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調Deㄨ ︵低調De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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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博客中刚对和约的回应希望大家别在乱说了! 便又说明一下合约的事,希望能排除被扭曲的可能。tvb会跟她想合作的演员,签一份叫做艺员合约。这种合约的主要功能就是将市面上的演员区分为tvb的和不是tvb的。我手上有签这种合约,因此,我是会继续跟tvb合作。在这种合约之外,还有其他种类的合约,它们的功能,就是让这艺人和tvb的关系变得更紧密。这些合约概括地主要分两种:一,代理人合约。就是说tvb是这艺人的代理人,会负责代艺人洽谈跟外间合作的条件,如酬金之类的事宜。二,经理人合约。就是说tvb是会全心全意,竭尽所能,倾尽一切资源去为这类艺人策划、推动、建构、打造他/她们的事业,并为这类艺人开拓海内外的市场,及照顾艺人在工作里所有需要。 按照一些签了第二类合约的同事,会自称为"tvb的亲生仔"这种说法,我就将签第一类代理人合约的艺人称为"被寄养的"。而tvb的艺员部是根据她们的考虑去决定跟艺人签第一还是第二类的合约,或是拒绝跟他/她发展更紧密的关系。当日,在2006年09月,她们就是给我签了第一类的合约。两年后,即今年九月,我就是跟tvb解除这份代理人合约,而原有的那份艺员合约,并未有任何的影响,继续生效。希望,我在上面所写的,能提供一个够清晰的画面,让一般人都能看明白,不会再产生任何跟上面这个事实不付的错误理解就好了。来自喜的博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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