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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奇闻:新娘上错床与伴郎发生性关系 法院称自愿非强奸 来源: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news.ifeng.com%2Fsociety%2F1%2Fdetail_2013_10%2F11%2F30234274_0.shtml&urlrefer=7e8335d686d5c5544c3d06d1164bd1ff 凤凰网转自《法制网》 法制网百色(广西)10月10日电 记者莫小松、见习记者马艳、通讯员林荣先 2013年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新娘新婚之夜上错床与伴郎发生关系后告其强奸的刑事自诉案,判决伴郎无罪。 2013年8月30日,伍某与黄某举行婚礼,阮某为伴郎,当晚阮某住在伍某家。因乡下条件所限,一家只设一个公共卫生间,房间也只用门帘挂起,不设木门。大约凌晨2时许,黄某内急如厕回来误入阮某的房间上床与阮某同眠。黄某用手抚摸阮某的身体,阮某在睡梦中被摸得性欲大起,便翻身将黄某抱住,发生了性关系后,两人甜蜜入睡。“快来人啊,有人强奸!”天蒙蒙亮时,阮某突然被女人的尖叫声惊醒。闻讯赶来的伍某及家人将阮某团团围住,大家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要阮某赔20000元私了。而阮某认为自己没有错,也没有钱。黄某与丈夫遂向派出所报案。民警赶来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认为不是强奸,不立案。黄某与丈夫吞不下这口气,将伍某告上了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阮某在自己所睡的床上与黄某发生性关系,主要是黄某半夜如厕归来进错房间上错床后,误认为阮某是其丈夫,就主动抚摸,导致与阮某发生了性关系。虽然这个行为明显属黄某错认对象,但黄某的行为是属自愿的、主动的,不存在任何抗拒或反抗的行为,不属强奸的因素。黄某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应自行承担责任。而由于黄某的这个过错,使得阮某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就自然而然地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也不是阮某冒充伍某将黄某骗奸。因此,阮某的行为,虽然存在一定的过错,属于违反道德伦理的行为,但不构成强奸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不要小看“一念之差”---其背后的文化力量 中正到台后,立即展开训政。如改造国民党,架空各派系,开刀CC派并让陈立夫“出国”。 第二件事就是地方自治!!!蒋在1950年决心地方自治,1950年1月大事表上只写了四个字:“地方自治”。但在省一级及以下分区、分期试点,逐步展开。有点像韩寒所说的“让有条件的地方先选起来”。 趣事就发生在自治选举阶段: 1950年12月台湾省第一届民选县市长选举期间,台中市市长选举竞争激烈,无党籍候选人杨基先、国民党候选人林金标,另一位非国民党籍候选人廖朝洲竞争市长宝座。廖朝洲无足轻重,主要是杨基先和林金标的竞争。杨基先是地方上有影响力的士家子弟,在竞争中不免批评国民党,蒋介石密切关注他的言行。杨的声势看好,眼看就要赢得选举,蒋介石忍不住“老毛病”又要犯了。12月27日,他打电话给省主席吴国桢,让吴告诉杨基先自动退选。结果吴国桢回报,对方同意退选,而且“态度良好”。这下子蒋介石反而不好意思了,觉得不安,认为自己干涉选举的做法“处置不当”,考虑了三天,在1950年12月30日,他决定仍旧依法进行,不加干涉,即使国民党候选人失败,“亦无愧色。”。他把这个决定告诉吴国桢后,觉得“寸衷大乐”。吴国桢打电话告诉杨基先之后,杨也欣然接受。最后的选举结果,国民党失败了,第一届台中市市长是一个非国民党的人。 最后选台北市市长,特别重要。可惜出现一个更厉害的人,叫吴三连,他们的家族就是今天的统一集团,比杨基先还有影响力。国民党内各种想法都出来了,让他退选或是延后选举,但蒋介石最后还是决定不干涉选举,吴三连最后高票当选。所以,第一届台北市市长,也不是国民党人。 相信蒋介石、陈诚等国民党领导当时也不懂选举,他们只知道要民主,但并不知如何实行民主,他们都是在挣扎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 这是一个过程,也是固有的文化精神力量做底蕴的。
