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林王
gzlily123456
Ailin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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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四十四万起点币,啥时才能花完啊,郁闷中…… 有木有美女要打赏的?
很严肃地问:阅文打击盗版,是不是作者该掏钱了? 合同上写要告的话,费用作者出
新的一月起,断更,保俺的书…… 不断更书就没了,我真机智
我的天呐,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二伤还在!
你们现在的地位和乌贼一样了!不信的进来!进来就被我实锤!! 你们搜索自己的书,点开百度的正版,然后就会惊喜地发现: 阅文集团著!!! 和乌贼的待遇一毛一样,惊喜不惊喜!!
这个吧,现在可以改为挂吧主吧了…… 可怜的二伤 常常的躺枪
从今以后不水贴,只讨论写小说,开展自我批评和自我纠正…… 根据判断,我属于直觉派,也称且战且走流,特点是脑洞不缺,对原型人物性格分类有一定立即,认为自己能把控小说走向,从而在大纲和细纲上下的功夫不够。 虽然用思维导图规避了不少坑,但总体来说相当于人物、构架两腿力量不一样,出现了偏移效应。 这就导致了作品主要使用人物导向来创作,从整体剧情构架上精细程度不够,会多出些近期不用的人物,预计的波段节奏会被人物行为干扰。 下一本,必须按百万:一万字完成大纲,百万:八万字完成细纲 不,这一本还有三分之二,马上动手改观。 PS:果然过了百万,领悟不同……
我就想问一下:有谁决定按合同字数写完手头签约的? 我决定千字二十, 聘请自己写完……
一句话总结清楚新修改的合同! 去掉了聘请两个字,收工!
很早以前起点有墨水电子书,九百块,谁买过? 话说那种黑白的屏幕看起来还真养眼睛,比手机好多了 可惜被娃踩坏了,怀念……
写作,从开始就是为了梦想…… 梦想将自己心中的世界写出来…… 梦想自己写出来的世界为更多人喜爱…… 梦想自己在不停创作中不断学习进步…… 梦想自己的文字得到应有的尊重…… 梦想能在某一天,因为写作获取财富的自由…… 没有看不起为全勤拼命的作者,只是咸鱼写作从来不是俺的目的…… 有梦想的作者选择更能符合本心的去处,没有对错…… 如果觉得在起点好,那就留着,努力进步努力码字…… 如果觉得需要更能自主的空间,暂时不为全勤什么的纠结,就可以选择联合、其他更合适自己的网站…… 只是奉劝一下新人,刚入行签约选择字数少一点,无论如何,将自己的故事写完…… 不管这孩子能不能如同明星般璀璨,至少,TA有手有脚,有头有尾…… 只是,是第一个完整的梦……
赞美最近很多打压联合的水军…… 我只想说,没他们的身影,反而不放心了…… 有他们的身影,说明鹅厂真的怕了…… 赞美水军!无你们,俺看不见希望,现在看见了……
俺准备写一本《我这个赘婿总裁原来是兵王》,严禁盗版书名 日两万,月入四万,完美
为什么起点的最近24小时更新,永远是13963本? 已经观察了好几天了,不信你们观察一下……
忽然感觉联合阅读意义重大,解决优先权后顾之忧必备方案……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要真开了,至少作为读者先支持着。
新合同解套法律依据——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这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这种合同在订立时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需根据我国民法,合同尤其是双务合同应体现平等、等价和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同正义。然而根据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例如某人投资额占全部投资的大半,但利润的分配比例仅占5%等等。 如果利益的不均衡违背了民法的等价、公平原则,也违反了当事人的自主自愿,就有可能构成显失公平的合同。当然,这种利益的不公平是在合同订立时已经形成的,而不是在合同订立以后形成的。如果在合同订立以后因为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原因,而使合同对一方不公平,可能属于情势变更的范畴,而不应按可撤销合同处理。 第二,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标的的价款显然大大超出了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 一般来说,在市场交易中出现的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不平衡的现象有两种情况:一是主观的不平衡,即当事人主观上认为其所得到的不如付出的多,换言之,其主观上所应得到的并未得到; 二是客观的不平衡,即交易的结果对双方的利益是不平衡的,一方得到的多而另一方得到的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各种交易中给付和对待给付都达到完全的对等是不可能的,做生意总会有赔有赚,从事交易必然要承担风险,更何况交易风险都是当事人自愿承担的。 如果当事人因某个交易不成功或者某个合同亏本,就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显然违背了显失公平制度所设立的目的。该制度并不是为了免除当事人应承担的交易风险,而是禁止或限制一方当事人获得超过法律允许的利益。 第三,受害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或情况紧迫。也可以说,在订立合同时受害人因无经验,对行为的内容缺乏正当认识的能力,或者因为某种急需的及其他的急迫情况而接受了对方提出的条件。 由此可见,显失公平的合同对于利益受损失的一方而言,并不是其自愿接受的。由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在订立过程时具有瑕疵,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并未充分表达其意思,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以说是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当然,这种意思表示不真实也的确与利益受损失的一方的过失有某种联系。
事件上了百度首页…… 点进里面一大堆社论……
团团转两万,紫宝宝刚发就一千二,大条得不得了了……
凤凰财经网,看来闹得不小啊……
终于看到了一种需要仰望的切书方式,根本不敢水作者没卵子…… 好些个作者了…… 这一个个要被原作者的单章,切出一条硬邦邦的金枪不倒……
一句话终极科普一下新合同,因为还有萌新不停问…… 签了后你写的东西没钱也不是你的,因为连你的人也不是你自己的了,而是TX的。 收工!
