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者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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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离不开生活,没有道德的生活,唯有依赖法制。分享从业几年来遇到的一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借贷,婚姻家事,工伤,交通事故等办案经历,帮助大家更好的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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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开庭-工伤认定主体责任 过两天又得跑上海,开一个劳动确认对方为承担工伤的主体责任的案件。愿首战大捷,
做一个快乐的妇女之友 最快乐的事,莫过于做一次公益活动-3.8女神节妇女权益保护法宣传
社会诚信体系构建需重典治“赖” https://tieba.baidu.com/p/8741055275?share=9105&fr=sharewise&share_from=post&sfc=copy&client_type=2&client_version=12.50.3.0&st=1700778073&is_video=false&unique=EDA058A25CE057C917A59482FC9115D1
老赖对社会诚信破坏力不容小觑,非重典不能重新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社会诚信##诚信建设#前几个月一朋友就跟我诉说以前借给他的朋友1万元给他做生意周转资金,后来朋友店面也如愿以偿地开了,现在生意做的有声有色。朋友也开始催款,但对方就是拖着不给。于是找到我,希望走法律途径惩治失信人。 对于这种小标的的案件,我本能是希望当事人能和对方好好协商的,首先走程序会比较长,其次也要支付一笔律师费,最后能到手的也只剩下一点了。于我而言,有些不忍。 当代社会有待重新构建诚信体系,加大对失信人惩罚力度。部分失信人可能是因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失信人存在通过假离婚、利用身边子女账户经营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更有甚者,利用退休父母的名义开办公司,不惜以他们名声为对价做着违背诚信的事…凡此种种,已经不是资不抵债那么简单,而且企图通过这种方式做着稳赚不赔的生意,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原始资本积累。 健康的社会诚信肌体已然被老赖们侵蚀殆尽,非重典不足以重新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离婚# #离婚#
一年来这里两趟,只为一件事 #离婚# 2023年初第一案-离婚案件,当事人和老婆合伙开夫妻店,结果3年经营利润不知哪去了。于是接受委托后2月份就来立了案。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因为实在不好说感情就是真的破裂了,就是个钱的事而已。谁料想,本月当事人再次催我去立案,说分居已经满2年拉。唉,女主也不是省油的灯,人家为结婚在你身上花了大几十万,3年营业收入也没看到半毛钱,离婚还要人家给15个W才肯离,女主也不掂量自己可值这个钱,孩子没有,好聚好散也就行了,非要折磨人家,小心遭报应! 第二次来立案,法院告诉我还要等10来天。我说诉前调还要几天,她影是不允许提前立。我也只能放弃,随即告知当事人我尽力了。 希望这次立案后,法官能依了当事人的愿望,解除关系分割财产,给当事人看到生活的希望和法律的公平公正!
又是一起因彩礼而闹出的命案 退婚而不退彩礼,这也是鱼和熊掌两者兼得的美梦,最后连小命不保还连累了亲人。事件万物皆有因果,不要贪图一时便宜,否则非狠人制裁就是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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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分界 1-8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18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的以自己劳动为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精神、智力正常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农村吃大席,要不要办许可证?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mp.weixin.qq.com%2Fs%2FQ-_EhWJjNCvLBwyy4_g_VA&urlrefer=6b1744ab1071e5238771849b07a655d1#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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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与父母签订放弃抚养费有效吗 #抚养费##婚姻家事# 今天早上有位女士咨询我,女孩从小父母离异,一直由奶奶养大。虽然抚养权在爸爸这边,但爸爸常年不在家,管不到女孩。去年奶奶去世了,孩子越发与妈妈联系变得紧密起来。逐渐与爸爸产生矛盾。 女孩为了能和妈妈生活,要求变更抚养权。可是爸爸就是不愿意。为此,父女俩闹得不可开心。女孩被逼无奈,提出断绝父女关系,甚至可以不要求父亲给付抚养费。 女士就女孩与父亲签订协议,放弃抚养费是否有效咨询了我。我说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法定义务,即便子女放弃,也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另外,约定断绝父女关系也是因为违反公序良俗而被认定为无效的。 女士似懂非懂应声。后来,咨询了10来分钟,我问女士与女孩什么关系?答:我是女孩的后妈… 顿时我石化了 真不知道这女士在想什么?是真心想她的现任老公不支付抚养费,还是为了维护女孩的权益呢???
