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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女签约时间从8年延至10年 前3名每月工资2万 超女签约时间从8年延至10年 前3名每月工资2万 http://ent.sina.com.cn/y/2006-07-04/10371145536.html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0:37 时代商报   一边是继续参加比赛的诱惑,一边是“霸王条款”的诸多限制,刚刚进入沈阳超女前20强的小姑娘们就要面临这样的选择,有人选择继续,有人选择退出。虽然昨日本报报道了评委宋柯为“霸王条约”叫屈的事情,但沈阳3位超女的退出又将条款之霸道推到前台,而昨日有神秘读者向本报记者爆料,声称今年超女条约与去年相比更为霸道,签约已经从8年延长至10年。   签约时间从8年延至10年   昨日有读者打通本报电话,声称有些有关超女的事情要说,而当记者接听电话后,他先向记者表示:“你别问我是谁,但我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随后他向记者介绍说,今年超女的条约比去年更加苛刻,“前20名的超女都要与天娱公司签约,时间已经从8年延长至10年,但是如果你进入不了前10名,合约会自动缩短至1年,但是在这一年里,所有活动都要通过公司安排,不能私自参加任何演出,不能擅自与其他公司有合作。你知道那些孩子为什么退出,其实他们明白,自己很难进入前10名,所以与其这一年时间白白浪费,还不如另求发展。”   比赛结束后才能拿到协议   这位爆料者虽然不愿意说自己是谁,但显然他对于条约有很多不满:“我没有看过这份合约,因为天娱公司规定,除了超女本人其他人都不能看到合约,就算超女与天娱签完协议后,协议也不能给她们本人,要等比赛后给她们邮寄到家里,要知道天娱对于这份协议是严格保密的。”可是超女们回家不会和家里人说吗?“回家?她们现在还能回家?比赛结束后,就统一住到宾馆里了,根本没有机会回家,更别提和外界的接触了。”那不是没有自由了吗?“签约之后就是公司的人了,公司安排做什么就要做什么。”   前3名每月工资2万   很多人都不了解,超女与天娱公司签约后究竟能有什么好处,据悉,在进入前10名之后,天娱公司会给她们每人推出一首单曲试探市场反应,然后就开始参加各种演出,如果有合适的厂家找上来,还会为她们接拍一些广告,以市场反应决定这些超女的方向。而昨日这位爆料者还向记者透露,其实超女们并非没有收益,除了正常的演出、广告收入外,还有工资,“分赛区的前3名每月会得到至少2万元的工资收入。”稍微停了一会,他对记者说,其实这些合约某些程度也是合理的,但我今天之所以和你们说这些,只是想让参加比赛的孩子们了解,超女纯粹是场商业运作,参加者要看清楚自己是否适应这条路,未来要靠自己掌握。”首席记者 鲁艺
超女签约时间从8年延至10年 前3名每月工资2万 http://ent.sina.com.cn/y/2006-07-04/10371145536.html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0:37 时代商报   一边是继续参加比赛的诱惑,一边是“霸王条款”的诸多限制,刚刚进入沈阳超女前20强的小姑娘们就要面临这样的选择,有人选择继续,有人选择退出。虽然昨日本报报道了评委宋柯为“霸王条约”叫屈的事情,但沈阳3位超女的退出又将条款之霸道推到前台,而昨日有神秘读者向本报记者爆料,声称今年超女条约与去年相比更为霸道,签约已经从8年延长至10年。   签约时间从8年延至10年   昨日有读者打通本报电话,声称有些有关超女的事情要说,而当记者接听电话后,他先向记者表示:“你别问我是谁,但我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随后他向记者介绍说,今年超女的条约比去年更加苛刻,“前20名的超女都要与天娱公司签约,时间已经从8年延长至10年,但是如果你进入不了前10名,合约会自动缩短至1年,但是在这一年里,所有活动都要通过公司安排,不能私自参加任何演出,不能擅自与其他公司有合作。你知道那些孩子为什么退出,其实他们明白,自己很难进入前10名,所以与其这一年时间白白浪费,还不如另求发展。”   比赛结束后才能拿到协议   这位爆料者虽然不愿意说自己是谁,但显然他对于条约有很多不满:“我没有看过这份合约,因为天娱公司规定,除了超女本人其他人都不能看到合约,就算超女与天娱签完协议后,协议也不能给她们本人,要等比赛后给她们邮寄到家里,要知道天娱对于这份协议是严格保密的。”可是超女们回家不会和家里人说吗?“回家?她们现在还能回家?比赛结束后,就统一住到宾馆里了,根本没有机会回家,更别提和外界的接触了。”那不是没有自由了吗?“签约之后就是公司的人了,公司安排做什么就要做什么。”   前3名每月工资2万   很多人都不了解,超女与天娱公司签约后究竟能有什么好处,据悉,在进入前10名之后,天娱公司会给她们每人推出一首单曲试探市场反应,然后就开始参加各种演出,如果有合适的厂家找上来,还会为她们接拍一些广告,以市场反应决定这些超女的方向。而昨日这位爆料者还向记者透露,其实超女们并非没有收益,除了正常的演出、广告收入外,还有工资,“分赛区的前3名每月会得到至少2万元的工资收入。”稍微停了一会,他对记者说,其实这些合约某些程度也是合理的,但我今天之所以和你们说这些,只是想让参加比赛的孩子们了解,超女纯粹是场商业运作,参加者要看清楚自己是否适应这条路,未来要靠自己掌握。”首席记者 鲁艺
