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er1102 saner1102
关注数: 15 粉丝数: 41 发帖数: 4,802 关注贴吧数: 13
寻人启示 郭玉来,男,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出生于1992年2月7日,身高159厘米,眼睛较小,喉结处有颗痣,膝盖处有块颜色较深的胎记, 曾经起过湿疹(离家前也未痊愈),活泼好动,爱上网,爱结交朋友。于2008年5月2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白庙村振兴源公司不明原因失踪,至今没有音讯。 失踪经过:他觉得父母偏爱他的姐姐,再加上从小家里条件差,他曾说过如果赚不到钱绝不回家。2008年2月,过完年后,初中辍学后的郭玉来与堂哥一起到北京,在通州师姑庄世纪雨天印刷厂打工,可是不满意母亲让堂哥保管其工资的做法,让本就不想来堂哥工厂打工的玉来,在2008年五一过后,趁堂哥回家过节,离开堂哥的工厂,去到发小张兵兵的工厂——白庙村振兴源公司。但一直在公司宿舍并未工作,几天后就独自离开,走的时候身上只有十几块钱,他也没有带任何行李(行李已被保洁大妈扔掉)。 附言:弟弟,你还记得吗?我们小时候一家四口,爸爸、妈妈、姐姐和你,住在别人家的一间平房里,家里很穷,你从小很听话,很乖,后来慢慢长大,父母工作越来越忙,你渐渐变的叛逆,喜欢和村里的一些小混混在一起,那时候会旷课去喝酒上网等,但是在父母和姐姐心中,你仍然是那个很单纯很听话的小洛(家里人的称呼)。你出走后,家人找遍了你曾经接触的朋友,去工厂询问,可是都没有你的消息。这么多年过去了,妈妈经常以泪洗面,常常梦到你回来了,可是每次醒后都是一次次的失望。但家里人从未放弃寻找,哪怕知道一点点关于你的消息也都能让家人有一丝心里安慰。 弟弟,11年了,家人没搬离你曾经熟悉的村子,因为父母觉得这是离你最近的地方,这里每个角落都有你的足迹,有你曾经和小伙伴嬉戏时的欢声笑语;有左邻右舍对你的回忆;有你认识的朋友;有你喜欢过的女孩;有你的学校,有你坐过的课桌。可是,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你的消息。父母不需要你大富大贵,只想你能回家!弟弟,别等荣誉归来后,却发现物是人非,追悔莫及。希望更多好心人能够帮助我们寻找,发现线索及时提供,全家人感激不尽!
湖南深挖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19名涉案公职人员被依纪依法严肃 记者从湖南省扫黑办和怀化市委获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出的历史积案新晃“操场埋尸案”(邓世平被杀案)已经彻底查清,杜少平及其同伙罗光忠被依法逮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该案涉及的黄炳松等19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13名成员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   2019年4月中旬,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并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5月,怀化市公安局在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的邓世平被杀案线索时,发现杜少平与该案关联极大。经深入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杜少平、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指认,于6月20日凌晨在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一具人体遗骸,经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遗骸。   新晃“操场埋尸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扫黑办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湖南省委高度重视,要求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办案件,对涉案人员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案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一、新晃“操场埋尸案”查办情况   经查,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杜少平、罗光忠到案后,对杀害邓世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2人均被依法逮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二、新晃“操场埋尸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查办情况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对19名失职渎职公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黄炳松,时任新晃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已退休),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并埋尸于操场后,伙同杨军等人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军,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后,接受杜少平和黄炳松的钱物和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荣安,时任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在邓世平被杀案发生后,出于个人私利,按照黄炳松的指使,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正科级侦查员、副主任法医邓水生(已退休),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洪波,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曹日铨,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守钿,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领,在参与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的请吃或钱物,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