瓶子。 看到这个黑鬼的动作,二十多个警察再度紧张起来,纷纷掏出枪口对准这个黑鬼。为首的警察吼道“双手放头上!在动老子一枪打爆你的头!” “等一下!”李舍的话让那群警察愣了一下,而围在一旁看热闹的毒贩都纷纷翘首以盼,希望李舍出手教训这些条子。 李舍指着巴帕.米德奈说道:“你说这个东西是圣水?专门对付恶魔的?对于普通人来说就跟平常的水一样?” “是..是的先生!这个圣水只能克制恶魔!对于普通人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巴帕.米德奈结结巴巴的说道。不知道为什么,面对李舍的时候心中那股恐惧总是无法克制。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李舍开口说道。“丢一瓶过来给我看看!”在《地狱神探》这个世界当中,恶魔这种生物不惧怕枪械,可是却惧怕圣水,或者被加持刻画了符文的子弹。这让李舍十分好奇,也想知道自己这个不入三界六道的‘火魃’能否扛得住这个号称恶魔克星的圣水。这也是为了将来遇见约翰.康斯坦丁的时候好有预防。在李舍的计划中尽量避免跟大天使长加百列的碰面,因为身为神灵的加百列,自己可没有能力对付的了。 听到李舍的话,巴帕.米德奈小心翼翼的将手中的圣水抛向李舍。李舍伸手接住丢过来的小瓶子。虽然隔着玻璃瓶,但瓶中的圣水,还是让李舍微微感觉到心烦。嘴角一翘,直接拧开瓶盖。一股普通人闻不到的气息传入李舍鼻孔中,那种光明的气息,克制黑暗的气息。虽然让李舍赶到心烦,但是还不至于伤害到李舍。 在爱丽萨惊吓的目光中,李舍直接将瓶中的液体灌入口中。代表光明的圣水像是岩浆一般流入李舍这个不入三界六道的‘火魃’口中,肆虐着他的身体,但是李舍体内庞大的阴气像是洪水猛兽般,将这股圣水溶解开了,吞噬飞段体内那残存的邪神血脉后,获得的‘无限再生’的胜利,再次发挥出功效。喉咙被圣水灼伤的皮肤从新生长了出来。 李舍吧唧了下嘴,好像回味着圣水的味道一般“这根本就是白开水!好了警察先生!既然这不是硫酸,你们就不能够破坏我的规矩,如果他自愿跟你们走,那没问题!但是!绝对不能够在‘灰色地带’中抓人!这是我定下的规矩!”说着李舍看向巴帕.米德奈,问道“这位美国来的先生,你原因跟着这群警察回去吗?” “不愿意!当然不愿意!我没有袭警!我只不过是消灭恶魔罢了!真的是消灭恶魔!”巴帕.米德奈连忙摆手到。看着李舍喝下圣水后居然没有任何事,这让巴帕.米德奈认定对方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可能是杀过不少人,所以身上才会有那种阴冷的气息,看得出这个亚洲人在墨西哥城中的权利很大,就连警察都要惧怕他三分。像是抓到救命稻草一般,巴帕.米德奈打死也不会跟这些警察回警察局。 为首的警察恶狠狠的看了眼前的黑鬼一眼。李舍都这么说了,如果自己还将这个黑人带走的话,摆明了是不给李舍面子。自己可不想跟二队的那帮家伙一样一辈子躺在**度过。“小子!有本事你就一辈子呆在这里!只要你一出门口!你就死定了!”说完,带着一众警察赶紧离开。(未完待续。)
每日一水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 多么可悲的民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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