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谱万物 光谱万物
关注数: 6 粉丝数: 20 发帖数: 2,247 关注贴吧数: 23
购进剧毒狗肉转卖食客 马氏兄弟被松江检方批捕 马氏兄弟为赚取差价铤而走险,收购死狗后向市民及饭店出售。司法鉴定显示,从死狗的血液及胃内容物中,检出了高浓度的剧毒氰化物。日前,马氏兄弟被松江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 去年11月5日,松江民警于谷阳北路附近整治酒驾,在对一辆小型客车进行检查时,该车突然加速逃逸。民警奋力把车拦截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马某未携带驾驶证,同时车内装有20余条散发恶臭的死狗。这些狗看不出是怎么死的,于是警方将该车扣押并展开进一步调查。 原来,马某在松江叶榭经营羊肉生意,2012年12月因违规卖狗肉而被工商部门处罚,但2013年又重蹈覆辙做起了狗肉生意。案发当晚,马某兄弟驾车从叶榭牛羊肉摊位出发,与死狗贩子在一个偏僻的小路进行交易。尽管这些速冻的死狗散发出一股浓烈的腥臭味,但马某在没有索要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下,就以5元1斤的价格向对方采购了20余条死狗。 此后,马某兄弟返回店里,卸下几只死狗以解冻待售后,就又出门送货,行至谷阳北路荣乐路交叉口处终被民警查获。经抽样鉴定,该批死狗的血液及胃内容物中被检出高浓度的剧毒氰化物,足以致人死亡。 除车上的死狗外,民警在马某兄弟摊位处还搜查出近10条死狗。据交代,去年10月份该死狗贩子就曾到叶榭浦南市场推销过狗肉,马某当时就向其购进死狗,其中绝大多数已经销售给周边市民及饭店。
情侣分手为争夺宠物狗上法院打官司 晨报讯 情侣分手后,女方将一条拉布拉多犬寄养在宠物店,后男方将狗接回自己家,拒绝返还给女方。为此,前女友一怒告上法庭,要求索回拉布拉多犬。 小美今年27岁,此前和大自己11岁的张涛谈过恋爱。小美养了一条拉布拉多犬,起名叫做小盖,相处时间久了,和小盖感情非常好。同样,张涛也很喜欢小盖。 2012年4月初,两人分手后,小美将拉布拉多犬送到一家宠物店寄养。她说,这其间,张涛私自到宠物店,将小盖抱走饲养,她多次索要,对方都不予返还。 到了2013年1月30日,小美在劳动公园附近,发现张涛正带着小盖遛弯,于是当即报警。昆明街派出所为此还出了警,但因双方各说各的理,张涛一直坚称狗是自己的。无奈之下,为夺回爱犬,小美将张涛起诉到中山区法院。 庭审中,张涛表示,当初是小美给他打电话,说小盖生病了,寄养在宠物店,让他把狗接过来照顾一段。到了当月末,他就将狗还给了小美,之后再也没见到小盖。至于自己饲养的拉布拉多犬,张涛表示,这条狗是朋友的,系当初和小盖交配后所生,并非是小美的狗。 日前,中山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涛在2012年4月末将狗还给宠物店,当年5月,他再次从宠物店将小盖接走,后再未归还。法院由此判定,张涛将拉布拉多犬归还给小美。
各地频发烈性犬咬人致死事件 专家建议应入刑 央广网北京9月17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段时间以来,各地频发恶狗咬人事件,为此,有专家表示:烈性犬伤人现象暴露法律短板,建议应当入刑。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频发恶狗咬人事件:5月27日早晨,贵州遵义一位老人上山晨练时,被路边两条恶犬咬伤致死,死者被撕咬得只剩骨架;6月27日,辽宁大连一女童被藏獒活活咬死;7月10日,安徽阜南县中一名八岁男童到亲戚家做客,被院内拴养的一只比特犬活活咬死。河北邱县官方9日晚通报称,9月8日上午,邱县邱城镇石佛寺村发生一起狗咬伤小女孩致死事件,县里投入400多人围堵恶狗,目前肇事恶狗仍在搜捕中。 为此有专家认为:肇事烈性犬的主人也应当受到严惩;烈性犬致人伤亡应当入刑,惟有像醉驾入刑一样追究致人伤亡的狗主人的刑事责任,才能有效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给被无辜咬成重伤甚至死亡的受害人及其家属一个公平的说法。 从法律上讲,大型犬、烈性犬咬人致人伤亡,已经构成对公民人身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威胁,其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乃至刑事法律责任。遗憾的是,烈性犬咬人致人伤亡,其主人往往是赔钱了事或顶多被行政拘留,即使咬死人,狗主人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狗咬人或咬死人后,饲养人往往是赔钱了事,或是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的上限一般不超过15天。 显然,现有处罚力度对于遏制狗咬人现象威慑力极其有限。醉驾入刑对于遏制醉酒驾车已取得明显成效,恶狗咬人伤亡同样也有必要入刑。
如何看待老太被自家狗咬死? 12月7日,保定市唐县遍体鳞伤的王老太,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而致使老人严重受伤的,是她自己家中饲养的两条猛犬。(12月9日中国新闻网)   事发当时,60岁的王老太独自在家,家人外出干活,因担心王老太看不了家,于是把大门上了锁。当行动不便的王老太从屋内走到院子里时,不小心被放养的那条大狗绊倒在地,并压在了大狗身上。突然受到惊吓的大狗兽性大发,便对王老太展开疯狂攻击。原本被关在笼子里的另一条大狗也把笼门撞开跑了出来,也开始撕咬王老太。悲剧就这样发生了,王老太也在这场意外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给家人留下了后悔与自责。   王老太是无辜的受害者,对她造成直接伤害的就是家中的两条狗。但是,造成事件的发生,不仅仅是狗的因素,更重要的还有人的因素。狗毕竟是畜牲,不会思考问题,虽然王老太只是不小心惊吓到了它,出于自我保护,狗残忍的伤害了王老太。作为家人,更应该为老太的死负责,反省自己的过错。   从这件事情,我们不难看出王老太及其家人安全意识的淡薄。儿子做贩狗生意,常年收购包括牧羊犬在内的各种攻击性很强的狗。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常年和狗打交道的儿子,早就应该想到和狗相处的危险。人都有六亲不认的时候,何况狗呢!在自认为受到攻击时,哪只狗不会兽性大发,残忍报复呢!如果家人安全意识能够强点,早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就应该在平时加强对狗的管理。至少要为狗设定两道关口,以防万一,而不是把狗关在一个一撞即开的笼子里,或直接放养。这是对家人生命的不负责,注定了悲剧迟早都会到来。如果王老太明白院子里狗的危险,就不会轻易到院中去,悲剧也不会发生。   同时,家人照顾老人的方式有问题。王老太已经60岁了,加上手脚不灵便。家人为了干活,怎么能把一个老太锁在家里呢!说小一点,这是限制老人的自由,对老人的不敬;说大一点,这是对人权的践踏。既然老人独自在家不放心,就应该留个人在家里照看,或者把老人带到邻居家或其他地方安顿好,这样,王老太也许就不会离我们而去。老年人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让老有所依变为现实,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安全重于泰山,只有时刻把安全放在心上,处处小心谨慎,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老太被自家狗咬死”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