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的屁怒吕 隔壁的屁怒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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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PD-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1-02地块局部调整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PD-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1-02地块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规划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PD-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1-02地块局部调整》 草案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6月08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3年6月08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处(信封上请注明“《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PD-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1-02地块局部调整》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201204 传真:20742587 一、规划调整范围 东至高新河绿带,南至凌桥养护院,西至双江路绿带,北至顺凌路,规划用地面积约2.8公顷。 二、主要调整内容 (1)土地使用和建筑高度:11-02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控规二类住宅组团用地(Rr2)调整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建筑高度从不超过45米调整至不超过60米。 (2)容积率:11-02地块容积率由原控规不超过1.6调整至不超过2.2。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11-02地块混合设置居委会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关于江东支路(S20-浦东北路)改建工程项目概算调整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江东支路(S20-浦东北路)改建工程概算调整的函》(浦建委计财〔2021〕114号)收悉。 本项目工程部分概算已经沪浦发改城〔2019〕804号文批复,工程范围西起S20跨线桥东侧,东至浦东北路,道路全长约2.5公里,规划红线宽度40米,道路等级是城市次干道,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9112万元(不包括前期动拆迁费用),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据来文,该项目已完成前期费用调查摸底工作,提出需调整项目总投资。经过评估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用地范围与工程实施范围一致,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共需征收集体土地29.6亩,收回国有土地135.4亩。征收居住房屋104产和非居房屋约9769平方米(有证);以及市政管线和绿化等设施搬迁。 二、经核,本项目前期费用为104646万元,其中土地征收补偿费745万元,居住房屋补偿费37177万元,非居住房屋补偿费18535万元,市政管线及绿化搬迁费41950万元,其他费用1335万元,不可预见费4904万元,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据此,江东支路(S20-浦东北路)改建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23758万元,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本项目概算调整批复做好投资控制。 特此批复。 附件:江东支路(S20-浦东北路)改建工程项目概算调整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江东支路(S20-浦东北路)改建工程项目概算调整表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一 建安费 16537 二 其他费 1665 三 工程预备费 910 四 前期费 104646 1 土地征收补偿费 745 2 居住房屋补偿费 37177 3 非居住房屋补偿费 18535 4 市政管线及绿化搬迁费 41950 5 其他费用 1335 6 不可预见费 4904 五 建设项目总投资 123758
征收土地预公告高桥镇南至大寨河,北至高浦港 高桥镇凌桥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浦规划资源选预〔2022〕193 号,国家拟征收你凌桥村,凌桥村第三, 四,五,九,十村民小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浦东新区 高桥镇南至大寨河,北至高浦港 二、用途:水域 三、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 20 号)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 20 号)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 20 号)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 号) 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 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 号)执行。 四、调查确认: 本公告发布后,浦东新区征地事务机构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以及镇(乡)规划资源所、村(居)民委员会、用地单位等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 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二)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五、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 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 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 高桥镇规建环保办张杨北路 5118 号 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期限至 2023 年 02 月 15 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 年: (一)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五)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七、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可向区相关部门反映。 征地补偿:
双江路南北新村拆到一半的房子有新的动迁迹象 关于申请高桥镇北新村01-06、01-07、01-01储备地块按新机制实施土地收储的函浦高府〔2023〕1号 浦高府〔2023〕1号 签发人:陆风云 关于申请高桥镇北新村01-06、01-07、01-01储备地块按新机制实施土地收储的函 浦东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高桥镇北新村01-06、01-07、01-01地块,总面积为55730平方米。现已取得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土地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复资金总计约为468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截止2022年12月,地块已发生费用2835万元,预计还需发生3018万元。 高桥镇申请上述地块按照新机制由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由贵中心委托高桥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签订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协议,资金由区财力提供。 特此函达!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高桥镇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印发 另附十年前的动迁规划。。。这神效率 ================================================================= 高桥镇北新村01-06、01-07、01-01地块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通过批复 (项目编码: 31011575900285320121A3502034) 2012年2月,浦东新区发展改革委以沪浦发改城〔2012〕75号文批复高桥镇北新村01-06、01-07、01-01地块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范围为东至华发港城仓库,西至巴斯夫聚氨酯特种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南至巴斯夫应用化工有限公司,北至港城路,占地面积55730平方米。具体范围和面积以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并经测绘部门勘测定界确定为准,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土地收购储备。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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