河南青年将9岁男童带至家中挖眼砍死后抛入湖中(图) 来源:凤凰网转自大河网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news.ifeng.com%2Fsociety%2F1%2Fdetail_2013_09%2F22%2F29793589_0.shtml&urlrefer=1b6626eeb497c7958697d47a0d95bda0 原标题:禹州发生一起凶杀案 一九岁男童遍体刀伤致死 大河网讯(记者 康世保)9月21日记者接到受害家属线索,称其亲属九岁的男孩刘某走亲戚时,被歹徒刺得遍体刀伤致死。 记者接到电话后立即驱车赶往禹州巿了解情况,在禹州市殡仪馆记者见到了死者家属。据死者的父亲刘海洋告诉记者,死者是他的儿子,20日下午4点左右在他母亲的陪伴下来到禹州市韩城办事处第八居民区姥姥家串亲戚,6点多钟发现刘某不见了,赶忙四处寻找。直至晚上10点钟,其家属在小区的监控录像中发现,刘某被一青年男子带入该小区一住户家中后再也没有出来过。刘某的家属根据此线索立即赶到该住户家中,在刘某家属的再三追问下,该青年男子的父亲终于交代,是其儿子将刘某带到家中残忍杀害,并租了一辆三轮车将尸体运走。 最后在一名三轮车主的带领下,于凌晨3点钟终于在颖河新桥北头水里面找到孩子尸体。当孩子的母亲看到白天还活蹦乱跳的儿子,现在却遍体鳞伤,失去右眼,躺在自己面前时,当场精神失常。 记者又赶往禹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了解情况,该局宣传科张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凶手己被辑拿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歩审理中。
新加坡语言真相--普通话运动反而使英语渔翁得利 新加坡院士马来西亚土地。元朝以来,躲避北胡的南方华人一批批移居此地,南方华人操各种方言,与马来方言、印度方言等其乐融融于新加坡数百年。就像中国1949年前各地方言其乐融融,以各自母语传承各自文化,形成合力,照样发展出汉唐宋等辉煌历史高峰。 新加坡无论在马来苏丹国、荷兰殖民当局、1824年开始的英国殖民当局统治下,各语言与当局用语共存。 不要说上海这种租借社会了,就像香港一样,英国殖民当局应用英语,丝毫不妨碍汉语在新加坡的使用。族间交流用翻译,或者许多新加坡人会多种语言。 新加坡原本是个华族的方言堡垒,也是个方言宝藏,华人社会通用的方言有闽南话、潮州话、广府话、海南话、客家话、福州话、福清话、广西话和上海话等十一种,加上华语(普通话、国语),华人通行的语言多达十二种,外加英语、马来语、淡米尔语(印度),新加坡华人使用的语言,可达十五种之多。新加坡自1819年莱佛士登陆以来,随着福建、广东和广西等南方省份人口的逐年移居新加坡,南方方言一直是华人社会的通用语言,直到1920年以前,新加坡的华文学校,都是以方言作为教学媒介语的。(哪里有北方巴子造谣的推英???) 1920年1月中华民国教育部训令全国小学教授中国国语,影响所及,新加坡的华校才逐渐改用华语作为教学媒介语,但华语的教学与使用,也只限于学校范围。由于方言的情意结,也因为方言便于传承家族的传统文化和习俗,家长都喜欢用方言和子女交谈。根据1957年新加坡唯一以母语为对象的全国人口普查报告书的资料,在全国人口中,以华语作为母语的,只有0.1%,而自称可以讲华语的人口,在华人中也只占26.7%,[3] 华人社群中最通用的方言首推闽南话,依次是潮州话、广东话、海南话、客家话、福州话等,这种情形一直维持到1979年推行华语运动之过前。(哪里有北方巴子造谣的推英???)
关于大蒜的谎言及其真相(转给某些北方人和其他不明真相者) 一。传统神话+世界卫生组织的虎皮 由于世界卫生组织被视为保健领域的国际权威,国内推销保健品的就爱打它的旗号,在网上散布“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保健食品”之类的虚假信息。甚至某些在媒体上很活跃的“食品专家”也这么说。 在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名单的“保健食品”中,必然有大蒜。比如一个“食品专家”(朱毅)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成年人为了健康每天吃大蒜,因为大蒜的抗菌、抗癌作用是不容置疑的。另一个“食品专家”(云无心)甚至开出了定量单子:“世卫组织推荐:一般成年人每天吃2到5克鲜大蒜,对于健康具有积极作用。2到5克鲜蒜,大致相当于一瓣,其中含有2到5毫克大蒜素。如果接受不了鲜蒜的气味,那么0.4到1.2克大蒜粉、2到4毫克大蒜油、0.3到1克大蒜提取物,也大致相当。” 看到如此断然截然、详细定量的推荐,你即使平时不爱吃大蒜,也不得不每天捏着鼻子大吃特吃起来。但是这乃是“食品专家”对世界卫生组织文献有意无意的误读。世界卫生组织从来就没有推荐过为了健康每天食用新鲜大蒜。那么那个定量单子是怎么来的呢?原来,世界卫生组织的传统医学项目曾经帮助新独立国家(即前苏联)出过一部常用草药药典,里面收了大蒜,有上述那个推荐剂量。也就是说,如果要把大蒜当草药用的话,可参考这个剂量。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推荐大家为了健康每天去吃大蒜。否则,那部草药药典共收了人参等29种草药,每种草药都有推荐剂量,难道世界卫生组织是在建议为了健康每天都要把29种草药吃一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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