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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南郊区宇祥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次公示 大同市南郊区宇祥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养殖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大同市南郊区宇祥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已经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山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晋政办发[2009]10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养殖园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大同市南郊区马军营乡小石子村西南侧约550m处 建设单位:大同市南郊区宇祥农民专业合作社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建设规模:年出栏1.2万头商品肉猪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8人 建设工期:2018年4月-2020年4月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占地21.6亩,主要包括标准化猪舍6840m2,综合用房,饲料仓库,其他辅助用房,并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给排水、绿化等公用设施,建设沼气工程、粪污处理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①废气:拟建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包括生活区废气(食堂油烟、沼气燃烧尾气)、养殖区及粪污处理区废气(恶臭气体)等。 ②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有:猪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③噪声:主要噪声污染来自主要来自猪舍及污水处理设施等。 ④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猪粪,沼渣,病死猪,废脱硫剂,医疗废弃物,污泥、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 (1)猪舍恶臭采用优化饲料+喷洒除臭剂+投加吸附剂+加强通风+水帘降温+加强绿化的方法减少恶臭产生;粪污处理系统恶臭通过加盖密封、负压收集、生物除臭+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设备去除,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2.0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废气由专用烟道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通过厂区自建粪污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治理措施 猪只叫声采用猪舍隔声、距离衰减;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区加强绿化。 4、固废治理措施 固体**主要有病死猪尸体、生活垃圾等。本项目生猪粪便全部进入有机肥加工间合理利用;病死猪尸体拟进行安全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南郊区环卫部门运往当地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预测可知,项目有组织排放的NH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0.11%,H2S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0.13%;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H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6.01%,H2S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8.32%。 为了解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计算结果可知各厂界恶臭污染物H2S、NH3等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新、扩、改建项目厂界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防护距离: 本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3.1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3.1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综合分析,确定本项目养殖场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根据现场勘探,养殖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本项目废气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H3、H2S浓度对应的臭气浓度低于《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限值要求。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和人群健康及嗅觉舒适度基本无明显不良影响。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等。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通过“种养结合”模式对养殖粪污进行消纳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高噪声设备较少,主要噪声污染来自主要来自风机、变压器及各类水泵等,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影响:猪粪及沼渣、污泥:猪粪、沼渣、污泥等含有植物生长必须的营养元素,是一种很好的资源,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既能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又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因此本项目对粪便、沼渣进行堆肥,堆肥后出售给周边种植户作为农肥。 病死猪:根据“关于印发〈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有关要求,本项目设置无害化处理间,对病死猪进行生物发酵处理制成有机肥后外售,因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死亡的猪尸体通过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理。 医疗垃圾:由专用医疗垃圾桶盛装,拟交有危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废弃脱硫剂:由专用垃圾桶盛装,返回生产厂家。 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收集点,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置。 可见,项目中各类固体**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同市南郊区宇祥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935282848 地 址:大同市南郊区马军营乡小石子村 八、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735150013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新建路187号1幢东塔楼20层3号4号 大同市南郊区宇祥农民专业合作社 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此页面预览技术由永中DCS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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