我发现一个真理,决定不要全勤,不要推荐之后…… 决定不要全勤,不要推荐之后,写起来那是一个快乐啊……
大家赶紧日万,你们要发财了! 微信收费了,八折,然后订阅比主站多一万二千二百五倍…… 等于说你们的书算万定起步了…… 努力码字,别水贴吧了,快快快……
就想问一声,有没有订阅忽然少很多的? 少很多的意思,是掉一半左右……
有没有可能到了某一天,收订比为十万比零? 管你是扑街还是大神,统统是零统统是零……
目前能破免费局的,只有一招…… 那就是需要大资金,挖作者,比如爱奇艺这种不差钱的 大资金,养着强大而人数众多的编辑 积极指导写着,大面积提高质量 签约严格把关,签完后持续追踪,给足粮草 积极打击盗版,养着强大的安全人员和律师团 最后造就一个质量至上,精品众多的收费站…… 然而这是没人敢干的事,所以,TX赢定了……
现在是不是这样的情况:还在写老合同的稳得一比,新合同的…… 新合同的要不永远不写了, 要不写的全得给起点。 不给就赔钱?
来预测一下,叮文还能火几年? 1年2年3年,买定离手
有没有忽然发现一张野生推荐,然后就像打了鸡血的? 当然,也可能只是俺一个这样天真的扑街才这样
不懂就问,断更的爽究竟是咋个爽法? 还有人说一直断更一直爽,于是很好奇
万能的贴吧大佬,请教有哪些三本以上两百万完本的作者依旧扑街的 不懂就问,你们肯定知道的
关于十级才能推书的规定…… 看了个帖子,里面问十级的还有在写的吗?肯定有啊,俺就是,第一本写到一半,下周就百万……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十级推书有道理不? 如果谁经过一大堆刚注册就发推书的海量萌新,整个版面全是两千字新书的情况 你就知道有没有道理了 其实十级也是个没办法的办法,说实话当初想水十级以后推一下,水到了反而不想推了,俺就没发过一次推书的主贴 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吧务立下这规矩,是想不要打开贴吧就一大堆明后天就太监的书名 其实我想,不用十级也不是不行,但想发书名推书的萌新也罢老手也罢,十级以上也罢,至少得有些字数吧,新人个位数万字以下的就别推了,回帖还没冷也许就切了 那么没十级,而且真正的码到了二十万,三十万,吧主也可以考虑,比如级别不够,认真码字的这些作者,每增加十万字可以推,不删帖啥的 反正就大致这个思路,总之没十级,然后想推码了几章的那种,俺是不赞成 不然,可以想象,打开起点吧版面上,一千个帖子全是推新书XXXXXX的帖子,而且刚发的推书,就会瞬间落到十页之后,自己都翻不到自己推书贴 因为没有规矩,谁都分分钟复制粘贴发个推书贴,你以为这里没有一千个作者开新书吗?
不懂就问:水字的标杆小说有啥? 就那种水的部分还让人看得津津有味的…… 明显水的、淡而无味的就被提了
告诉你们对读者来说最佳上架感言,马上百分百喜爱你 VIP章节每章950字左右,含标点
这次各种隔离,是不是对各位作者毫无影响? 因为作者就是在家码得没白天没夜晚的,下楼是啥?和作者没任何关系?
发明家爱迪生算是太监之王,还是完本之王? 他整电灯丝材料,切了一千多次,他整电灯丝这事,一直没放弃,那他到底算是太监,还是完本?
宣誓不切的必切,记录贴的必切,这已经是点吧的诅咒了吗? 谁见过有完本的例外?
不懂就问:为什么好多人说被上架,就是被放弃了呢? 那么被不上架,就是不被放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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