5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爱国,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文(已退休),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徐勇,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均平,时任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时任新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张家茂,时任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绍昆,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时任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委书记)等9人,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撤职等党纪政务处分。另,杨清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查办情况   经查,从2008年起,杜少平纠集姚才林、杨松、杨华、江少军等人,在新晃县晃州镇、扶罗镇等地非法放贷、暴力催债、非法插手民间纠纷,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13起,形成了以杜少平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该涉恶犯罪团伙13名成员,均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   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湖南省扫黑办、怀化市委表示,将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论是陈年旧案还是新发案件,无论涉及什么“保护伞”“关系网”,都将查深查透、依纪依法严肃公正处理。 来源:新华视点微博
国庆长假全国主干道路交通流量激增 公安部发布节日交通安全预警 国庆假期长、秋高气爽适宜出游,同时小客车免收通行费,全国将再次迎来自驾出行高峰,高速公路、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和安全风险将显著增大。近日,公安部对近年来国庆假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对今年国庆假期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并向社会公众发出交通安全预警。 从近三年国庆假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看,小客车及高速公路是事故预防的重点车辆和重点道路。从导致死亡事故的原因看,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肇事最多,酒驾醉驾、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占比逐年增加。 据研判,今年国庆假期,全国道路交通面临以下5类安全风险—— 一是自驾出行井喷,小客车事故风险增大。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私家车保有量超过2亿辆,私家车数量的大幅增加将助推假期自驾出行数量的进一步攀升,交通安全风险量大面广。 二是高速公路流量激增,事故风险明显高于平日。从近年来情况看,国庆假期高速公路总体流量较平日大幅增长,特别是假期首尾出行高峰,一些重点路段流量比平日增长1至3倍,通行缓慢,事故多发。 三是旅游出行集中,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国庆假期旅游出行需求旺盛,旅游客运供求紧张,旅游客车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带来的肇事风险突出。 四是农村生产生活出行增多,群死群伤风险突出。国庆假期正值“三秋”季节,务农群众乘坐超员面包车和三轮车、拖拉机的现象较多,很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另外,国庆假期农家乐、乡村游火爆,加剧了农村道路交通压力和交通安全风险。 五是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10月初全国普遍进入初秋季节,昼夜温差变大,局地可能出现降雨、雾霾天气,西南、西北、东北部分地区有可能出现降雪,尤其是一些高原山区路段出现降雪的可能性大,影响节日出行。去年国庆假期,四川康定突降大雪,造成大量车辆被困折多山。 公安部提醒广大驾驶人和节日出行群众—— 一是合理安排行程,出行前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路况信息、安全提示和天气情况,提前规划并熟悉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方式,尽量避开出行高峰和夜间行车。 二是自驾车辆出行,务必谨慎安全驾驶,自驾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杜绝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途经农村、山区道路及夜间、雨天驾车,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 三是营运车辆驾驶人要加强车辆日常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驾车时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行经长下坡路段要低档控制车速,避免频繁刹车制动,并视情况停车休息,降低制动系统温度。 四是选乘客车出行注意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到正规客运场站或选择有正规资质的旅游包车,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客车,乘坐客车务必系好安全带。农村地区出行不要乘坐超员面包车,抵制非法载人的拖拉机、三(四)轮车。如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等途径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8月15日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经过艰苦卓绝的8年抗战,终于取得胜利。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裕仁广播《停战诏书》,宣布接受《彼茨坦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件,无条件投降。