lyc的功过与是非 “抄袭(Plagiarism)并非都是坏事”,这是澳大利亚作家Richard A. Posner说的。   Posner认为,许多作家、学者、教师、记者都会毫不留情地指责抄袭者。说抄袭是一种犯罪行为,似乎是无庸置疑的。抄袭者因此而受到法律追究,名誉破产,这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Posner进一步研究后说,抄袭也是一种好事。你的汽车被小偷偷了,你损失的是物资的价值。但你的著作被抄袭了,是别人在义务传播你的作品,你却没有任何损失。抄袭的行为是迟早要被读者发现的,发现了你还可以依法得到赔偿。   Posner还说,除了文字抄袭以外,还有思想抄袭。人类社会历史,以及各门知识学科,都是要被抄袭的。社会科学的发展,是后者对前人的抄袭,不抄袭怎么能继承呢?历史学家文字学家就都是这样干的。自然科学也不例外,后来者不过是继承前人的思想加以发展而已,数学家、物理学家就都是这样干的。  的确也是,在外国,电影“The Thirty-Nine Steps”和“For Whom the Bell Tolls”是分别按照John Buchan和Hemingway的小说拍的。在中国,茅盾、巴金、夏衍等许多作家的小说,也都被改编成了电影,不过,这是经过允许的抄袭。   现如今,国际化、全球化的调子越唱越高,抄袭之风也愈演愈烈。看亚洲各大城市的大街上,其发展趋势基本是一致的。女人袒胸露腹是时髦,从可口可乐到Starbuck的咖啡,人们的行为已经表现得过分进退失据,以至于龙应台先生在《对国际化的思索》一文中感叹地说,大家热衷于过西洋情人节,但不知道Valentine是什么意思;参加化妆游行,却又不清楚Carnival的意义何在;吃火鸡大餐不明白要对谁感恩;圣诞节狂欢又不懂得宗教意义上的反思。将别人的节庆拿来过,有如把人家的祖宗牌位拿来祭拜,这实在是可鄙的。   行为的进退失据已经发展到文化的进退失据。      看到汉城人民只坐自己国家生产的小汽车,我不禁想大声疾呼,向韩国学习,不要再无休止地抄袭了,尽管抄袭不见得是坏事。
“lyc”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 抄袭是对于原著未经或基本未经修改的抄录,这是一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是一些时候是否构成抄袭比较难以界定,例如模仿一个故事的情节是否属抄袭就有很大争议,一些人认为故事情节属于思想范围,而“抄袭思想”并不是犯罪的行为,因为法律只保护思想的表现方式而不是思想本身。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来看: 1、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已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2、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3、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它侵犯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4、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lyc"是一个弱智的问题 每年高考后都是同样的问题:一篇高考满分作文出世———惊叹———被指抄袭———公众由失望到愤怒———改判(或该不该改判)。这件事情够令人心烦了。但是,我认为问题的症结不在考生身上,而在于我们社会缺乏具体地实事求是地体察一件事情的心态。简单地说,是社会弱智的一种。  6月24日《中国青年报》上盛大林提出一种看法,认为“‘抄袭’的满分作文不应改判低分”。这个问题提得好。盛先生提出的是另一个问题,即应该尊重阅卷程序,错了就错了,因为程序公正大于实质公正,还举出足球场上从未闻“裁判认错改判”的事例。我认为事情不能拿足球场来例证,应该拿法庭判案来例证,法庭的“程序公正”体现在“有错必纠”。法庭从来不需要去向足球裁判学习。