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的逃 不停的逃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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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早上关于曹鼎问题的探讨和结论 今早有人对曹操DNA鉴定专家组的结论提出质疑,主要问题集中在曹鼎的辈分上,根据《后汉书》记载,曹鼎是曹腾的弟弟,即曹操爷爷辈,但根据《三国志》注引的《魏书》部分看,曹鼎是曹洪的伯父,也极有可能是曹休的祖父,即曹操的父辈,而专家组是以曹鼎为曹操叔祖做基础进行的研究,因此产生质疑,为什么做如此认定?依据何在? 对于这个问题,我在群里与诸位大神展开了讨论,起先的意见倾向于《后汉书》记载可能有误,但随着讨论的深入,《后汉书》的此段记载更适合作为研究依据的观点最终达成了一致,下面介绍一下原因。 问题焦点:曹鼎辈分,《后汉书》与《魏书》记载互相矛盾。 《后汉书》所载史料: 【(蔡衍)又劾奏河间相曹鼎臧罪千万。鼎者,中堂侍腾之弟也。腾使大将军梁冀为书请之,衍不答,鼎竟坐输作左校。】 《魏书》所载史料: 【(曹)洪伯父鼎为尚书令,任洪为蕲春长。】 【(曹)休祖父尝为吴郡太守。休於太守舍,见壁上祖父画像,下榻拜涕泣,同坐者皆嘉叹焉。】 其他参考材料:曹氏宗族墓“元宝坑一号墓”出土文物。 “元宝坑一号墓”墓室内中央位置的墓砖铭文“河间明府”;刻有“吴郡太守曹鼎字景节”等文字的墓砖。 论点: 1. 《后汉书》作为二十四之一,是为正史,《魏书》多数内容则亡佚不可考,以科研为目的时仍应以正史记载为准; 2. 《魏书》未记载曹休祖父姓名,不排除其他曹氏成员任职吴郡太守的可能性; 3. 《魏书》记载曹洪伯父曹鼎曾担任尚书令,没有其他史料或文物证实词条记载的真实性,“元宝坑一号墓”尚未发现相关文物,即史料记载与文物无法互相佐证,不相符。若《魏书》记载曹鼎与“元宝坑一号墓”主人为同一人,任职尚书令一事应有体现,由于尚书令属重要中央官员,因此墓砖应刻为“尚书令曹鼎字景节”,而非“吴郡太守”; 4. 根据《后汉书》记载,曹鼎任职河间相期间因犯罪而遭到处理,之后升任尚书令的可能性很小;若降职吴郡太守或其他官员,也可通过其他途径升迁至尚书令,由于可能性太多,《魏书》关于曹鼎担任尚书令的记载尚需进行证实; 5. 《后汉书》所载史料与出土文物相互佐证,曹鼎姓名与在河间任职事迹都有体现,吻合度100%; 6. 司马彪《续汉书》并未记载曹节(曹萌)共几子,若曹鼎与曹腾为同父异母兄弟,表字可以不延续“兴”字。如卞皇后子:曹丕子桓,曹彰子文,曹植子建,环夫人子曹冲字仓舒,曹宇字彭祖。 以上。
重读曹操税收新政有所得 【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炫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曹操《租调令》 译文: 治理国家之人,担忧的并不是财富不够分配,而是财富分配不均,也不担忧贫穷,而担忧不够安定。在袁绍家族的统治下,豪强肆意妄为,袁家亲戚霸占土地,下层贫穷弱小,代替他们上缴租金赋税,即便卖光家产也无法满足要求。审配的家族甚至包庇罪犯,帮助他们潜逃。这样还希望百姓依附并且军队强盛,怎么可能!现规定税收标准,一亩田地收租金四升,每户税金为二匹布和绵二斤,此外不得擅自增加其他项目,各郡、国要做好监察工作,不得出现豪强瞒报和下层百姓代缴税收的情况。 ---------------------------------------------------- 汉代的户等,按每户的财产状况大致分为三等:大家(上家)、中家、小家(下户、细民)。一般认为,中家的财产标准约在10万钱左右;大家的财产标准可能在50万钱以上;小家的财产可能从数千至数万钱。 