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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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俄和姐姐的照片_◆◆◆◆◆◆ 1
义达超帅
图片!!!!!!!!!绝对计划!!!!!!!!!!! 我好喜欢她的衣服!
````````轩友须知`````````` 1 [原创]小说《绝世旅行》绝对精华 旅行他一直都是一个人,在上海,一个繁华寥落的城市.住在浦东的一个西式洋房里.那是他父母移民美国后留给他的固定资产.他没有一同去美国,因为他在这里长大,因为他担心美国没有他常常去的silence酒吧.没有父母的束缚,他有了更多的自由,常喝的酩酊大醉,然后在意识朦胧的时候,徜徉在风月无边的大街上,唱着歌,讲着粗话,像是生命弥留之际最后一次欢喜和宣泄.独自一个人回到家,他还要服食一点药物才能入睡.蛋白色的晶体药片,泛着诱人偷食的光泽,一次一粒,吞入腹中,躺下,睁开眼睛,便是第二天早晨. 他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外企,每天都和那些蓝眼睛,高鼻梁的人接触,他可以轻易地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但是,他讨厌外国人,这是天性,没有理由解释,就像飞蛾避讳黑暗一样.然而,生存是一件让人疼痛的事情,我们每天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勾画背叛自己意愿的选择,所以他痛苦.所以,他很喜欢趴在吧台上喝酒,像所有醉生梦死的人类一样,人生注定是不快乐的,他只希望酒精的麻醉下,可以快乐,至少不要让自己痛苦.他喜欢旅行,只限于中国境内的旅行,因为不喜欢外国人,所以就不去外国.他常常在闲暇的假日坐火车去各地方旅行,但从来都不坐飞机,这是一种比较经济的做法.除去父母邮寄过来的支票,他所囊括的资本还不足以让他奢侈挥霍,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火车中来往的过客是一道灿烂的风景,假如有可能全部接触,就会发现,每一个张歙的嘴唇道出来的都是一个古老而神奇的传说,生命的随机境遇促使着每一个人成就不同的喜乐悲愁的故事,每一副平静表情下掩盖的都有可能是一颗躁动的心,甚至于诡奇而有放荡.他喜欢揣测,一路上寻找,享受这一站拥有,下一站失去的惘然与痛苦.曾有很多时候,他想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变换一下载体的形式,然而原则与习惯一旦养成,破坏似乎是一件残忍的事情.火车依然是他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手中夹着皮夹,里面是一台三星超薄笔记本电脑,钱包,三五香烟以及证件.有些旅程无比漫长,甚至于渺茫.他常常买一张车票,坐过站,再重新补票,有的时候,向乘务员要一杯啤酒,反会有一瞬间彻悟的感觉,原来陌生人之间的心灵即使相邻而坐,依然距离很遥远,猛然会绝望,绝望的似乎死亡都可以无可无不可地接受.silence酒吧一直开到午夜十二点,谁可以等到打烊,调酒师就会为他特意调一杯”午夜昙花”的鸡尾酒,不单止于此,里面会适量洒一些爱尔兰咖啡,辛辣中有些苦涩的意味.他常常是最后的赢家.所以常会喝到这种酒,尽管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个调酒师,但坚信会是一个懒散的家伙,因为那杯”午夜昙花”勾兑的从来都不是很充分.直到有一天,他再次独自坐在了吧台上,再次等到了”午夜昙花”,这次用的是葡萄酒杯,换掉了原来的威士忌琉璃,淡绿的汁液被鸡尾酒夹在中间,周遭泛着奇异的黄色,隐约的荧光使他的眼睛一亮,他尝试着舔尝了一口,然而很失望,这酒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激烈,变的温婉而柔情,亦或可叫做惺惺作态,哗众取宠.他没有再喝,这种酒他不感兴趣. 她已经注意他很久了.每天晚上九点一刻,他会落座在吧台前,然后向waiter要一杯威士忌,一声不响地喝着,浑身上下透着耐人寻味的冷漠与落拓.他每天都要一直等到喝那杯”午夜昙花”,再一声不响地离开,似乎这世界的所有事物都与他毫不相干,这只是一个另类,无法融合周遭的环境. 为什么不喝了?她走到他跟前,中间隔着不算太宽的吧台.他抬起头,看到的是一种恣肆夹带有邪媚的目光,微扬的嘴角像是在疯狂嘲讽一切文明的事物,长发轻柔地垂落在肩上,若干被挑染成忧郁的蓝色,朦胧的节能灯下泛着冷酷的光芒.仅仅凭借眼神,他可以揣测出,这是一个不会轻易动感情的女人,做作的姿态随时可以将一个人从永生转为毁灭,因为,她的嘴唇动一动,就有可能是一个肮脏与龌龊的骗局.这杯酒是你调的?没错,感觉怎么样?午夜昙花已经失去灵魂,我不希望他变成谄媚人类的牺牲品.他淡淡地说,斜睨她笑靥如花的面容,突然胸口一阵剧烈的疼痛,她本不该属于这间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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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叫刻骨铭心 有的时候我会一个人想,如果在我的生命中,韬是一个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的人,是一个与我的生命没有过交集的人,是一个我不曾去爱过的人,那,我对爱的回忆会不会更美好一点呢?我们的故事其实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故事,它会有一万种的可能性发生在这个世界的每一个人的身上。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感情就是爱,从没有想过会让我怎么忘也忘不掉,不管时间怎么样地飞奔着,不管我又再谈过多少次的恋爱,也许是自己真的太笨了,直到现在才真正的明白,有一种爱在生命中叫做刻骨铭心。