同样的道理,盛先生提出,假如被判为仅次于满分的高分,就不会被发现,就不存在改判,那也是另一回事,不足为训。至于“其实,就作文阅评来说,实质上的公平本来就是虚无的”,这话“其实”不该说。因为照这个道理,所有的事情都不必做了。  我仅仅同意盛大林“‘抄袭’的满分作文不应改判低分”的结论。我质疑的是“抄袭作文”的事情本身。我认为考场上只有作弊与否的问题,不存在“抄袭作文”的问题。说明白一点,人家熟记甚至背得了一篇文章,在考场上搬上来,这不叫抄袭。我对包括所有教师在内的舆论一直把这种情况指斥为“抄袭”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首先,一个考生如果能熟记一篇作文以致能背诵,用到考场上,还被老师判为满分,这只能说明用得切题,说明那个学生具有相当的语文基础及对文章的判别力和感悟力。我请呼吁改判零分的诸公想一想,假如你熟悉一篇文章,现在要求你在一个小时内写出一篇同样主题的文章,你会不会“用内心去抄袭”,你自己的构思会不会被那篇你钟情的文章牵着走?如果一个女孩子崇拜某一个影星,照着影星的样子做了一件衣服,你会不会判她抄袭,而等于没有穿(零分)?  中国历史上的科考,就那么几本金科玉律,开口必子曰,当然是抄袭了一千多年。但那就是考你“抄得有没有水平”。我们的作文教学,有人是将其判为“新八股”的,也就等于零分吧。如果说这样的判断有点过分,但一般说来,它是不是比老八股更好,我是抱怀疑态度的。八股考试至少发现了一些记忆力和文字组织力超群的人才,至少是在对着千百年沉淀下来的经典抄袭;而我们今天的经典在什么地方?在没有经典的时代,允不允许我们的学生自己去发现他心目中认可的“经典”?  不错,按照今天的观点,在自己的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或原文,应该注明出处,否则应该视为抄袭。但我们的中学教学中有过这样的要求吗?除了对红色经典(放弃了知识产权的)要求加引号,要求原原本本以外,我们的老师教过学生怎样在作文中尊重他人的劳动吗———不要说我们没有要求考生建立这样的规范,就是在我们的权威学术期刊中,这也是一个有待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而作文之初要“抄袭”,真是在所难免。昨天晚上,我看了女儿本学期语文考试卷子,她写了一篇三百字的作文,自己取名字叫《狗狗》,开头就写:“在我们的校园里,有两只小狗,更准确地说,是两只可爱的小狗。”下文一路简洁有趣。但我想,开头这个句子可能就是在什么地方“抄袭”来的,或者原文是“更准确地”写两只猫,她把它借过来了,可我觉得都不错。会“抄袭”,“抄袭”得好,真的可以抄出好文章。周作人到晚年明白了这个道理,经常东抄西抄,抄完了,一篇文章也就完了。当然他注明了出处,这是他那个年代做文章的人普遍比我们好的地方。  总而言之,不要再提给那些个“抄袭作文”改判零分的事情了,不要去折磨孩子了———这个问题凸显了社会的弱智和可笑。
江西大学生为看超女起争执 连砍同学20余刀 (信息日报 邢飞 钟端浪) 28日凌晨1时许,江西服装学院内发生一起因看“超女”而导致的杀人案,被害人李某身中20余刀,生命危在旦夕,犯罪嫌疑人许某在事发后出逃。据目击者说,李某与许某同是江西服装学院04形象艺术设计1班的学生,并且住在同一个寝室。事发当日,李某和许某在寝室收看湖南卫视“超女10进7”比赛,李某是“超女”厉娜的支持者,而许某则是张姗姗的支持者。由于在比赛中张姗姗被淘汰,许某非常窝火,就想换台,但李某说什么也不同意。两个人就为此吵了起来,并展开了遥控器争夺战。李某后来就跑到其他寝室继续看电视,直到近零点才回自己的寝室。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凌晨1时许,许某心里还是愤愤不平,他提着两把西瓜刀,乘李某不备对其猛砍,在同学闻讯赶来制止时,李某的背部已被砍得多处是伤,而致命的几刀在腹部和胸部。几个同学赶紧打了120,把李某送到南昌市向塘铁路医院进行抢救。而许某趁其他人都在救李某,偷偷地逃走了。 厉娜记者随即赶往南昌市向塘铁路医院。在抢救室里,记者看见了尚未脱离生命危险的受害者李某。记者了解到,经法医鉴定,李某从头部到脚部共被砍了20余处。 随后,记者就这件事采访了该学院副院长涂顺强。他说:“学校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也预料不到。事发后,学校立即组织人员全力抢救李同学,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此案。同时,学校的领导召集学校所有班主任马上开会,分析事情的起因。”同时,涂顺强副院长也证实了此案是由于两个学生因看“超女”而引发。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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