汉代户等的划分,只是财产意义上的划分,对家产的登记主要是为了征收财产税。《续汉书·百官志五》载乡啬夫:“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则乡啬夫的主要职责就是掌握每户的赀产情况,据此来征收赋税。 根绝这个情况,我觉得曹操平定邺城后颁布的税收政策就更接地气了。 【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根据占有土地多少上缴赋税,而废除了根据财产多少上缴赋税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豪强兼并土地的趋势,但并不以完全消除土地兼并的已有状况为目标。 当时的情况,朝廷在法律上仍然认可下户依附民的土地是私有财产,并不属于被豪强。因此,根据土地多少征税,能够防止豪强把依附民土地据为己有,因为土地多了就意味着缴税增加。 维持原有的土地所有权,但利用依附民为自己劳动,这样依附民的收入要分给豪强一部分,却不占据土地,从而避免增加缴税。 曹操的税收新政保护了一部分豪强利益,同时兼顾下民最低生活保障,而且避免土地进一步兼并恶化,实在是一个高招,不愧为大政治家!佩服佩服。
伐蜀(含战役示意图) 蜀汉景耀元年(公元258年),姜维第二次受拜大将军,然而他却未必高兴的起来,因为国内形势愈发严峻了。 延熙十九年(公元256年),姜维第一次担任大将军率兵北伐,却因胡济失约未出兵,导致姜维在段谷遭到魏军重创,死者万计,星散流离,以致怨声四起,陇西骚动。当此情形,政敌亦开始落井下石,反战派代表谯周、陈祗撰文指责姜维穷兵黩武,常年攻伐却无所建树,称“如遂极武黩征,土崩势生,不幸遇难,虽有智者将不能谋之矣”。这篇著名的《仇国论》看似讨论治国之道,实则指桑骂槐,而这篇文章则正是后主刘禅想说的话,早在蒋琬掌权时期,刘禅就有过多次诏命,要求用兵务必谨慎。因此,刘禅对姜维的不满显而易见,他崇信黄皓,不过是一个幌子罢了,如同刘禅自己的话:“皓趋走小臣耳……何足介意!”姜维真正的敌人怎会是一个身体残缺的下人,这一切毕竟都有刘禅背后指使的嫌疑。 处在漩涡中心的姜维正是在这样的局面下无奈自贬为后将军。 延熙二十年(公元257年),魏国征东将军诸葛诞叛乱,魏军征调关中部队东进平叛。为了配合吴国救援诸葛诞的军事行动,姜维再次北伐。尽管此次魏军高挂免战牌使姜维又一次无功而返,但他战后仍然被任命为大将军。然而就想刚才说到的那样,他一定高兴不起来,因为他的政敌们借机提拔阎宇担任右大将军,在地位上已经与姜维看齐,而姜维得到的不过是个虚名罢了。 为了凸显自己的重要性,再次就任伊始,姜维提出汉中军事部署改革。 蜀汉的汉中地区防御系统由魏延一手创建。主要在治所南郑外围建立防御,由阳平关、汉寿、兴势连成一条外围防御线,阻止敌军进入南郑地区。这个系统在数十年间一直维持着有效运转,曹爽伐蜀时王平便依赖这个防御系统阻挡了敌军。 姜维认为,这个系统虽然可以有效阻止敌军入侵,但只能起到屏障的作用,无法大量歼敌。按照姜维的思路,旧的汉中防御系统作废,代以全面放弃外围防御,以南郑为支点,以西安、建威、武卫、石门、武城、建昌、临远为节点,围绕汉城和乐城打造一张大网。当敌军入侵时,所有蜀军退守汉城、乐城(南郑最后一道防线上的两个军事堡垒),同时派游击部队骚扰敌军,等敌军因久攻不下、粮草供给不便等问题导致士气低落时,各个据点的部队再配合游击部队一齐出击,从而给予敌军造成更大伤亡。换而言之,姜维的方针是用“请君入瓮”代替“拒之门外”。 他大约用了五年时间重建汉中防御系统,蜀汉景耀五年(公元262年),姜维最后一次率军北伐,但是他在侯和被邓艾击败。把姜维扳倒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了,坊间传言阎宇将取代姜维的位置。在稍微争取了一下以后(姜维劝刘禅杀掉黄皓,但刘禅对黄皓进行了明显的袒护),姜维也深感自己的地位朝不保夕,于是他率领大部队移师沓中,名为屯田,实为避祸。沓中(左上角红色圆圈),汉中(右侧红色圆圈),两地相距304.5公里。
