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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一定要慢之致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地悦山府的公开信 本来这个信该是跟几位领导面前读的没想到绿地悦山府领导迟迟不肯去市场监督管理局跟我去商谈监督局的领导跟我说了,他联系过绿地那边但是一直没有回应 虽然这答应折扣后反悔取消不给了的事情,到今天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是我不急,真不急,一定要慢慢的慢慢的维权,因为急了也没用啊不过确实要感谢期间在忙碌的监督局指导员尊敬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绿地悦山府领导,感谢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处理我这个优惠争议的事情。开发商取消承诺的优惠合理合法与否我不评论,只说我的事情。 2020年1月初,我在余姚市政府信息公开里面看到了绿地2019年12月31号备案价格跟促销优惠,一合计觉得可以,就决定卖掉居住的房子换绿地去。2020年1月17号找绿地悦山府销售了解情况,1月19号把住房挂贝壳找房上出售,3月17号托人定房,并确定折扣,也多次跟销售在微信上确认折扣信息。5月底临开盘前几天,售楼处来通知说之前承诺折扣取消,原价销售。并说,排队买房的人很多,不同意就给别人了。诚然,四五月份房价涨了,但是作为一个世界五百强的大型国企,可以因为一点利益,公然毁约,瞬间感觉我的社会主义信仰又损失了很多。因为我不被迫接受,将面临无房可住的境地。从小国家教育我们,人无信则不立,那么商家没有信用会更难以生存,大厦不是一天建成,倒下可能是瞬间的。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请问您们的初心去哪里了,该完成的使命呢?难道靠随时推翻自己的承诺?难道就因为没有文字合同就可以为所欲为?难道销售说的就不代表你们公司了?当初选绿地也是奔着大型国企靠谱点,没想到现实又给了深刻的教训,原来世界五百强的大型国企真的也会跟小中介一样随时翻脸、毁约。而且销售当时承诺的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并不是有反常理的承诺(本来就是贵司的促销活动),部分优惠信息也在余姚市政府网站有公布。这不禁令我阵阵发寒,那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岂不是变成……我只是好奇,并不是质疑,毕竟我是看了政府公布的信息去卖房换房。 综上所述,我希望世界500强、大型国企绿地集团下面的悦山府项目还我答应的优惠,包括已经签了的全民经纪人一个点的返点。特斯拉车主可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为什么我不可以为了应该给我的二十多万块钱去做些什么?也请监督局的领导帮我主持公道,还我正义,让我们这样弱小的老百姓有点希望,对国家的希望。 Ps: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已经在2020年5月份颁布的补充法中体现。 下面是部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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