背着另一半对外借款,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吗 背着另一半对外借款,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吗
一方私下对外借款,可以成为离婚法定理由吗 #婚姻# #离婚# #离婚纠纷# #婚姻的基础#
婚内背着老公借钱出去,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婚姻##离婚##离婚纠纷##婚姻的基础# 婚姻的基础是信任和感情。没有信任就无法产生感情,有了感情自然会更加信任。 吧主今天聊的这个案件是关于婚内对外借款的婚姻案件。男女主通过借钱认识,男主开店,为人本分厚道,女主家里排行老二,从小深得父母宠爱。女主家人看男主家庭宽裕、为人厚道,就同意了这桩婚事。婚后一开始,男女主共同租店开店,生意很是做的开。男主也同意了,把店里的收款码与女主的银行卡绑定在一起。所有家庭和店里开支,都由女主掌握。 后来因为生育的问题,也因为个体户经营生活相对单调的问题,男女主在店铺经营,利润分配和财务掌管上出现分歧。后来,二人回家过年的档口,两个人的矛盾最终上升到两个家庭的矛盾。究其原因,男主要求女主公开家庭收支,与女主共同管理财务,有权知道财务收支情况。而女主不愿将收支与男主共管,认为会有损自己家庭地位。后来,双方家庭矛盾激化不可调和,女主与男主最终分道扬镳,异地分居一年。 第二年春节后,男主委托我去处理这场离婚纠纷。由于男主平时不管钱,也不知道一天店的具体流水情况,我只好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看店铺的经营流水情况与女主账户里资金的流向。 查看了流水,发现女主与另一个女主之间频繁大额资金往来,且出大于入。职业的敏感性告诉我这可能是女主与别的熟人之间来往的借贷,而且男主根本都不知道的。后来开庭中,在我们提供证据之后,女主承认那些转账是与自己姐姐之间的借款。 写到这里,就回到本帖的标题。女主背着男主对外借款,可以构成离婚的理由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是双方感情完全破裂,无法修复。一方出现下列严重过错,是导致感情破裂的杀手,也可能会判决离婚:分居两年;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暴的;恶习经过教育屡教不改的。背着另一半对外借款不是双方破坏感情的根本因素,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但即便如此,钱的问题是家庭核心问题之一,如果一方因为私下对外借款而损害了另一方的知情权,其实对感情的破坏还是不容小觑的。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唯有懂得互相尊重和妥协,才能保持婚姻的和谐与长久。 对外借钱给姐姐,一直没跟丈夫说,且也没让姐姐还钱
现金借款要留证据,杜绝日后赖账不还 #民间借贷##借款证据# 前段时间接到一个做生意的女主咨询,说自己前几年借钱给一个姊妹做资金周转,分了几次借出了10多万,有转账的也有给现金的。后来一直跟姊妹要钱,姊妹就是推脱不给。一次在外面散步,女主遇到姊妹,提起还钱的事,谁先到对方不仅不给,还说话特别难听。于是女主当时报警求助,双方为这笔借款彻底撕破脸皮。接下来的事大家都能猜到什么样子,二人为借款走上法庭当庭对质,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女主咨询我的背景,就是已经拿到判决书的第二天。从女主语气中,可以看出对法官判决的疑惑。于是我让她发来判决书看看法院对事实的查明以及对法律的适用是否存在遗漏的地方。看到判决书查明的借款事实,对女主的其中一笔借款,我感到不可思议,寻思着女主是不是当时被好姊妹哄得五迷三道,晕头转向了。看到女主对法院陈述的事实,如果是真的话,我们会发现女主的风险防范意识真的亟需提高。 从女主对一笔4万元借款的陈述来看,好姊妹上门来借钱,恰巧家里有现金(生意人家中有备用现金也属正常现象),于是碍于面子,在没有第三方见证也没有让好姊妹书写欠条等任何凭证,更没有约定借期利率、借款期限,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等事项,就稀里糊涂地把钱借出去了。如今发生争议,对方直接矢口否认这笔借款,叫人有苦说不出。小编在此,也只能给女主普法,对于这笔有争议的借款,如果没有证据,只能承#民间借贷#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否则,只要是任何熟人之间,都可以捏造借款事实,诉请对方还款了。显然这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女主也似懂非懂表示理解了,认同了我的说法,只是这个认同来的有点晚,代价有点大了点。