很正经的说,导师告诉我:历史不能类比 按她的说法是:评价历史不能使用“案例法”,也就是不能说张三打赢了王五是英雄,李四打赢了王五也是英雄,这是不成立的,也是无意义的。因为客观条件不同,不具备可比性。 具体来说,历史不可复制,表面上相同的结果,可能是很多不同因素导致。所以拿别的事情作为对照或标准来说明眼下的事情也如何如何就违背了严谨的学术精神。 理科可以简单的套用公式进行类比,用A来证明C,但历史是文科,公式思维不适用,不能用这种类比法去证明什么。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情况1—— 周瑜打江陵,击退了曹仁 关羽打襄樊,没能击退曹仁 结论:对手都是曹仁,但周瑜赢了,关羽没赢,所以关羽不如周瑜。× 原因:防守方虽相同,但时间和地点不同,也就是说客观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这样的类比毫无意义。史书不会交代具体细节,比如曹仁军队数量是否发生了变化?曹军战略战术是否发生了变化?江陵和襄樊的地理位置有何不同?战争双发的内部是否有矛盾?这些都是能够直接导致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所以这些关键因素的情况未知,两个事件就不能进行对比,当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结论,就算勉强得出什么结论也根本毫无意义。 情况2—— 诸葛亮打祁山输了 诸葛亮打武都输了 诸葛亮打渭水输了 …… 结论:诸葛亮打哪都输了,所以诸葛亮军事弱爆。× 原因:虽然主人公都是诸葛亮,但他北伐全部失败也不能说明他军事绝对不行,这个逻辑关系也是不成立的。因为每一战的客观条件都不相同,也不能进行类比。而且有客观形势的大前提,可能任何一个人都打不赢,怎么能说诸葛亮就一定比别人差的? 比如,有瓶饮料,你打不开瓶盖,可能会有人嘲笑你没力气,但是其他人都打不开,那么结论会是大家都没力气吗?不会的,结论肯定是瓶盖有问题。 所以简单的类比法不能用在历史问题上。 这是导师教我的,于是我意识到之前犯过很多错误,惭愧。
昨天看易中天讲春秋时代的战争,笑喷了~ 易中天在厦门大学90周年校庆上的演讲,题目是《先秦的士》 讲的非常好,收益颇丰。尤其关于春秋时代的战争那一段,之前我基本没有了解,这次总算开了眼界。拿出来跟大伙一起乐一乐,真的特别有意思。 1. 春秋时代的战争不允许平民和奴隶上战场,他们参战但不作战,主要担任扛行李、喂马、做饭这些后勤工作。担任作战任务的是士,也就是最低一等的成年贵族男子,称为“战士”。 2. 战争必须在两国交界处进行,约好的地点在边疆,即野外,因此称为“疆场”和“野战”。 3. 春秋时期的战争需要先下战书,约定时间地点,并且战书的用词谦虚恭敬。双方都会优待敌军使者,要举办宴会迎接,宴会上一定有奏乐和赋诗,使者作为客人也会答谢。 4. 春秋时代的战争全部都是车战,没有马战或士兵站在地上作战,而是每个战士驾驶一辆战车。战车按一字排开。 5. 两军战车数量均等,即敌军出动10辆战车,我方也出动10辆战车。作战时双方战车捉对厮杀,也就是我驾驶的战车只与对面的那辆敌军战车作战,不和其他敌军战车交锋。 6. 春秋时代战争的规矩是:敌军战车没有摆好,我方不得击鼓进军。必须双方的战车都排列好了,双发才会打招呼“你摆好了没有?”“好啦……”“我开始打啦~”“好的~~~” 7. 双方战车交错的一瞬间,车上的战士用戈互相敲击。战车在这个过程中不停。交错之后,第一个回合结束。双方战车掉头回来,再交错,战士再用戈敲击,这是第二个回合……以此类推……通常几个回合以后战斗就会结束,因为这种来回掉头会让战车轮子或者其他部件坏掉…… 8. 春秋时代战争的另一个法则是:如果敌军战士在战斗中受伤,必须马上停止战斗,让伤员回营疗伤。