我想,那个时候是我先喜欢上韬的吧!记忆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当我想要写下这一切,就是在我写下这一句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对他的记忆是那样的清晰,怎样开始的,怎样经过的,怎样结束的,连那些的小细节我都没有丢掉——我曾经还以为我都忘记了,原来,在时间中哪怕一切都淡去了,他还是留在那里,在我心里没有改变过的地方。韬很喜欢打篮球,第一次我是在篮球场上看到他的。他要比我高一个年级,可是我们两个班的体育课却每周有一节会在一起上,就是那样短短的每周的45分钟,让我喜欢上了正留着汗打篮球的他。好几个礼拜,我会那样的注意着他,毫不知情的他,认真的他,留着汗的他,跳跃的他..........一切的一切,因为我可以这样的注意他,我爱上了那个时间,爱上了那45分钟。可以认识他可真的就象作梦一样呢!我直到今天还要对那个朋友讲一声谢谢,虽然已经早已没有了他的消息。在那个小小的误会中,一心想要解开误会的我,着急的讲出了我喜欢的男孩子是韬,而不是那个和他一起打篮球的男孩子。可爱的朋友,我一点也不责怪你的“八婆”,在那个室内篮球场我和韬第一次讲话了,虽然有一些可笑,两个好象不知道讲什么的人,两个好象被朋友愚弄了一小小次的人,谈话很短,可是足以让我红着脸飞奔会教室,兴奋的我总是无法平静下来,因为,我们成为了朋友! 再后来,他让我的梦想成了真,他牵住了我的手,那时候的我,明白了原来幸福就是这么的简单,原来我也可以成为世界上那个最幸福的人!虽然他没有追过我,我想是我更主动一点吧,因为那时候的他还是个不大喜欢讲话,喜欢沉默的男孩子。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度过了最美好的时光,虽然那时候的自己并不会懂得,走过以后才明白,原来那既然成为了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了,还会再有日子我会比那个时候更快乐吗?我试着去找了,努力的去找了,可是,对不起,韬,我找不到了!那时的我们是相爱着的,至少我是会这样告诉自己,我们有的日子是快乐着的,那么的简单,哪怕只是放学的时候一起回家,一起那样子走着,我都很知足了!韬是一个不懂的浪漫的人,记得他有一次到别的城市去,回来的时候,他送给我了一个小小的可以挂在脖子上装香水的小礼物,我着实狠狠地感动了好久呢,可是他却不好意思的讲,那是他的一个朋友告诉他的,要买礼物会来送给我,所以........看着那么诚实的他,我想讲些什么也讲不出来了。还记得我们去得最多的地方,是那个空旷的体育场,因为我很喜欢那里,在这样拥挤的城市里,看着那样空旷的地方会让人的心也会变得宽广起来,再不好的心情也会消失掉的。我们常常一起去那里,一起牵着手聊天,看着飞上天的风筝,笑着,快乐着...............韬,如果我现在问你,你还会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有多久吗?你会回答得出来吗?可是我从来就没有忘记过-------一百二十五天,真的就是那样的短,只能用天来表达了。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我们会一直就那样在一起,用月来表达,用年来表达,其实那只是我的天真罢了!和你一起数年的人却不是我,是另一个女孩子,那个陪在你身边的她。 我想我不是一个勇敢的人吧,因为最后的我选择了离开,其实,那是没有选择的选择罢了,还是,我根本就没有去选择的权利,是你选择了,我接受了。不管怎样,后来再后来的我逃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很长的时间,我总是忙碌着,再加上我和韬的情况都是有些特殊,所以,我们彼此没有联系的日子,渐渐用年来计算了。身处异乡的我,有了很多的男朋友,日子就那样流逝着,直到那个圣诞节,在街头拥挤的人群中的我突然想到了韬,想到从前自己想要和他一起过圣诞的愿望都没有来得及实现,于是,我想要送一个礼物给远方的他,不知道过得好不好的他。当我手里捧着那个包装精美的小礼盒,听着里面那支手表数着时间溜走的声音的那一霎那,我突然明白了,虽然我自己是那么的努力想要忘记他,可是,我其实从来就没有忘记过。我在给他的信里写到:“韬,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要选择着只手表作为礼物送给你吗?因为一直以来,我是那么希望作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和你一起数时间的那个人,可是,我再也没有机会了,所以,我希望这只手表可以代我陪在你的身边,代我帮你数时间,也许我是有点自私吧!我希望着,不管你身边站着谁,当你抬手看时间的时候,你会想起我吧?是吗?” 那一刻,我的一切的努力,一切的伪装都崩溃了,我疯狂的想念他,不知所措的想念他,我写了很多的信给他,期待等到有一天,我们还会有机会见面的那一天,我可以让他看到,哪怕他已经早已经不在乎了,我很执著的写着,企盼着..........
帮我把<我的水晶宫殿>提点建议吧!!!!求了 !!我第一次写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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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魏云★★★★ 魏云:请原谅我写你的名字 你一直都认为我不爱你,今天你和我分手了,原因很烂,你说受不了我误会你,你知道我有多委屈吗?你好骄傲,而你却不知道爱你的我受的伤有多深.但也要谢谢你.你让我懂事了很多.不在是那个任性的小女孩了!
★★★★★★★★★★★★★★★★★★★★★★★★魏云★★★★★ 我是真心的,我知道幸福就是很奢侈!!1
都已经伤害你了,还说对不起.你认为你值得为他崩溃吗? 魏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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