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笼包378 小笼包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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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主唠叨一下 发表此贴时“吴永宁坠亡事件”已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应该没什么人会看。 本文与吴永宁吧的《吧主废话几句》大同小异,主体内容差不多。不过我需要补充一些文字。 本吧名为“吴咏宁吧”,此“吴咏宁”默认为自称“国内无保护极限挑战第一人”、微博名称曾为“极限-咏宁”并于2017年11月8日中午于长沙市华远国际中心楼顶因表演失误而坠亡的“吴永宁”。 极限挑战是一个小众圈子,吴永宁坠亡事件也将会很快淡出公众视野并被淡忘。而这个贴吧也很快会变成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 那我为何还要申请当这个吧的吧主呢? 因为我还年轻、血气方刚,看不惯很多事,趁还有事会刺激到我,我选择担任吧主。仅此而已。 生命与名利的矛盾、家庭与个人理想的矛盾、公众安全与个人选择的矛盾,这是网上很多对吴永宁事件争论的焦点,而本人的基本行为取向均是前者,但保卫后者发言的权利,所以欢迎多元观点以温和的姿态进驻本吧。 对于各位在本贴吧的言行,请务必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政治正确和百度的相关条款,违者必定删封。 法律总是滞后于生活,吧规也一样。吴咏宁吧暂时并无多少明文规矩,在各种不当的行为出现前难以预先确立规则。既然如此,会暂时采用判例法的方式,逐步完善。基于各因素,“不当行为”的判定原则大致如下: (1) 违法违规或违反政治正确。 (2) 违反百度相关条款。 (3) 违反本吧现有的成文规定。 (4) 言语对死者不敬。 (5) 可能带来不良影响的言行。 (6) 无脑黑。 (7) 无脑粉。 (8) 等等。 本贴吧支持吧友互相监督,违反规定后会有相应处罚。量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给予吧务团队一定自主权,如为了打造清新的贴吧环境,理论上,如果平时发言比较温和理性,偶尔一次违反部分吧规,可以减刑。 为了方便各位更好了解何为“不当”,吧务组将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不当行为”截图公示于贴吧。 我们默认贴吧用户已阅读《贴吧协议》和《跟贴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等条款,因此即便是在本文发布前的“不当行为”也将会有可能被公示。公示截图会保留头像及名称。本吧“不当行为”的公示将与吴永宁吧同步。 另外,关于能否把自己的冒险经历(文字、图片、视频等)发到贴吧的问题,目前还是允许,但不提倡。如果有勇士要放上来,请务必“消毒”——经历(尤其是图片和视频)中必须是做了可见的安全措施、在标题中注明“请勿模仿”字样、正文(图片、视频)前后各重复三次的分行的“请勿模仿”字样。但尽管如此,风口浪尖时官方还是可能会要求删除。周知。 最后,希望各位理性发言,百花齐放。
路人差点转粉他出事后才知道他。随后我翻看了他生前的极限挑战视 路人差点转粉 他出事后才知道他。 随后我翻看了他生前的极限挑战视频,作为一个站在一米多点的梯子上便会瑟瑟发抖的胆小鬼,我很崇敬他,以至于语文很差的我居然会为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码字。 总有些人自己做不到却酸别人,键盘侠很多,肯玩命的人却很少。 喷子会喊“活该”,但永远得不到那份成就感; 喷子会喊“东快傻”,但忘记了自己从他人丢弃的面子中获得的那份轻松感; 喷子会喊“PY交易”,但不会考虑别人是否情非得已…… 自选择了极限运动这条路,我相信他就有魂归该亚怀抱的觉悟,不然没法支撑他做一个热血、征服困难、选择冒险的青年,一个把恐惧踩在脚下的勇士,一个直面死亡的猛士。最后变成一个战死沙场的战士,于是在我看来,吴永宁是一个甩那些光说不做的键盘侠和我十万八千里的英雄。 他的违法无法否认,于理于法要饶恕他我们其实做不到。正如网友所说,摔死别人怎么办?无辜的大楼保安要为他的死背锅了…… 他是自私的,想着自己赚人气和挣钱,死了还连累别人。作为一个稍稍有一点理性的人,恕我无法成为他真正的粉丝,尽管他为此付出了生命,因为知轻重、知进退、量力而行是成年人的基本素养,没有了这些素养勇气就变成了莽撞,如果二愣子成为了榜样,那将祸害不浅。 但理性和感性在人们的认知中,不见得不可以兼容。 理性的批判在所应当,然后呢?可否留有一丝慈悲之心来埋葬因我们曾经的错误带来的愧疚? 人生路漫漫,谁没做过死?谁没给别人带来过麻烦?我们为了想要的,作过,只是还留着命;我们有时候玩脱了,给人带来过麻烦,只是各种原因淡化了我们的错误。存活着的我们跟罹难的永宁并无差别。今天说永宁“活该”的人,明天俩字可能就是别人眼中的你。批判归批判,但各位积点口德总归不会吃亏吧? 愿永宁一路走好,也希望永宁的模仿者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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