而我方战士则就地观战,不得参与其他“配对”战斗当中。 9. 还有一个法则:不能俘虏有白头发的战士,有白头发说明年纪已老,必须把他放回去养老。 10. 敌军如果战败选择撤退,一般情况下不追击。追击也可以,但只许追50步。《孟子》说“五十步笑百步”的原意就是:跑50步是逃兵,跑100步也是逃兵,你有什么资格笑话人家呢?但这句话放在春秋时代,50步是可以笑话100步的,因为跑50步就已经安全了,敌军不会再追,还多跑出去100步不是傻么…… 11. 一次晋国与楚国交战,晋军失败逃跑。所有战车都跑了,战场上只有一辆晋军战车停着不动。跟他“配对”的那辆楚国战车追上来,在他旁边停下,那个楚军战士下车,问晋国战士“哥们儿你咋了,你咋不跑呢?”晋国战士回答“我车坏了,它不动。”楚国战士说“哦,我看看……应该是这个地方有问题,我帮你弄一弄还能动。”于是楚国战士帮晋国战士修好战车,自己又跑回自己的战车上,晋国战士继续跑,楚国战士继续追。跑了没几步,晋国战车又不动了。楚国战士又把车停下来,下车问:“哥们你咋又不动了?”晋国战士回答:“它又不动了。”楚国战士又帮忙把晋国战车修好,晋国战士驾车继续跑,楚国战士回到自己车上继续追。追到第50步,楚国战士停下不追了,晋国战士也停下车,对着楚国战士招手说:“楚国的兄弟谢谢啊!”
关于刘升之 《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记载太和二年,魏明帝颁布了一份诏书,里面提到:“亮外慕立孤之名,而内贪专擅之实,刘升之兄弟守空城而已。” 这个刘升之是谁?清人陈景云在《三国志集解》里说:“斗当做升,后主一字升之。” 这么说刘升之便是刘禅。根据盛巽昌先生的整理,《汉书·武帝纪》说“登封泰山,至于梁父,然后升禅。”封禅升之,所以刘禅,字升之,很合理。且汉魏时期人们习惯在名字前面加“阿”,如阿瞒(曹操)、阿蒙(吕蒙)。因此,刘禅字升之,小字也可以叫“阿升”。另根据陈寅恪先生的分析,唐人韦庄的《秦妇吟》中有“一斗黄金一升粟”,后人认为应该是“一斗黄金一斗粟”,因此“斗”和“升”有混淆现象,而刘禅小字“阿升”被后人抄写成“阿斗”就是很正常的了。 可是说一万道一万,刘禅的字并非升之,而是公嗣,怎么理解也无法推翻这点,除非一种情况是刘禅先取字公嗣,后改升之,或先取升之,后改公嗣。不过按照古制,男子20岁成年行冠礼,同时由长辈赐字。刘禅继位时17岁,应该属于事出紧急而提前行冠礼的特殊情况,也就是说刘禅的字理应是匆忙间临时取的,如此一来便没有更改的可能,没道理刚取完字就改,此时刘备可能刚刚兵败夷陵,病情紧急,为刘禅行冠礼取字是需要赶紧完成的事情,改来改去不合逻辑。因此,刘升之未必就一定是刘禅。也就是说,刘升之极有可能就是刘备那个“神秘的长子”!不明所以的魏明帝显然是把这两个人搞混了。
我一直很相信命运,但却总是无法释怀…… 记得写《刘备评传》的时候自己说过一句话,天底下从来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唯一不同的是你何时付出代价,有的是提前预付,有的则是事后补交。 现实的情况或许远不止这些,劳而获实属幸运,多数情况却是劳而不获,如同那句网上流传很广的话:生活就像拉屎,有时候你已经很努力了,但出来的却只是一个屁。 我是一个信因果的人,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即便哪次我劳而不获了,那么我会觉得此前老天爷已经在其他方面预支了我的收获,或者他老人家以后会在其他方面补偿我,让我有所收获。 但这种长时间掩耳盗铃搬的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让我觉得茫然。一个人的时候总在问自己:我究竟得到了什么? 道理人人都懂,我自己也懂,可是我付出了那么多,却反而一次次受到伤害,世上的人都是这样子生活吗?如果别人不是,那为什么偏偏我是?如果大家都是,那么人生岂不是很凄惨? 