7月26日,中、美、英《波茨坦公告》促令日本无条件投降。28日,日首相铃木表示对公告不予理会,期望通过苏联的斡旋,谋求在对日本有利的条件下结束战争。 8月6日和9日,美国在日本广岛和长崎分别各投下了1颗原子弹,引起日本国内巨大恐慌。8日,苏联对日宣战,并在《波茨坦公告》上签字。苏百万大军迅速攻入中国东北。中国军队亦向日军发起全面反攻。 8月14日上午,日本最高首脑在日本皇宫防空室举行御前会议,讨论无条件投降的诏书问题。日本天皇裕仁考虑国内外形势和“彼我双方的国力战力”,表示如果继续战争,“无论国体或是国家的将来都会消失,就是母子都会丢掉”。决定发出停战诏书。同日,日本天皇发布了由国务大臣副署的《停战诏书》。 15日晨7时,中、苏、美、英4国在各首都同时宣布日本投降。蒋介石并为此发表告全国军民及世界人士书,指出“正义必然战胜强权”的真理又一次得到证明;并主张人民“不念旧恶”,不要对日本人民进行报复。 中国抗战8年,军队、平民伤亡2100万人,财产损失和战争消耗达1000亿美元。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发表投降诏书,宣布330万日军放下武器无条件投降。美联社在这一天向全球发出的电文是:“最惨烈的死亡与毁灭的汇集,今天随着日本投降而告终。”1945年9月2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在“密苏里”号战舰上举行。
河南洛宁交警周末夜查酒驾案例曝光 为全力稳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高质量民意警务建设、“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专项整治行动,洛宁县公安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署,周末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夜查行动。 夏季的周末,趁着夜色,吹着凉风,呼朋引伴聚聚餐撸撸串,是缓解一周工作压力的极好方式。但是,希望所有人都记住:呼朋引伴饮酒聚餐可以,饮酒后再开车是万万不行!下面曝光几起本周末夜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典型案例。 一、2019年7月20日21时许,刘某涛饮酒后驾驶电动四轮车行驶至洛宁县永宁大道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刘某涛酒精呼气检测,乙醇含量为78mg/100ml,系饮酒驾驶。 二、2019年7月21日21时27分,贾某才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洛宁县永宁大道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贾某才酒精呼气检测,乙醇含量为66mg/100ml,系饮酒驾驶。 三、2019年7月20日21时37分,吴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洛宁县福宁大道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吴某酒精呼气检测,乙醇含量为30mg/100ml,系饮酒驾驶。 酒后驾驶根据情节不同,将面临以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有“肇事逃逸”的情形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重处罚的情形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于2013年12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希望上面三个案例能给大家足够的警示!最后也悄悄泄露个秘密,交警查酒驾时间表:
提示:“药驾”比“酒驾”更可怕! 所谓“药驾”,指开车人服用了某些药物后驾车出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有七类药品会对驾驶产生影响,并且建议服用这些药物期间禁止驾车。这七类药品分别是:抗组胺药,抗抑郁、焦虑类药,镇静催眠类药,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心脏病用药以及降血糖类药。 为避免“药驾” 服药期间最好不驾车 警方称,为避免出现“药驾”,根据医生建议在服药期间最好不要驾车。另外看病和服药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看病时,主动表明身份:“我是司机”,或“我开车上班”,提示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驶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 二、仔细阅读药品的说明书或是商品标签,特别是“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量、禁忌症”等。如果有此类副作用,注意事项会注明服用药物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三、不可超剂量用药。 四、对已知有不良反应,但不得不吃的药,开车前要减半量服用,等休息时再补足全量。 五、等药效消除得差不多后,或药物已经过了血液浓度峰值的时间,再开车上路。 六、服药期间如果出现异常,尽可能去医院请教医生,不要勉强开车,以免发生交通意外。 最后,给各位分享一个可能引起“药驾”的药物小贴士,服用这些药后可能变得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赶快仔细阅读一下,并且转发给身边的人吧!
惊险!小孩玩耍不慎坠入深井,洛阳洛宁消防迅速出动成功救援! 6月23日下午16时41分,洛阳市洛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洛宁县涧口乡西陶峪村一名5岁小孩坠入约10余米深的井中,急需救援。接警后,洛宁消防迅速出动,成功将坠井小孩救出。   到达现场后,指战员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勘察,用强光手电照射井内,发现有一名小孩,站在井底淤泥中,意识清醒,不时发生呼救声和哭泣声。该水井位于一处长期无人居住的居民院中,闲置多年,小孩在玩耍时不慎坠入,井深约10余米,井口十分狭窄,直径不足一米,仅能容纳一人携带装备下井。  了解情况后,指战员首先稳定小孩情绪,同时制定救援方案,命令两名指战员支起救援三脚架,由体型最瘦的指战员穿戴好安全吊带、腰带等防护装备,利用三脚架降至井底。在井底救援人员首先对小孩的受伤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小孩可以自己活动后展开救援,由于小孩比较瘦小,安全腰带无法系上,指战员将小孩抱起,利用安全腰带将两人系在一块,并将井上人员放下的安全绳系于小孩的腰部,做好安全防护后,安全绳和救援三脚架同时工作,缓缓将两人向井口拉升。  经过十多分钟的紧张救援,成功将被困小孩救出,交于小孩家属,送医院检查。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