#吴尊友因胰腺癌去世# 医疗界一大功臣陨落,帮助国民渡过三年疫情,人民记住您的功劳,国家记得您的功劳。
成也彩礼,敗也彩礼 #彩礼##中国式婚姻#前些日子,一个老铁跟我咨询,说跟老婆结婚不到半年,最近一次半夜一声不吭,开着车带着嫁妆,悄悄开车回娘家了。让她回来也不回来,现在要跟我闹离婚,这种情况彩礼能要回来吗? 关于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两个人结婚时间、婚后状态、生育状况以及男方给付彩礼之后的经济状况了。 彩礼是中国自古以来婚姻嫁娶必备的礼物,是男方表示自己诚意的象征,也是对女方父母的尊重。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彩礼也是水涨船高,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互相攀比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情侣婚前感情,也成为婚后的定时炸弹。从法律上讲,彩礼就其性质而言,属于以对方同意缔结婚姻的附条件赠与。因此,彩礼所承载的意义深远。 就我这位老铁面临的问题而言,刚结婚没多久,还没领证,更别提生儿育女了,无论如何多少也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彩礼有被用于酒席或者其他人情往来开销的,由于都是用于共同的婚礼,这部分开销是无法返还的,男方只能就剩余的彩礼请求返还。如果是已经生儿育女,换句话说,男方已经达到了婚姻的全部目的,且彩礼也早已转换成了共同生活和养儿育女的开支,肯定无法返还了。如果是刚结婚不久,双方未生育,且男方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由于给付高额彩礼给自己带来了只是贫穷,法院也会酌情予以支持。 两个人能否成为 夫妻,还是以建立在共同价值观和共同兴趣爱好基础上形成的感情为基础,彩礼的多寡与婚后的生活幸福指数不成正比例,所以吧主建议各位吧友们,婚前一定要和女朋友们商量好彩礼的事哦 ,别临近婚期了,双方还在为彩礼而怄气,那就非常不值了。
成也彩礼,敗也彩礼 前些日子,一个老铁跟我咨询,说跟老婆结婚不到半年,最近一次半夜一声不吭,开着车带着嫁妆,悄悄开车回娘家了。让她回来也不回来,现在要跟我闹离婚,这种情况彩礼能要回来吗? 关于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两个人结婚时间、婚后状态、生育状况以及男方给付彩礼之后的经济状况了。 彩礼是中国自古以来婚姻嫁娶必备的礼物,是男方表示自己诚意的象征,也是对女方父母的尊重。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彩礼也是水涨船高,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互相攀比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情侣婚前感情,也成为婚后的定时炸弹。从法律上讲,彩礼就其性质而言,属于以对方同意缔结婚姻的附条件赠与。因此,彩礼所承载的意义深远。 就我这位老铁面临的问题而言,刚结婚没多久,还没领证,更别提生儿育女了,无论如何多少也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彩礼有被用于酒席或者其他人情往来开销的,由于都是用于共同的婚礼,这部分开销是无法返还的,男方只能就剩余的彩礼请求返还。如果是已经生儿育女,换句话说,男方已经达到了婚姻的全部目的,且彩礼也早已转换成了共同生活和养儿育女的开支,肯定无法返还了。如果是刚结婚不久,双方未生育,且男方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由于给付高额彩礼给自己带来了只是贫穷,法院也会酌情予以支持。#彩礼##中国式婚姻# 两个人能否成为 夫妻,还是以建立在共同价值观和共同兴趣爱好基础上形成的感情为基础,彩礼的多寡与婚后的生活幸福指数不成正比例,所以吧主建议各位吧友们,婚前一定要和女朋友们商量好彩礼的事哦 ,别临近婚期了,双方还在为彩礼而怄气,那就非常不值了。
借钱给别人就等着翻脸吧 #借钱不还#最近遇到一主,通过微信给别人转账借钱,后来要对方还钱了,对方就是百般推辞不给,最后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消失在茫茫人海。有没有同样经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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