但至少我看到的很多人不都是经常劳而不获的,至少看上去他们比我幸运的多,有时候他们不仅劳而获,甚至还不劳而获,我却依旧停留在劳而不获的层面。我反思,我究竟哪里出了问题?是能力不够还是努力不够呢?只是我并没比其他人做的差,并没比其他人投入的少,好多人每天浑浑噩噩,却小日子过的滋润极了。 今天我又动摇了,又想放弃了,我很想说这太不公平了,但我却总在告诉我自己,这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我在给自己洗脑,强迫自己认命。这世界是不公平的,谁也改变不了。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要用刘备精神来鼓励自己,我不放弃,我要坚持,会有回报,别灰心,别气馁,一切按部就班,总归有那么一天你会发现世界其实也还是公平的。
【个人随笔】徘徊在周瑜和鲁肃之间 很早之前在给别人回帖时候写的,偶然看到了又重新回味一下,感想颇多~ -------------------------------------------------------------------------- 为何孙权采纳鲁肃的联刘策略,而否定周瑜的二分天下?孙权是如何看待荆州的?他出于何种考虑而选择鲁肃放弃周瑜呢?这恐怕涉及到一个极其本质性的问题:孙家对荆州的统治。 这是唯一一个会让孙权头疼的事情,因为荆州士族跟江东可以说是水火不容,打孙坚时代埋下的祸根,不是能够轻易化解的,也是周瑜二分天下之计的唯一软肋。 不过这个软肋并非完全没有办法解决。 第一,刘备稳定荆州不是靠什么宗亲关系,刘表一早就在暗中提防他,根本没念什么宗亲。刘备入主荆州以后稳定人心的办法就是大力提拔荆州地方士人,以拉拢荆州地方势力,比如蒋琬、马良、马谡、廖立等等等等一大批,这些人构建起了刘备集团的主力框架,刘备后来入川的主力也就是这些人,在执掌荆州前,刘备部下多是北方人,而且势力极其弱小,他只能选择这种方式巩固自己的统治。刘璋大将很多都是赤壁后从荆州逃亡过去的,比如李严,这些人都选择主动投怀送抱并不是因为刘备魅力无穷,而是他们看到了刘备执政后对荆州士人的一派友好形象,再对比刘璋父子在益州的打压,所以才选择刘备放弃刘璋。不过刘备对荆州的统治虽然成功,但也有像刘巴这样宁死不从的人群,史书上单独把这件事挑出来说不是一点用意没有,如果仅是极少数情况,史书不会无聊到说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第二,刘备会使这种手段,难道孙权不可以吗?莫非只有刘备才会拉拢人?夷陵之战后,东吴就在陆逊的建议下大批启用荆州士人,也摆出一副友好态度,虽然史书上没有“人心大治”这样的记载,但其后东吴的荆州从未发生大规模叛乱,可见东吴的统治手腕一样是成功的。 既然东吴懂得拉拢人心,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个办法可行,那么谁又能断定周瑜入荆州后铁定没人支持呢?刘备和孙权,大家在荆州都是从无到有,都是靠大批启用当地士人来达到巩固统治的作用,刘备成功了,孙权后来也成功了,为什么周瑜就一定不会成功?更何况,周瑜拿下江陵,第一时间就拉拢庞统,任命他为功曹,把庞统巨大的荆州人际关系网利用起来,明显是在向荆州士人领袖庞德公和司马徽示好,足以说明周瑜有这个心思,他知道该用什么办法巩固荆州的统治。在如何巩固荆州统治的问题上,孙权有周瑜,刘备有诸葛亮,他们都极其看重庞统,可见双方在这个问题上观点一致,行动一致,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双方这个手段是极其成功的。 所以,在荆州稳定统治是预期中没有什么问题的,不存在什么刘备能做到,孙权做不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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